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養老院的一封電報:“令堂去世。明日葬禮。特致慰唁。”它說得不清楚。也許是昨天死的。
下午重讀了《局外人》,猶豫再三,還是決定坐下來寫點什么。我對加繆有種特殊感情,或者說,是思想上的掙扎吧。一年前,初讀《局外人》,曾對加繆的荒誕哲學產生誤解,消沉了很長時間。直到半年前,讀了幾本存在主義的著作,我才意識到自己的“想當然”,有多么幼稚。關于這段心路歷程,我曾專門寫過一篇文章,所以就不贅述了。
《局外人》是我大學階段,第一本重新閱讀的書。卡爾維諾在《為什么讀經典》中,曾強調過“重讀”的意義。他說,“在成熟的年齡,一個人會欣賞更多的細節、層次和含義。”的確,處于青少年階段的讀書人,總是更像個探索者。面對一部作品,青澀的我們往往只會發出贊嘆聲,卻很難生成獨到的見解。而重讀就是極好的彌補,它使我們重新挖掘一部作品的價值。反觀我自己,這半年,閱讀文本的能力確實提升不少,眼光成熟許多。我也很慶幸,自己一年前沒有寫《局外人》的書評。那時文筆太糟了,寫出來,反倒會對不起這本書。
加繆的《局外人》是個中篇,尺幅不大。可作為加繆的成名作,其地位是相當特殊的。它對現實荒誕性的揭示,對存在主義的文學化表達,奠定了加繆一生的創作核心。在本書1940年5月完本之后,加繆又馬不停蹄地寫就了他的哲學隨筆集,既著名的《西西弗神話》。雖然加繆的本意是闡明自己的哲學思想,但我們完全可以把《西西弗神話》視為《局外人》的“注解”。故事中默爾索的形象,與“荒誕人”幾乎重合。同樣的《西西弗神話》也是打開加繆其他作品的鑰匙,比如:《鼠疫》。只不過《鼠疫》著重討論的,是一個群體面對荒誕處境的可能反應,與《局外人》的個體視角橫向比較,倒是相互補充了。
以讀者的眼光,我們常常認為偉大的文學作品是橫空出世的。就像我們總是誤以為歷史是爆炸性的事件,卻忽略了它緩慢發酵的過程。據本書譯者柳鳴九先生補充的資料,《局外人》在創作上,其實是經歷過前期準備的。加繆曾創作過一部未出版的小說叫《幸福之死》。該作品與《局外人》有不少相似之處,從主人公的名字,到一些基本的故事情節,均有雷同。由此可見《局外人》的創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提煉、加工后的“再創作”。結合加繆當時二十多歲的年紀,我覺得這種寫作上的精益求精,值得敬佩。
本書的寫作技巧并不繁復,可以說是平鋪直敘的。根據有限的閱讀經驗,我個人認為,加繆并不癡迷于對敘事技巧的探索,結構的創新,他更看中的東西是小說的思想內核。加繆的語言是相當干燥的,乍一讀,其實缺乏吸引力。可只要你堅持讀上一會兒,就會被他簡潔、精確的筆觸所吸引,繼而跟隨他的講述展開思考。“智性”是加繆小說的魅力所在,我覺得這一點毋庸置疑。
《局外人》的技巧固然傳統,但在章節劃分上,我們依然能感受到加繆的匠心。本書共分為兩部,其內容是涇渭分明的。以“默爾索殺人”這個事件為轉折點,小說幾乎是均分為兩部分。前一個部分交待事情經過,拉近了讀者與默爾索這個角色的距離,并作為后文“審判”中的證據。后一部分則聚焦在法庭對默爾索的審判上,具體地描繪了整個過程,并以默爾索被判處死刑告終。對此,我的感受是,加繆不單單想讓讀者接受他的想法,而且他希望我們在閱讀過程中形成自己的判斷。對默爾索這樣一個特殊角色來說,不同讀者的結論,真可能會大相徑庭。由此,我們就必須分析一下默爾索的人物形象。
小說中的默爾索是個古怪角色,如果非要用四個字來形容,我想“麻木不仁”是最恰當的字眼。乍看之下,默爾索是個對生活滿不在乎的人。他在母親去世后沒有掉一滴眼淚,甚至對葬禮都有些厭煩。對女友的結婚請求,他也只是用“我都可以”來搪塞,根本不放在心上。默爾索在挑選朋友上也毫無原則,和一個皮條客成了莫逆之交,只因為對方想和他做朋友。默爾索并不是個討喜的角色,我想閱讀完本書之后,會有相當一部分人討厭他。認為他冷血,或者對生活不負責。
但我想說的是,僅用世俗眼光來理解默爾索這個文學形象,未免太過膚淺。就像武斷的把《月亮與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蘭當成“敗類”一樣。將默爾索直接歸類為“冷血動物”,無疑會錯過本書的精華之所在。這就牽扯到小說的主題,同樣也是它的題目:“局外人”。我認為“局外人”這一主題,是通過兩個層次來體現的。
第一個層次是“社會的局外人”,或者說“法庭的局外人”更為恰當。在小說第二部的審判中,默爾索幾次三番地想為自己辯護,卻被律師阻止了。法庭更愿意傾聽旁人的證詞,傾聽檢察官對默爾索的攻擊,傾聽律師代勞的辯護,沒人對默爾索的想法真正感興趣。以至于默爾索在小說中,說了這樣一段話:
可以說,人們好像是在把我完全撇開的情況下處理這樁案子。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沒有我參與的情況下進行的。我的命運由他們決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見。
