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洛杉磯、圣彼得堡、納瓦霍國,到處都有人死于非命。死人、兇手和偵探,好一條食物鏈。
1.《繁花將盡》
繁花將盡,聽著就是一股子開到荼靡的味道。“丹尼男孩”戰勝結腸癌,又落入前列腺癌的手里,好在后者殺起人來慢得很,他也有時間繼續往那份過往死者的名單里添名字。這單子現在長得不得了。跟預期的一樣,想退休的偵探一周目一定達不成愿望,很可能還會立起參天大flag,Scudder不負眾望地被人盯上了。還記得《死亡的渴望》里那個落網的連環殺手么?他回來了,技藝比從前更純熟了些。《死亡》好比上一季的season finale,《繁花》則是給懸案扎口的new season grand opening。鑒于Scudder系列到此并未寫完,所以倒也不必太為主人公掛心。該擔心的,是那些沒有主角光環籠罩的角色啊!
2. 《衣柜里的賊》
伯尼闖空門遇命案,strike two。布洛克的男主角們是不是都討厭健身?斯卡德會套上風衣走過好多條數字序號的街道,伯尼就寧肯吞兩粒阿司匹林,等著這念頭自動打消。作為一名職業小偷,伯尼的保密工作顯然做得不到家,結果阿貓阿狗都找機會就借此擺他一道,還有索賄得理直氣壯的雷警官,幸好收了錢知道做事。上一回的事故教會伯尼進門之后先看家里有沒有未被發現的尸首,這一回大約是“別貪婪、要謙遜”?從故事結構上來看,伯尼破案更像是波羅那一類的(當然,打探線索的時候要多用點手段,畢竟他的身份常常見不得光)——拼湊出真相就把相關人士聚到一起,一舉指出真兇,逮捕人的活兒還是得雷警官來。
3.《喜歡引用吉卜林的賊》
伯尼開舊書店了,伯尼又攪進殺人案了,伯尼又有漂亮女助手了。所謂“賊心不死”,大概就是書老板伯尼這樣的情況,好歹是門手藝,總不能丟下。雅賊系列的每本書,大家最期待的,大約就是伯尼陷入麻煩的那個瞬間——哦,這回是這么倒了霉的。價值連城的收藏級舊書惹來多方勢力爭奪,甚至鬧出人命,結果不過一場鏡花水月,這個設定與《馬耳他之鷹》里頭的那只鷹似乎有些相似。
4.《研究斯賓諾莎的賊》
伯尼又閑不住了。確切地說,他從來都沒閑著。把相關人士都聚集到葬禮上,再當著警察的面指出真兇,這種方式真是古典。不過為了達到目的,小小陷害和謊言都不會讓伯尼良心不安的,麻醉一條美麗的汪星人當然也不會。人為了利益而變得有攻擊性,人類對傷害又有著共同的意愿,多么脆弱的軀殼啊。
5.《殺手》
如果不是譯本蹩腳的語言風格,我會很喜歡這一本的。動不動就“不是蓋的”,也不知道是看多了臺灣電影,還是太喜歡周董。然而故事是很有趣的故事。殺手Keller是伯尼和斯卡德之外的有一種風格,又一個世界的人生。小說的背景離開了紐約——這是當然,殺手要跟著客戶的合同指示走。他有時用槍有時用刀有時推人下樓,偶爾也會發生殺錯人或是被委托人詐的情況,然而,沒什么是會困擾他太久的。畢竟,能用殺人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可惜那條名叫“士兵”的狗被粉紅腳趾頭的姑娘帶跑了,這個特殊行當,對想出雙入對的人可是不太友好。
6.Crime and Punishment
《罪與罰》這樣的名著該怎么下手寫書評?慶幸自己看了英文版,不然大概會淹死在五厘米長的俄國人名里。在Raskolnikov的迷亂、半夢半醒、不可自控的游蕩中,幾乎很難意識到,這不過是發生在兩星期之內的一個故事。人人都有犯罪的本能,只等被不可知的力量推上一把,就能說服自己,完成身份的轉變么?如何定義犯罪?在“認領”犯罪的“權利”這件事上,Raskolnikov也認為是“能者多得”。這本書中有太多近乎宗教式狂熱的場景:驅趕幼子街頭賣藝,吐血而亡的Ivanovna、向警察自首的無辜者、Sonya為Raskolnikov讀新約里Lazarus的一段……Sonya不出意外地成了Rodion的救贖者,Dunya也似乎找到了歸宿。兩條人命的代價,是西伯利亞的9年。我仿佛看到了伍迪艾倫的鏡片一閃。
7.《黑名單》
殺手凱勒有根“兇手的拇指”,這是他“女朋友”發現的。他不喜歡別人這么稱呼她,因為兩人只是送送花睡睡覺的簡單關系。接單,殺人,it's nothing personal,殺手也是壓要賺錢過生活的。譬如凱勒惦記的那套郵票,還有那幅樹的畫像。集郵是個格外安靜的愛好,收到郵票,鑲進冊子里,像是老式放映機里投出來的片子。集郵的殺手,聽上去應該過得挺歲月靜好,直到有同行覺得凱勒是個需要抹殺掉的競爭者??布洛克對占星術是有多大的執著呢?讓凱勒開始認真產生了危機意識的人,竟然是個占星阿姨??
