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評喬布斯的演講:求知若饑,虛心若愚


原創/楠天下的太陽花



篇首語:

這篇文章,寫了演講的技巧,也有對喬布斯這個杰出人物的經歷描述,有對他演講精華的分享,還有對他人生信念的總結。我希望把演講與人物融為一體。


01,一篇傳播全球的演講

『哥已不在江湖,但江湖還流傳著哥的故事』。哥曾經被掃地出門,但又被恭敬請回。哥開創了3D動畫時代,也創造了世界最富有的公司。哥已過世五年,但我們人類依然不停地傳播著哥的傳奇。這個人就是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

他大學只讀了六個月,休學18個月后,最終退學。讀這所大學,花光他養父母終生積蓄,因為這所私立大學比斯坦福還貴。隨后,他沒有吃的,靠撿五美分的可樂罐;他沒有睡的,寄宿在朋友家的地板上;每個星期天晚上,徒步七英里,到印度神廟打牙祭。

然而,我不想講述喬幫主退學后的艱辛,也不想講述蘋果王朝的輝煌,今日專程分析他流傳最廣的一篇演講。這篇演講在大學生中,在職場新人中,有著非凡的影響力,對于我們這種『老司機』來說,也有著崇高的地位。

它就是,2005年6月14日,喬布斯在斯坦福大學畢業典禮上的演講。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相信,他的這篇演講會被公認為人類十大著名演講之一。我也相信,我的預言一定會實現滴(已有318人證明我是天生的預言家)。哈哈。

那么,這篇演講有什么過人之處呢?下面,將從三個角度來分享喬布斯的杰出演講藝術。


02,講故事的卓越藝術

有人說,在全世界企業家中,喬布斯是最會講故事的人。在過去30多年里,他把產品發布會變成了一個個故事會,絲毫不遜于好萊塢大片。國內的『雷布斯』和羅永浩一直在模仿他,學習他。

在斯坦福畢業典禮上的演講,他三言兩語后,直接告訴我們:我什么大道理都不講,只講三個故事。

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名氣如日中天。直接講故事,多么勾引人的話題。

(一)講故事,靠的是魔鬼一般的細節。

喬幫主沒有說,他『一貧如洗』,『囊中羞澀』,『兩袖清風』,而是說,靠撿五美分的可樂罐,睡朋友家的地板來度日。(讀者大人,發現了么?第一節,我也在學習喬布斯講故事的手法)。每個偉大人物,都有一個不堪回首的起點。

當他講述『如何串起人生的點點滴滴』時,他沒有說蘋果系統最復雜最有科技含量的部分,而是選擇大家常用易懂的細節來說明:字體。

他退學后,專門學習了藝術字san serif 和serif,還學會了怎么樣在不同的字母組合之中改變空格的長度,還有怎么樣才能作出最棒的印刷式樣。

十年之后,他把這些優美的字體融合,設計在第一臺Macintosh電腦里,創造了漂亮的體驗感。

十年前,誰會想到當初學習字體有什么實際用處呢?

所以,他通過字體的學習歷程強調:過去,我們無法串連起未來,但回顧過去,我們才發現,每個追隨真我的經歷,都是一顆顆珍珠,有一根無形的線,把它們串連起來。

(二),故事的感性描述

人們常說,『人,沒有被說服的,只有被感動的』,故事的感性描述就發揮著這種神秘的力量。

2004年,他被診斷出癌癥。

他沒有把醫療報告單干巴巴地講出來,沒有喊口號說,喬布斯是不怕死的人,而是描述一個讓人內心顫栗的過程。

他說,那天晚上,他作了一個活切片檢查。醫生將一個內窺鏡從他的喉嚨伸進去,用一根針在他胰腺腫瘤上取了幾個細胞。

他當時是被麻醉的。他妻子后來說,當醫生在顯微鏡下觀察這些細胞時,他們開始尖叫。因為這些細胞竟然是一種非常罕見的可以手術治愈的胰腺癌癥細胞。

這就是感性描述的力量。是不是有些身臨其境?是不是有些情緒激動?是不是比講道理更加真切?

同樣,你向女友表白:我非常非常愛你,請做我的女朋友吧。究竟怎樣地深愛?你女友沒有感覺。

當你說,我如此愛你,『含在口中怕化,捧在手中怕飛』,我對你的愛,像東海一樣深,像喜瑪拉雅山一樣高,沒有你,我會『減肥60KG』,并將在五臺山終老一生,永世不再有女人。

你的愛是不是表達得感性,情深,清晰?

