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選,你更愿意做一件非常酷的事情,還是一件可以變得非常富有的事情?
額~當然是做一件讓自己變得非常富有的事情啊,我現在已經化身小財迷嘞。也許變得富有后,才有可能去做狂拽酷炫吊炸天的事。再說了,我一點都不喜歡耍酷,略微幼稚,不符合我的個人風格。那么這樣的話,只有前者和后者,沒有退路的我當然只能選后者啦。
可是看了采銅對于兩者的分析后,對“酷”有了全新的視覺體驗。我和大多數人都認為( I Think)“酷”是有錢的伴生物,有錢后才有精力炫酷。可是酷一定只是有錢人獨有的嗎?應該不是。完成一件酷的事往往意味著去發現或者重新發現事物的價值。“酷”并非專指那些可以向他人“炫酷”的事,也可以是任何一件平常的事。選擇做酷的事就是懷疑理所當然的生活,只要我們留心生活它不為人關注的一面,就能挖掘出超出平常的意義,就能把它們變成一件酷事。或者,我們可以給“酷”重新定義為有趣、有價值、創新獨到,它還應該是首創的。比如馬東在《奇葩說》里花式念廣告就成了一件酷事,而主持人在節目開始時對著手卡一串獨白:“感謝等等贊助商的贊助。”并不是一件酷事;新東方的周思成思思老師用雷人舞蹈教授英語,激發學習樂趣,成了一件酷事,而簡單地給學生上課,并不是一件酷事;邊做棉花糖又開外掛跳霹靂舞機械舞的逆天大叔,真的是酷得不行,而只是做一個賣棉花糖的人并不是一件酷事。
酷的反面并不是不酷,而是無味,無味就是重復無價值或被掏空的事物。避開無味的事,我們就要有意識地去做有價值的酷事,這樣或許有可能走上因獨特而成功的道路。在這條道路上,有7個方法幫助我們去做酷事:
1.抗拒自己的欲望,或者延遲滿足欲望;
2.質疑貌似最可信的言論,不盲從任何人;
3.屏蔽流行信息,或者只在固定的時段接收流行信息;
4.思考最不可能的事,為其發展出可能性;
5.保留和發展自己的怪癖,并將其發展成自己的競爭力;
6.為小事物狂熱,并在小事物中發現大世界;
7.開展思想試驗和行動試驗,讓思想和行動相互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