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聽《十點讀書》,被那文章所雷倒。文章的標題是《四十歲之前談歲月靜好,都是耍流氓》。
? ? ? 作者的觀點很犀利,說所謂的節儉,說到底,不過是一個字經濟——窮,三個字哲學——買不起。一個人沒有享受過奢華的生活,就無權對別人的奢靡說三道四。在四十歲之前該奮斗的年紀選擇安逸,并用“淡泊隨意”安慰自己,就是對生活耍流氓。只有嘗盡奢華之后才有選擇粗布荊衣的權利。
? ? ?我把這篇文章的觀點與朋友分享,朋友先是捂嘴偷笑,繼而一臉凝重陷入沉思。半天之后,她忽然問我:“難道我這幾十年一直在對生活耍流氓嗎?”
? ? ? 朋友是一個隨性的女子,崇尚的生活宗旨便是隨性自由,順其自然。她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工資不高,卻也能夠溫飽。老公也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如今金錢至上,好多同事都有了第二職業,她也曾經糾結過,但一想到兼顧第二職業便會生活節奏加快壓力增大失去悠閑自在的生活,她便打了退堂鼓。
? ? ? ? ? 后來孩子漸漸長大,既要上興趣特長班,又要上文化輔導班。父母日趨衰老,經常生病,又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日子于是捉襟見肘起來。她總在問自己,讓孩子和老人跟著自己一起受委屈,這是不是一種不道德。“今天我才知道,這不僅是一種不道德,甚至是在耍流氓!”她幽幽的說。
? ? ? 細細想來,生活真的是一個兩難的選擇。東晉陶淵明,放著好好的縣令不當,非得“種豆南山下”。想必他在“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時候,他的老婆正在一旁因無米下鍋而做河東獅吼吧。倘若他知道后人因他放棄奮斗辭官歸隱而給他扣上一頂“對生活耍流氓”的帽子,他又會作何感想呢?
? ? ?誠然,一切美好都建立在溫飽的基礎上。但人不是僅僅為了物質而活著的,更何況人對物質的欲望是永不滿足的,倘若因此而“奮斗不已”,那就只能把自己變成一只陀螺,毀壞之時才是停下之日。
? ? ? 奮斗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倘若打著奮斗的旗號陷入物質的深淵讓自己的靈魂墜入谷底,那才是真正的對自己耍流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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