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的模樣-Day13創新的可能性

今天見了個很有趣的人,人稱老韓。據說,在一家知名機構做了很多年的CEO之后拿了一筆錢退下來,還想做點跟養老相關的事情。一開口就判定對方是個北方人,很有可能是個北京人。慢慢悠悠的說自己的需求,雖然是第一次見面也不介紹自己的背景,幸好我坐地鐵的時候做了一些功課。談著談著,終于談到了核心,據說是他看了一本書,上面介紹了一家做養老需求挖掘并做成產品的實驗室,他覺得那個就是他尋尋覓覓想要找的東西。然后他的做法是請了一個年輕人去網站上把所有的東西摘下來,細細的研究透。可惜的是,不管是年輕人還是他的團隊,僅僅靠一個國外網站上的東西的下,希望我們能夠幫忙將這個項目在國內落地,至于怎么落地不知道。

當我們問,是否有資金支持,沒有;有場地支持也可以,實驗室總是需要場地的,而且場地的面積要求還挺大的,沒有;那能否將想做的事情描述清楚呢?現在暫時說不清楚。就這樣的情況下怎么做呢?然后老韓不高興也不客氣的說,如果都有錢有場地也想清楚了,要你們干嘛呢?

老韓作為一個業內資深的大佬,來找到我們,說明本身對我們的能力是相當認可的;然后從他想做的實驗室這件事情來說,對創新的重要性也是有相當的認識的。那么為什么意向上達不成呢?是錢的問題還是創新本身的問題。

對于一件事情來說,創新賦能的工作前提條件是這個被賦能的對象首先要有清晰的想法和思路嗎?創新賦能的工作通常是在有了較高的支付能力之后發生的事情嗎?創新賦能的事情只有特定的人群能做嗎?來自外界的所謂的專家嗎?對于項目的初始階段,創新賦能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可能的產出有哪些?創新賦能的付費方式是否有可能轉變?

從問題的泥淖中爬出來的時候,我感受到的是傳統的創新咨詢的方式的精致利己之處,這些利也同時限制了創新的空間。這種利被過于簡單的評估了,有時候就是和支付金額或者品牌進行了掛鉤。即便簡單的說不靠這兩個標準也可能遭到很多的疑問和反對,如果連錢或者品牌都不愿意支付,拿什么說明被賦能者的誠意、決心和能力呢?建立在這個問題之上的討論大概才可以成為挑選客戶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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