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當時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相愛需要征得倆個人的同意,而分開卻只要一個人。這就是愛情的殘酷啊。
有時候,同樣的一件事情,我們可以去安慰別人,卻說服不了自己。
感謝你贈我一場空歡喜,那些曾經美好的回憶,已成往事。有些事,我不說,不問,不代表我不在乎。有些人,會一直刻在記憶里,即使忘記了她的聲音,忘記了她的笑容,忘記了她的臉,但是每當想起她時的那種感受,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偶爾想起,記憶猶新,就像當初。我愛你,沒有什么目的,只是愛你。
人生啊,大多還是孤獨的時光,燈前月下我只想自斟自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