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小朋友從只會用哇哇哭表示不滿,到能夠和媽"唇槍舌劍",坦白說我的內心是又喜又煩的。煩就不用說了,有時懟得你恨不得把他塞回肚子里去;喜則是,她用"吵架"宣告:我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說明娃長大了,能表達自己的想法了。
1
一早去趕火車,因為媽媽催促,娃又翻臉了:
“我不跟你一起生活了,回貴陽我就搬家。”
“噢……”
“你難過我也不管,你上天了我也不來看你。我們的快樂生活從此結束了。哼……”
“噢……”
1個半小時后,上了火車。他突然說:
“媽媽,我們還是不分手了,直到我長到18歲。剛才我在地鐵上認真想過了,離開你我也是要后悔的。
2
“寶貝,最近好像咱們倆每天都要吵架。”
“我們今天為啥吵了?”
“呃,我急著出門,催你趕快洗臉……”
“那么昨天呢?”
“到睡覺時間了,催你洗腳上床……”
“那么前天呢?”
“前天是星期天,沒吵……”
“大前天呢?”
“星期六,也沒吵。”
“大大前天呢?”
“上周五,媽媽生病,爸爸送你上的學……”
“哎呀媽媽,這么多天才吵了兩次架,怎么能說是每天呢?”
“呃,是哈……”
3
“寶貝,請你把小車撿起來。”
不語,幾秒后上前踩了小車一腳。
“媽媽生氣了。現在我不想跟你說話,我跟劉香姐姐商量玩的事。你自己安靜幾分鐘。”
過了兩分鐘,他突然一字一句地說:
“媽媽,你生氣和我能不能參加商量玩,是兩回事。你可以請我不要踩小車,但你不能不讓我參加商量玩。”
“呃,是的……是兩回事。你把小車放好,做好準備就來參加商量吧。”
4
“寶貝,請把手機還給媽媽。”
“我還在聽故事呢。”
“我需要用手機,請你還給我。”
“你先告訴我,要用手機做什么?”
媽媽還沒來得及回答,爸爸在一旁說:“是媽媽的手機,媽媽要用就用,不需要告訴你理由。”
“爸爸,你不需要這樣說。這是我和媽媽之間的事。”
我發現,每一次沖突和爭論,于我,都是一次自我覺知的機會,是一次透過情緒去了解她真實需求的機會,也是一次向她表達自己的機會。
我漸漸習慣,在那些怒火上沖、幾乎要咆哮的瞬間,深深吸一口氣,直接告訴他:我現在生氣啦,我要去冷靜一會兒。
也漸漸習慣,在她尖叫哭鬧的時候,先抱著她或者說,想哭就哭一會。然后再問他:"剛才發生了什么事?"
按下暫停鍵,讓情緒的子彈在安全區域飛一飛。
允許她,也允許我自己。
之后,才有可能體會和傾聽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