我們當然可以說,被告的辯解并不重要,法庭自會給一個公正裁決。但從故事走向上看,一切又并非如此。根據小說第一部分的描述,我們對默爾索殺人得出的結論是“正當防衛”,有過失,可罪不至死。可在法庭上,檢察官卻把默爾索描述為一個十惡不赦的罪人。這就牽扯到我在前文中提到的內容,檢察官利用證詞,極力地把默爾索的古怪性格,描述為一種冷血殺人魔潛質。他從道德上攻擊默爾索,用近乎詭辯的方法,影響了陪審團,說默爾索“沒有靈魂、沒有人性”。如同默爾索的律師所說,“這就是這場審訊的形象,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但又沒有任何東西是真的!”而就是這種偏激的解讀,最終把一個罪不至死的人,送上了斷頭臺。
談及與法庭相關的題材,19世紀的法國文學已然做過不少探索。從《悲慘世界》里因為偷面包入獄的冉·阿讓,到《紅與黑》里對于連·索雷爾的審判。對這一題材的摹寫,法國文學所做的嘗試,的確相當全面。但加繆卻從更富現代性的角度,切入了這一主題,在這一點上,我倒是覺得《局外人》和卡夫卡的《審判》有異曲同工之妙。與19世紀劇烈的階級沖突不同,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在20世紀初的法國社會,物質不再是第一矛盾。20世紀的核心問題是意識形態之爭,雖無直接關聯,但加繆也把自己寫作的關注點放在人的精神狀態上。他對默爾索入獄后心路歷程的描繪,無疑體現了這種關懷。加繆批判了當時的庭審體系,對這種將被告當成“局外人”看待的審訊,持否定態度。這便是小說的第一個層次。
第二個層次,我把它稱作“思想的局外人”。前文中,我已經簡單描述了默爾索的怪異性格。此處,我想自己需要再補充一個內容。即小說中的默爾索是個無神論者,他自始至終拒絕向神甫懺悔,堅稱自己不信上帝。他與神甫的對話,是我們打開這個層次的切入點。在小說最后,被神甫激怒的默爾索喊出了這樣一段話:
大家都是幸運者,世上只有幸運者。有朝一日,所有的其他人無一例外,都會被判死刑,他自己也會被判死刑,幸免不了。這么說來,被指控殺了人,只因在母親的葬禮上沒哭被處決,這又有什么重要呢?沙瑪拉諾的狗與他的妻子沒有區別,那個自動機械式的小女人與馬松所娶的巴黎女人或者希望嫁給我的瑪麗,也都沒有區別,個個有罪。雷蒙是不是我的同伙與塞萊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這有什么重要?今天,瑪麗是不是又把自己的嘴唇送向另一個新默爾索,這有什么重要?他這個也被判了死刑的神甫,他懂嗎?
這個段落很關鍵,是理解默爾索的鑰匙。在此處,默爾索幾乎是對自己過去的古怪行為,一一給出了回應。他的意思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凡人終有一死,二是生活中的大事小事都沒有“意義”。想要理解這兩點,我們恐怕要結合一些哲學思想來談。
尼采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曾甩出過一句名言“上帝已死”。這句話撼動了基督教的道德標準,使人不再相信普世存在的道德和法律。此類虛無主義使西方社會在思想上產生深切恐慌,進而影響了后續一系列新哲學思想的產生。而一戰后,興起的存在主義就受到了尼采的影響。作為存在主義文學家,同樣也是哲學家,加繆以舊有思想為依托,形成了自己以“荒誕—反抗”為核心的思想體系。在《西西弗神話》的論述中,他說人生的本質是荒誕的,這種荒誕是“非理性和非清楚不可的愿望之間的沖突”。也就是說,世界的無理性與人類對理性的追求造就了這種荒誕。同樣,不可回避的死亡,也是荒誕的源泉。(我目前對哲學的認識還比較淺薄,如有紕漏,歡迎大家指正。)
講到這里,我們就可以理解默爾索這個人物了。他本質上是一個存在主義者,認為世界的本質荒誕,人的所有掙扎終歸死亡,似乎沒什么意義。單這一點就已經很難被人理解了,可偏偏的,他又堅持無神論。由此,怪人、罪人、不信神,這三個帽子成了悲劇的助燃劑,將他送上斷頭臺。
思想上的局外人,就體現在這里。默爾索堅持自己的思想,不去迎合主流社會的價值觀,成為了一個疏離于傳統之外的人。根據小說的描繪,默爾索的本性并不壞。他忠于職守,做事一板一眼,對朋友也很仗義。他唯一的缺憾就是“腦回路清奇”,使得別人不理解他。的確,是個有悲劇色彩的小人物。
另外,加繆通過默爾索傳遞的是一種消極的存在主義。他的消極體現在,只闡述了“荒誕”這個單一部分,而沒有體現“反抗”。這也直接導致了我一年前對存在主義的誤讀,把它當成一種消極哲學。默爾索是個聽天由命式的角色,他的行為總是流露出無力感。可能加繆的目的是加深這個角色的悲劇色彩,所以才把自己的哲學片面呈現出來吧。
在小說結尾,默爾索說了這樣一句話:“我期待處決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來看熱鬧,他們都向我發出仇恨的叫喊聲。”其消極情緒可見一斑。我想,如果真有小說中的世界存在,我一定要把加繆哲學的后半部分,親口講給他聽。
畢竟人生再怎么荒誕,也不至于絕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