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雷火了。
他唱的成都真好聽。
在他去《歌手》之前,我就這樣覺得了。
對這首歌怎么能不熟悉呢?但原因竟不是因為我在成都上了四年大學,而是因為意外發現唱它能不跑調,于是成了我“人前獻唱”的必(裝)備(逼)歌曲。
直到趙雷在《歌手》上唱火了《成都》,關于這首歌關于成都的文章如雨后春筍般涌出,一夜之間刷爆了朋友圈。隨手點開一讀,發現對于一個在成都生活了四年的人來說,也不是沒有感觸。
有文章里寫成都有什么好,讓人愛成這樣?《一首<成都>之后,趙雷是全世界的趙雷,但成都依舊是我一個人的成都》里寫道:
“標準的成都話一口一個“梅花音”,把骨頭都給你念酥:‘老板(b?n)兒,來三(s?n)碗(w?n)三(s?n)鮮(xu?n)面(mi?n)。’”。
細細想想,成都話確實蠻好聽,似乎有點懷念。
“咬合力僅次于北極熊,能把三四頭狼當做坐墊萬的大熊貓,在成都靠賣萌為生”。
細細瞅瞅,大熊貓圓不隆冬的模樣確實惹人愛。
回看趙雷的演唱視頻時,發現當真唱哭了底下好多人,說真的,我也跟著默默濕了眼眶。
但倒不如說,我更多的是感動于臺上他的歌聲,感動于他的真誠,感動于臺下他們的感動。
或許說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由這首歌引發的觸動,甚至比這個城市本身帶給我的回憶更多。
倒不是說這個城市不好,而是因為,身在成都的那幾年,我卻經常往返于另一個城市,北京。大概也就是所謂的,“身在曹營心在漢”吧,哈哈。
說到北京,這也是一個容易引起話題的城市。但和人們對成都安逸生活出奇一致的向往不同,一提到北京,避免不了負面的聲音涌現。空氣不好,競爭激烈,房價太高。
而對于當年的我來說,當我埋怨成都總是陰雨天見不著陽光,去北京卻老遇上艷陽天時,卻對北京產生了異樣的好感。更重要的是,我在那里,遇到過喜歡的人,留下過自己的故事。
而或許是和成都的緣分尚淺,始終沒成就一段相遇,留下難以割舍的幾許回憶。
不知道因這一首《成都》,會不會有無數人接踵而至,想一起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去玉林路盡頭的小酒館兒喝喝酒。
但要我說啊,一個人留戀著一座城,大抵是因為這里有過他的故事,或他愛的人。人們總因一個人,一段往事而愛上一座城。而這座城,又哪里非要是成都呢。
豈止一千個讀者眼里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呢,一千個過客眼中還可以有一千個成都呢。
來看看朋友圈中一個成都本地妹子寫道:
這首歌本來就寫的是非典型成都,不否認歌曲中的意境當然是可能在成都出現的,但絕對不是主流,也不是本地人眼中的這座城市應有的味道。
成都的夜在大體上是喧囂的,是市井的,是世俗的;成都的小巷到了夜晚充滿的不是愛情與分離的憂傷迷霧,也不是手牽手走過長夜的寂靜悵惘,而是混雜著麻辣味兒的油煙氣和“老板兒,數簽簽兒”的吆喝。路燈熄滅的時候,數完簽簽的老板們大概才會開始準備打烊。
《老子明天不上班》才是典型的成都。
順便向大家介紹幾個成都人心中最能代表成都的人
謝帝、譚喬譚警官、背時老頭兒李伯清
如果有一天他們來寫一下成都,一定是最正宗的成都
當然,趙雷的成都真的很好聽
我這個寒假一直在哼。
所以,何必去憧憬別人所唱的成都,不如去用心營造自己的江湖。你來這世上走一遭,總要留下點故事才好。
當然,這不妨礙我們依舊熱愛民謠,愛趙雷的嗓音干凈,眼神真誠。
再當然,大雷子把成都帶火了,進一步帶火了成都的旅游大業也是不錯的。至于游客眼中的一千個成都,留待自己去評說即可。
我知道你們都喜歡熊貓,不如結尾就附贈幾張圖吧~
那么,你好,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