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2015年1月10日。
“我的孩子氣,給了誰?”
“唉,前因后果都不記得了。”
從今以后,不再是個孩子。
因為我的孩子氣都給了一個人。
------------------------------------------------------
真的像個孩子一樣。
吃不到的糖果。
就特別想要得到。
若不是個孩子。
吃不到的話,就吃不到吧。
我會努力去買塊更好的糖果來吃。
但是。
我還是個孩子。
我還不懂尊嚴。
我還不懂骨氣。
我有的只是渴望。
我有的只是耍賴。
----------------------------------------------------
昨晚終于吃到了。
距離上次吃。
竟然相隔半年之久。
孩子也從沒想到。
這渴望有這么強烈這么持久。
若說別人給個糖果。
也是很簡單的事情。
可是孩子想要的只是這一顆。
她想要的無非是一種溫存。
至于溫存之后的事情。
是可有可無的。
溫存的感覺。
遠遠勝于那最后一刻的恍惚。
只是。
昨晚。
在不足半分鐘的相融中。
她第一次感到了一種美好。
但是。
理智總是會適時的出現。
----------------------------------------------------
孩子很想把糖果一直含在嘴里。
但是終究還是會化掉。
清晨起來。
她洗漱過后。
默默的望著他,很久。
告別的時刻。
終究還是會到來。
----------------------------------------------------
一直以來,無論和父母有何種程度的爭吵。
我始終是一個線在他們手中的風箏。
不是我不珍惜這種父母的無私奉獻。
而是在條條框框內生活的久了。
難免想要節外生枝。
我會小提琴,我也喜歡;但我渴望的是一把吉他。
我讀bs,我也喜歡;但我渴望的是校園外的風景。
所以。
我沒有什么特別喜歡的。
也沒有什么特別不喜歡的。
給我的生活。
我就接著。
基本不會去背離既定的軌道。
就像男人。
我所中意的。
都不是他們所中意的。
但是我不愿意違背他們的意志。
不過我又真的很想有一點自己的生活。
我接近吸引我的人。
用一種漫不經心的態度。
最終。
得到了一些。
也傷害了別人。
也傷害了自己。
----------------------------------------------------------------
昨天晚上是我最后一次放縱自己。
就像一個瀕臨死亡的人奮不顧身的抓住最后一根稻草。
因為我知道。
以后,真的不會了。
我,終究要克制。
我,終究要長大。
你,僅僅是我喜歡的一個人嗎?
不。
你,是我對稍縱即逝、無憂無慮、自我意志生活塵封的最后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