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花錢買幸福的姿勢對嗎

我有兩個朋友,小杰和小靜,兩人年齡相仿,收入差不多,但是花錢方式和生活狀態卻是天壤之別。小杰把大部分的工資花在了衣服,飾物等物質上,每天都會有接不完的快遞,衣櫥里塞滿了大堆的衣服,狹小的出租屋里物欲橫流,很像歡樂頌里的樊勝美的小屋,讓人覺得壓抑而沉重,但小杰仍然每天抱怨沒衣服穿,因此周而復始的繼續尋找合適的衣服,天天泡商城,逛淘寶。盡管如此,小杰經常得到同事們對穿衣品味的贊美,但小杰并不感到幸福。尤其是獨處時,總感到空虛。

而小靜卻把大部分的錢花在徒步,旅游,學習上,每天忙忙碌碌,很難約到她,總是在朋友圈里得知她的行程,看著照片她健美的身材上扛著大大的行囊,臉上掛著晶瑩的汗珠,配上無比燦爛的笑容,總讓人覺得無限遐想。也有些不理解的朋友會問,你出去徒步不是花錢找虐嗎?而且都沒有錢買漂亮的衣服了,但是她回答說,我是在買體驗,每一次的挑戰都能讓我更加了解自己,衣服并不能定義我是誰,但體驗卻能讓我感到幸福。


shopping

終于有一天我看到了象與騎象人里的這段話,我終于理解了小靜和小杰幸福感的差異并不是偶然。象與騎象人如是說:

人的炫耀性消費與非炫耀性消費的心理是不同的。炫耀性消費是別人看的到的,被我們拿來當做個人身份地位象征的消費品,這些商品就像一種武器競賽,其價值并非來自其客觀資產,而是來自別人對該商品的評價。

炫耀性消費是一種零和游戲:個人借由自己地位的提升來貶低別人。而且我們很難說服一整群人或是屬于該種文化的人放下這種競爭心理,回歸基本需求的消費行為。就算這群人可以因此而過的更好,他們也聽不進去這種話。相反,非炫耀性消費指的是其價值來自商品及活動本身,且多屬私底下消費的行為,其消費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展現身份地位。

經驗之所以比實物更讓人幸福,部分原因是經驗帶有較高的社會價值,大部分要花費100美元以上的活動都是我們跟別人一起進行的活動,但是昂貴的實物消費行為往往有部分原因是出于想讓人產生艷羨的心理,活動能讓我們與別人鏈接,物質卻會加大我們與別人之間的距離。

其實我們的消費除了滿足我們基本的生理需求外,還有一部分是為了滿足我們的個人感官,比如買了這件物品可以讓我們感覺更美,更有身份,所以會一直有購物沖動。買一堆自己的不需要的物品。

仔細想來,廣告其實就是利用了我們的炫耀性消費的心理。看到淘寶上的美圖,你是不是也想擁有模特美麗的身材,白皙的皮膚,商家無時不刻的在暗示你,買了我,你就能像模特那樣陽光美麗,所以,模特的美麗指數直接影響了店家的生意。知道我們為什么總是會被廣告吸引到嗎?近代科學研究表明,我們看到廣告時,看到廣告中的人物因為擁有了某件東西后變得很幸福或者很酷,我們就會被這種感覺吸引,希望自己也能夠獲得那樣的感覺。但事實證明,這樣的感覺不會持續很久就會消失,只留下物質成為我們的累贅。


sales

而且,正如小靜所說,我們擁有的東西并不能定義我們是誰,無法定義我們的思想,沒辦法幫我們找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也無法持續讓我們感到幸福,只會讓我們變的虛榮,找不到真我,讓我們沉迷在物質堆砌的虛假身份里。

曾經也有心理學家表明,當一個國家的收入達到一定水平,滿足溫飽時,人民的幸福指數并不會隨著收入的提高而有所提高,這也證明了,當物質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物質已經無法繼續提供給我們幸福了。

因此,問題來了,我們到底要怎么樣花錢,才能買到持續的幸福感呢?

象與騎象人是這樣給我們支招的:

現在你知道要怎么花錢了,不要再跟有錢人都排場,也不要浪費錢買炫耀性消費品了。第一步就是,減少工作量,少賺點錢,少積聚財物,“多花”時間跟家人相處,多度假,多做有益身心的活動。

所以,想要獲得幸福,很簡單,先嘗試做到以下幾點吧:

1.走出家門去社交,去跟不同的人分享幸福,交換資源,現在網絡上總能很容易找到很多體驗式的活動,跟不同的人去交流,讓幸福的能量循環起來。在給與他人關懷的過程中,我們總能收獲到幸福感。

2.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吧,放下繁忙的工作,去海邊享受美好的陽光,去深山呼吸新鮮的空氣。讓自己的身體也來陪你一起感受大自然的饋贈。

3.去聽一場無與倫比的音樂會,調動自己的五官去享受美好的藝術,提升自己感受美好的能力~

4.花錢投資自己的興趣。當自己投入時間在自己的興趣時,你會獲得更多的快樂,從而收獲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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