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欠下的瞌睡,總會在某個時間全部還上。
原以為借著中秋國慶的機會休息一兩天,結果一放松就上吐下瀉。驅車600里外在床上睡了2天,半夜起來拉肚子想吐槽兩句,卻遭遇數字鴻溝。
列寧同志說,休息是為了更好地工作。我并不完全認同這種說法。工作期間休息一下是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之余的休閑則是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只是為了工作,放假也不過只是在家加班,人和機器又有什么分別?明明躺在床上,心里卻還想著未完成的工作,甚至擔心是否有所遺漏,讓人感到非常無力。
早在1928年,經濟學家凱恩斯有個預言,到2028年人們每天工作不超過3小時,而且這種短暫的工作日不是必要的?,F在看這態勢,不僅沒有越來越閑,反而越來越忙了,總覺得時間不夠用。為什么呢?
一方面,也許整個社會的平均工作時間的確在減少,但不是每個人都在減少。閑的人可能更閑,而忙的人則更忙。君不見,廣場上跳舞的“大爺”“大媽”越來越多,越來越年輕。盡管每周法定工作時間已經從48小時減少到40小時,但實際工作時間超過70小時的情況屢見不鮮。
另一方面,隨著通信技術、互聯網的發展,工作與休閑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即便是在空閑的時候,偶爾也會有工作要處理,就會覺得好像每時每刻都在忙碌。而且,如果放假的日程表還有必須要見的親戚、必須要走完的景點、必須要參加的飯局等必須要完成的任務,那也只是變相上班。
這樣的狀態持續下去,人就容易感到倦怠。越優秀的人越容易倦怠。好比一高一矮兩根蠟燭,同時點燃后直立放在桌面上, 然后用兩個同樣大小的杯子蓋住,高的蠟燭會先熄滅。要想蠟燭燃得久一些,可以降低燃燒速度,換更大的杯子,更重要的是時常透透氣,補充新鮮空氣。
真正的休息,不,應該說休閑,是人們從工作、家庭、社會的義務中擺脫出來,為了休息、轉換心情、增長知識,自發性地參與的可以自由發揮創造力的任何社會活動的總稱(法國社會學家杜馬哲迪爾的的三要素理論,包括放松、娛樂、個人發展)。能夠自由安排時間,自由選擇活動,才算得上休閑,才能達到休息的效果。哪怕是翻翻雜志、散散步,只要能主動放空投入其中,都是很好的休息。這并不是浪費時間。
繁體字中,門中一個木(閑),是等閑的閑,平常熟練,通“嫻”;門中一個月(閒),才是休閑的閑,清靜無事,開門月入,門有縫而月光可入。
嗟乎!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