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朋友說,他正在一個村當扶貧工作組成員。遇到一件新鮮事,至今回顧還津津有味。
這個窮村叫東疃,說起來很窮,但村干部對上級來人吃飯還是挺歡迎的。因為吃完后剩下的酒和菜,都被村干部們帶回家里去了。那些剩菜啥的,在80年代初的窮地方,還是美味佳肴。這就是村干部們招待領導積極性的來源。所謂領導,無非就是鄉鎮的小辦事員而已。并不是什么大領導。
朋友說,一旦上面來人,書記就趕忙招呼其他支委共同參加招待,安排置酒做菜,等等。
外面都知道這個村的民風不好,刁民多。譬如,村干部派人去買大餅,在路上,村民誰遇到誰就會掰一塊。結果這個餅到了村委就剩下很少了。村民的道理就是,干部能吃,我也能吃。再一個,到了年終公布賬目,所有的吃喝都掛在上面來人的名下。影響很不好。
這個東疃的壞名聲傳播開來,令上面來的人非常忌諱,誰都不愿意在這村里吃飯,主要是避嫌。
有一次,鄉里的公安特派員有事到村里來,這個人非常明白東疃村的貓膩,說完事,即不吃飯,也不抽煙。臨走時,見村委伙房正燉肉,村干部們熱情地留他吃飯。這特派員怕上當,死活不留,說必須回去,有急事。無奈之下,有個村干部直接拿筷子夾一塊肉給他吃,說你嘗一口吧!到了嘴邊,盛情難卻,特派員只好只好吃了一口,然后匆匆逃離。
就是這一口肉,壞了特派員一世清譽。年終的時候,村里公布賬目,墻上支出欄目內赫然寫著,某月某日,特派員來村公干,吃豬一口。
民間長期用“口”作為豬的單位。吃豬一口,也就是吃豬一頭。整個鄉都知道他在東疃村吃了一口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