8.《誰的尸體》
委實不算太有趣的一本,戰線拖得太長,讓人容易中途走神,權當是了解一下基本人設。彼得勛爵、帕克,和老仆邦特是破案組的鐵三角,外加一位唱反調的警察,后者是老派推理里那種不會破案且頑固至極的形象。有PTSD,穿著孔雀花睡袍的勛爵大人走來走去的樣子,外加指揮著邦特做這做那的做派,都有點福爾摩斯的影子。相比案子本身,主仆之間和上流社會人士之間的互動反倒寫得更討喜,似乎跟阿婆一樣,對逝去的某個年代表現出了些緬懷之意。譯本比較一般,許多風趣之處都沒有表達好。
9.《亡靈舞廳》
與其說在破案,倒不如說是納瓦霍人和祖尼人的文化常識小冊子,真兇本人是幾乎一目了然的。印第安自留地上的警察,思考方式會與NYPD的有多大區別?Leaphorn翻山越嶺地尋找那個落跑的納瓦霍男孩,后者一心想當祖尼人,還學了些零散的祖尼巫術,不過在獵鹿的時候,還是會按照納瓦霍的方式,留下獻祭品。圍繞著兩起兇案的詭異宗教氣氛在謎底解開后顯得有些雷聲大雨點小,大概是自留地風物制造出的不可知氣氛提高了讀者的期待值吧。
10.《黑色大麗花》
翻譯得一般,語言比較混亂,且有明顯的硬傷。這是個非常黑色的故事,真實案件好比“開膛手杰克”一類的懸案,洛杉磯在這個故事里是個廉價香水混著血汗味的地方,背景里有冒出煙霧的閃光燈,和拳擊場上的肉體撞擊聲。冰火組合的前拳手搭檔,看到那兩截軀體和小丑般的“人造”微笑之后,各自產生陰影,各找各的出路。無論床上廝混,還是逃到墨西哥銷金窟,“黑色大麗花”總如影隨形。口臭的警察,用寵物獻祭的富翁,忘了英語的癡呆老父,沒一個好東西呢。
11.《剝皮行者》
不要理那條書腰,不要理那條書腰,不要理那條書腰。跟《亡靈舞廳》一樣,這是個動機單一手段直白的案件,納瓦霍國的背景讓故事變得有了風味。把骨頭吹進人體里,就能將疾病傳遞給那人——剝皮行者便是這樣行事的。巫術、習俗、印第安傳統與現代社會并行不悖,然而一個納瓦霍警察還是不會貿然敲人家的門,只是弄出聲響等主人出來。從某種角度來說,印第安自留地上的Leaphorn就好比“少數民族”版本的紐約斯卡德,他熟悉地盤,能聞到風暴的來臨,靠本能躲避危險,特型演員一樣的警探,既童話又傳奇。
12.《劇毒》
塞耶斯真是喜歡她筆下的勛爵,于是干脆在故事里讓他愛上了“自己”,雖說這場愛情開始的理由,大約跟谷阿莫的“她跟外面的那些女人好不一樣好特別哦”差不多。這個譯本的語言,仍舊非常,非常一般??比較生動的部分是,勛爵使用了個膽大心細會“通靈”的女助手來幫他跑腿(聽上去越來越像Suchet版波羅里的檸檬小姐了)。真兇使用了好比都市傳說般經典而老掉牙的投毒手段,跟罪犯比起來,還是偵探更狡猾些。
13.《瘦子》
風格跟《馬耳他之鷹》迥異的一本。(前)偵探不冷硬,甚至從頭至尾都沒有為破案投入過太多心力。他一邊跟老婆調笑著,一邊被疑犯的妻女們糾纏,倒也并不嫌煩。死者有種并沒得到足夠重視的感覺,警察這里聞聞那里嗅嗅,今天懷疑你明天懷疑他,suspect pool似乎是靠他們自己死光光而逐漸縮小的。全書最規整的大概就是末尾的“偵探講故事”部分,其中依然有各種“我估計”和“應該是”。話音落了,書也就寫完了。
14.《班森殺人事件》
非常工整的推理小說。全能偵探萬斯相貌英俊能推會算懂藝術會打架,第一時間發現真兇然而十分“體貼“的用了一本書的時間引導總檢察官大人逐個排除疑犯,其間無數次炫技并對警察們進行了智商碾壓;“我”自然是將萬斯奉若神明的“華生”,負責記錄辦案過程并適時發出“Genius!”般的感嘆;其余的警務人員,無論是跑腿的收集證據的還是實施逮捕的,存在的意義都是為了襯托萬斯那傲然的地位,因為或早或晚,他們都得臣服在他的推理之下。至于suspetct pool的品種也是一應俱全:不想相認的母女、互相打掩護的騎士和美女、騙子、花花公子、被當做煙霧彈的無辜老實人。啊,這個到處都是金魚的世界(萬斯翻了個高貴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