子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棁,何如其知也?”
----孔子《論語·公冶長》
臧文仲收藏神龜,在房間的柱頭上刻畫了山水,在梁上的短柱上刻畫了海里的藻草。
這個很有意思,神龜是古代用來占卜的,但是龜殼要怎么來,把龜兩面夾住然后用火燒,這個龜熱的受不了它會拼命逃走,但是烏龜殼被夾住了,到最后只要它拼命逃就會把龜殼和肉分開了,這樣的龜殼占卜是最準的。
孔子說這個人算不算有大智慧?還是感覺很可笑?我想沒有一只烏龜會喜歡刻畫在木頭上的山水和海藻吧?最可怕的是把烏龜要抓了拿來殺害它,還拿假的山水和海藻來糊弄它,我感覺神靈都不會顯靈。這就像我們做人一樣,不要拿虛假的東西來糊弄他人,沒有一只烏龜會喜歡假的山水和海藻,沒有一個人會喜歡假仁假義的那些人。把烏龜從原來的山水海藻之間捉起來放到房間里,還要用假山假水來伺候它?這樣的行為算是大智慧嗎?如果這只烏龜在毒水里,那是把它救上來,如果本來就是在大自然的山海之中自由地生活著,那就是殺害于它。
我們昨天有個客戶想租一套大一些的商鋪,他們需求的展示面要比較大,希望我們可以把隔壁另外一間租給別人的商鋪收回來一起租給他們。但是我覺得我們應該信守承諾,當時在出租的時候合同只是簽訂了一年,現在剛好到期了,我答應了那戶商家繼續簽給他的,所以即使書面合同只簽訂了一年,口頭的約定也是一樣的,如果我們不租給他了就是我們違約,不能強制按照書面的約定來解約,一定要賠償到他滿意為止。因為有裝修,還要搬遷,還要時間成本,這其實都很費力費時又費事。新租客愿意補償一些錢,按照許多人的做法也許會覺得這個合同到期了,我把新租客賠償的錢拿了讓之前那個租客搬走就好了。但是我認為這個錢不是我們應該賺的錢,如果客戶不愿意搬走還是盡量不搬走好,如果賠償滿意了他愿意搬走,那我們沒有書面的約定也要把錢都賠償給對方。說句心里話,我是舍不得一個做生意的人剛穩定下來就讓他換一個地方,我覺得非常不忍心。
我們應該自己用行動來做仁義的事情,不是說仁義的話,做不仁不義的事,還希望有個好結果,這不是很可笑嗎?是要用行動來圓滿我們良心的善,內心和外在都保持一樣,不能說自己有良心,但是做的事情卻是沒有良心的事情,更何況我們是要溫暖每一個家,不是溫暖大客戶的家,也不是溫暖新客戶的家不溫暖老客戶的家了。損害他人利益而賺的錢是不可取的,我認為商人是創造價值的,是提供一種更周全完善的服務而得到社會的認可之后客戶支付我們費用,我們不斷提高服務品質和完善服務內容,從而推動社會服務業的發展,為人類的進步發展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