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看過一句話說,評價一個人有趣就是對這個人的最高評價。初聽時我迅速在腦海里搜尋著每一個夸人的詞匯,深表贊同。
而現在,有趣幾乎成為了我選擇看什么樣的文章,什么樣的書的標準。王小波是現階段我認為最有趣的作家,他的有趣不僅僅在于他的文字中的自我有趣,他還會帶給你這個世界上存在過的有趣的別人,你會從他的書中知道羅素其實也是個有趣的人。你也能在他看似放蕩不羈有趣的文筆下看到有趣的世界。我還喜歡魯迅,也是因為他的有趣,他能把所有想說的話想諷刺的人化為故事,在故事里你不會厭倦那些世俗與瑣碎,但當你深刻理解文章的真諦,你會頓悟,原來殘酷的現實還可以通過不失趣味的故事來描繪。特別喜歡咪蒙的時候,也是因為圣人請卸妝,真的好有趣!
我有時在想自己喜歡與什么樣的人相處,令自己輕松愉快的,而這樣的人往往是有趣。他們不會時時抱怨時時負能量,也許生活不盡如人意,但是卻可以不失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