(三),對比與沖突是故事的生命活力

講故事在細節,很OK;講故事要描述經歷,而不是理性概括,很OK;但最讓人欲罷不能的卻是對比與沖突。

有人評價,喬布斯的優秀并非是創造蘋果的技術,而是在產品打磨過程中,對人性的把握,讓一批批果粉為它癡狂。

同樣,再精彩的故事如果平鋪直敘將毫無吸引力可言。

當他講述第二個故事『愛與失去』時,就利用了對比與沖突的藝術。

他剛剛30歲,經營的創業公司非常成功。然而,他和經營層意見相左,被董事會趕出了公司。一個成功的公司創始人,卻被炒了魷魚。像快的打車,趕集網,像大眾點評等等類似的互聯網公司CEO經歷一樣。

當我們正扼腕嘆息,為他鳴屈時,他卻把自己的故事寫得讓人意外。

一方面,失去了過去成功的事業,他很迷茫,但,他找到真愛,他認識了優雅的妻子,組建了家庭。

另外一方面,他創立了另外兩個成功的公司,曾經把他趕走的公司,又把他邀請回來。

故事跌蕩起伏,喬布斯充分發揮了講故事的戲劇性效果。把聽眾的心,撩撥得起起伏伏。

他講的第三個故事,卻是討論死亡。整個操場,斯坦福大學的畢業生,他們正意氣風發,即將奔赴未來。討論死亡,本身就不是好玩的事情。

癌癥可以摧毀一個人的意志。然后,上天和喬布斯開了個玩笑。最開始,醫生說只可活3-6個月,一種世界上無法治愈的癌癥,他忙著辦理死亡程序。后來查明,他的癌癥是可以治愈的。

雖然,在2011年,喬幫主還是死于胰腺癌,但當時,他卻活得很好。

討論生死,既感到生命的無常,卻也激發我們『把每天當最后一天過』。

生生死死的反復,把故事的沖突性發揮得淋漓盡致。與其說,喬布斯是講故事的高手,不如說,是他豐富的人生坎坷,成就了精彩的故事情節。此時,我最想說,天妒英才,讓喬幫主太早離開我們。


03,生命的感悟,喬布斯金句頻出。

你以為喬布斯只會講故事嗎?我會攤開雙手,聳聳肩,表示不屑。

每個故事大王,首先是一個金句頻出的主。

 『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

喬布斯說,你必須要找到你所愛的東西。他一生都在找,我們是否一生都在尋找自己所鐘愛的呢?不管是人,物,還是興趣?

"If you live each day as if it was your last, someday you'll most certainly be right."

如果你每天都像最后一天那樣生活,終有一天你肯定是對的。

這不是喬幫主的話,但他一生都在踐行這句話。他把這句箴言當作一生最重要的話。記住:你即將死去。他用這句話反復敲打自己的靈魂。

Your time is limited, so don’t waste it living someone else’s life。

生命有限,所以別浪費在重復別人的生活上面。所以,他改變了世界。

Death is very likely the single best invention of Life.

死亡是生命最偉大的發明。因為,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我曾經研究過死亡,這句話,讓關于死亡的一切論述都黯然失色。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喬布斯年輕的時候,最喜歡的一本振聾發聵的雜志《全球目錄》。它是那個時代人們的圣經之一。這句英文是它的停刊詞:求知若饑,虛心若愚。

這句話,由經歷過生死的喬布斯來講,尤為珍貴,講給參加畢業慶典的斯坦福學生,也非常貼切。它雖然不是喬布斯原創,但卻成為他的演講中最有名最廣泛傳播的句子。


04,生命中所有重大主題都一一呈現

這篇文章,我專注于分析喬幫主的演講技巧。

你們還記得,我說過這篇演講,會流芳百世,會是演講史上十大著名演講之一,盡管它的價值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他不但講了故事,有警醒的佳句。但影響最深的卻是它包含了廣泛的主題。

這篇演講稿,探討了人生的全部秘訣。生死,疾病,收獲愛情。創業,科技,被癌癥打擊。成長,挫折,東山再起。學習,信念,虛懷若谷。等等。

只有討論最廣泛而深刻的人生主題時,才會名垂青史。



我記得好幾個朋友講過,學英文,學演講,就把喬布斯的這篇演講稿記下來。是的,每當我情緒低落,信心受挫時,我就看看它,希望的火種就會重新點燃。

喬布斯用科技改變了世界,你呢?我打算用演講改變人生。

再次聽他的演講,被他的演講感動和激勵,我不得不重復一遍:求知若饑,虛心若渴。

PS:關于這篇演講的原稿和視頻,網上隨處可尋,不學它,毋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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