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畫像》共二十八章,講述了馬凱嗜血殺人案和數字連環殺人案,影片《心理罪》呈現的是第一個案子,它只占《畫像》的三分之一。因此,以110分鐘的長度,講好這個故事是游刃有余的,并且還可以用細致精準的犯罪心理學知識,增加推理的樂趣。但顯然,導演和編劇想要的更多。
他們沒有忘記,觀眾進影院是為了情感的宣泄。于是,血腥、懸念、倫理,這些最有沖擊力的元素,成了討好觀眾和賣座的亮點,在《心理罪》中輪番出現。片頭為暗黑而暗黑的特效,強行把兇手一拆三的探案主線,和被注射增強針劑的大BOSS終極對決,這本無可厚非。問題在于,導演和編劇既想討好觀眾,又要強行掌控敘述節奏,兩相碰撞,一部混搭風的非類型影片產生了。
受敘述節奏影響最大的,是對人物形象的塑造。因為導演明確表示,《心理罪》是在“探討人的身體外在和心理”。提及方木這一形象,導演說:
“小說里,他是陰郁、糾結的,這個人物其實是單一扁平的。如果拍成電影,人物就不僅僅是個符號象征,我希能表現出他的變化。”
原著里方木一人獨領風騷,影片里則是雙男主,開啟了比自我救贖更為討喜的探險-成長模式。小說中的方木憂郁、內疚,性格敏感,導演為了加快敘事節奏,給了他孤兒的身份,陽光、自信的性格和天才的預感,卻把因他錯誤判斷而導致陳希的死亡這件事,作為大爆發前的緩沖加速區。
于是就出現了李易峰“從影最佳”的哭戲,之后他又開掛般地勇探孤島。情節設置沒有大毛病,關鍵在于,方木的復仇擺脫不了報私仇的嫌疑,在明知針劑的力量強化作用之后仍給對手注射,也讓觀眾不明就里。這些不合邏輯的舉動直接導致人物塑造的失敗。
也許是為了彌補這一缺點,電影在最后強行升華主旨。遠景拉開,秩序恢復,此時方木演講稿式的心理獨白,不知是為了政治正確,還是導演和編劇對自己敘述無力的承認。我只看到,許多觀眾在此時已經尷尬地起身準備離場。
方木的形象沒有亮點,廖凡的演技也救不了邰偉。《心理罪》中所指的“罪”,既指法律意義上兇手的罪行,也指心理和情感上的“原罪”。方木認為邰偉背負了太多無謂的情感,阻擋他接近真相的腳步,犯罪感、愧疚、自責,這正是原著《心理罪·畫像》中方木的形象。導演和編劇為了雙男主模式,把方木昏暗壓抑的那部分,經歷連同性格,一起砍下來移植到了邰偉的身上。截然不同的心態和認知,似乎能解釋的通,影片開始時兩人的敵視。
但在兩人互相袒露心扉之后,邏輯的混亂又出現了。影片的本意是讓經歷失去摯愛的方木與邰偉產生情感共鳴,好為之后兩人的并肩作戰做鋪墊。但細細想來,因錯失去父親/初戀女友,是導致邰偉孤僻自責的“因”,是方木驕傲自大的“果”。影片的原意是打算讓方木體味,并認同邰偉,以此磨去他的鋒芒,找回對生命的敬畏。
可是,孤島之戰的結果卻是方木報私仇、發表“英雄感言”,他還是那個躊躇滿志的年輕人;與此同時,“無謂的情感”依然壓在邰偉肩上。我們不禁要問,抓住了犯人,就標志著自我“釋罪”,自我“贖罪”的完成嗎?抓住了一個案子的兇手,就可以把以前的錯誤一筆勾銷嗎?
110分鐘的篇幅不得不強迫影片結束。同樣被節奏毀了的,還有標配的冷面女法醫,萬茜本可以更骨肉鮮明一點,但為了敘述節奏,導演聲稱自己不得已略去了她和方木的許多對手戲。
一方面,編劇和導演似乎沒忘記,《心理罪》是部懸疑、犯罪電影。
因為如果是本格推理,一定會有嚴密的破案邏輯,甚至出現多次反轉;如果是社會心理,它會放大醫生這一行業利用職務便利,暗中進行的殘忍勾當,或者給“上頭有人”的女富豪多一些發展空間;如果是倫理片,就會出現警察對絕望父親林海的教化。
這些內容《心理罪》都沒有,是能被接受的。
另一方面,導演并不放棄迎合大眾,他想擺脫懸疑電影的枷鎖,于是在開頭蛛網、昆蟲的視覺特效上下了大功夫(可是跟影片沒有一點關系),又在案發現場的處理上極力渲染血腥,恐怖氛圍;不僅加入了警匪片中的跳樓追兇、大量的近身搏擊,還不忘《小時代》中的寫實場景,又加入了一個會飛的智能小機器人。
對《盜夢空間》的模仿
混搭元素占用的,是觀眾真正感興趣的,用犯罪心里側寫破案的過程。
“犯罪心理畫像,就是在偵查階段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對未知名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相關的行為、動機、心理過程以及人員心理特點進行分析,進而通過文字形成對犯罪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及活動征象的描述。”
影片名為《心理罪》,為了突出犯罪心理學,傳統刑偵在這里自然要弱化,只負責實施抓捕和控制等維持秩序的工作。而與傳統刑偵邏輯推理密切相關的本格推理,在此也不會出現。
維系整部影片邏輯,只有靠犯罪心理側寫這一學科自身的科學。
導演當然明白,可是為了劇情的節奏,他只能壓縮細節。于是,本建立在熟悉樓區分布的前提下實施的抓捕,為趕時間被扭曲呈現為依靠直覺的“左邊”;本應“無意”發現的米老鼠紐扣,卻像信手拈來;本可以認真展開的犯罪心理知識,卻變成故弄玄虛的炫技的籌碼。
原作中,雷米借喬教授之口指出:
“犯罪心理畫像是一種經過專業訓練后對犯罪進行的,推斷或者推測,意見并不是科學的結論”。
但在影片里,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個全知全能的天才,一個提線木偶式的演員。少了傳統刑偵嚴密的邏輯,心理側寫又因導演野心太大被無限縮減,《心理罪》的整個破案過程,好似一出炫目,但是不切實際的鬧劇。
為了迎合大眾,導演把大量其他類型片的元素融進電影;為了使這些元素合理,只好花費許多時間處理特效;為了突出“心理”,老套的臺詞、內心獨白輪番登場;為了塑造性格,引入喬教授、陳希、邰父、慢半拍;為了控制整體敘述節奏,心理側寫,這個觀眾最感興趣的部分,被死死壓制。
最終也難怪電影出現嚴重的錯位,使得《心理罪》沒有心理也沒有罪。如果導演要拍下一部心理罪,恐怕要好好琢磨琢磨,想象中的觀眾的“期待視野”,與實際的相比,差距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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