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認真地寫一寫這段時間的心情。
是的,第一了,講一講自己的故事?說一說你的夢想?
來吧。
來簡書已經快三年了,一直在寫,總共有209篇發表出來的文章,還有181篇放在私密文章欄目里,因為覺得寫得不夠好,還有一些,覺得還不錯的,就發在了自己的公號砍柴書院上。
這三年,總共差不多寫了接近1000篇,每篇500字到1000字不等,加起來50萬到一百萬字。
聽起來很勵志對不對?很雞血對不對?
不不不,恕我直言,這其中真的絕大部分都是垃圾。
其中有很多存在自己的電腦里,直接放在word文檔里的,或者說是碎碎念,或者說是很負能量的,或者說是工作方面的,大概300多篇,占到30%左右,這都是垃圾,不敢示人的那種。
你們沒感覺我現在的很多文章都是碎碎念體嗎?就是老有人在你耳邊叨逼叨的那種,嗡嗡嗡,特遭人煩,所以我都特別識趣地把他們收在了私密文檔里,為環保事業做貢獻。
我在簡書發出來的文章209篇,很多也都是隨性之作,沒經過什么推敲,沒發出來的也就是覺得特別不好的,有181篇,加起來接近400篇,占到我這三年的40%左右。
我特別認認真真在寫的,都發在了公眾號上,三年的時間400多篇,減去從簡書搬過來的大概幾十篇,大概300多篇。
這一千篇日更(都是業余時間寫的,工作的稿子不算)里,我自己真正覺得好的,最多50篇。
1000篇稿子出50篇精品,5%的概率。
是不是很絕望?真的是很絕望啊。
所以我在簡書寫稿子,都是帶著自卑和絕望在默默地寫,然后默默地發出來,默默地看著我兩位數的閱讀量,從不去往外推。
不是簡書對我不公平,是我自己還不夠好。我知道,我離那個質變的點,還遠著呢。
我在生活中是個很笨拙的人,寫稿子也是屬于那種比較慢熱的,別人倚馬千言立就,我還在抓耳撓腮勞神。
我在文字上沒什么天賦。并且天賦這個東西,我很警惕。天賦異稟的方仲永也被他爹給玩壞了,天賦越高,被玩壞的可能性越大,所以我還挺感謝自己沒有天賦的。
如果非得說天賦,那我覺得最大的天賦,就是興趣了。我真的是喜歡寫寫寫啊。
一個在生活中不善言談的人能干嘛呢,只能把所有的業余時間拿來跟自己對話。
今天天氣好啊哈哈哈。
今天不開心啊哭哭哭。
我能怎么樣呢?我就是這么個人啊。性子慢,反應遲鈍,不愛說話,很多時候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必須要去接納自己,用自己最喜歡的方式去接納自己。
自己跟自己玩兒,也很開心是不是。
但是喜歡的事情不一定一開始就是擅長的。
我一個學中文的,因為喜歡文字去了報社,但是做的卻是財經記者。剛開始的時候,被劈頭蓋臉的罵,被苦口婆心地教育“你不適合吃這碗飯、趁早改行吧”。
小時候看《喜劇之王》,看到吳孟達罵周星馳,聽到周星馳很認真地說“我是個演員”,當時覺得好好笑啊。后來再看到這段,看著看著就哭了。
那能怎么辦呢?我一個學中文的,我沒辦法跟那些從國外名校回來的經管高材生比,我只能是把別人花一個小時就能完成的,我花一天來完成。別人一篇稿子一氣呵成,我只能是花假期三天的時間,寫出兩個不同的版本,讓領導去挑。
后來我成了我們一批實習生當中最早上雜志封面的記者。
你以為這是一個勵志故事嗎?不是,我后來砸掉了那個表面光鮮的鐵飯碗。
我擅長了,但我不喜歡啊,千金難買我喜歡啊。我還是要去找自己真正喜歡的內容,于是就去了新媒體。
內容創業也試過,大平臺也待過,有失敗也有成功,大體還不錯。但是我還是喜歡在每天下班后,習慣性打開簡書,跟自己自言自語。
我喜歡文學。喜歡沈從文。喜歡汪曾祺。喜歡劉亮程。喜歡李娟。很多新生代的作家,像徐則臣、喬葉,也都喜歡。
很多人說中國當代沒有文學,那是他們不了解,中國從來不缺好作家,缺的是發現好作家的眼睛。
越看越歡喜,越看越絕望,越覺得自己怎么努力也打不到他們那種狀態。
我依舊不擅長文學,但是我真的喜歡啊。每次我跟我自己對話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才是我自己。
之前有編輯約出書,我滿心歡喜地去了,后來知道是讓我寫雞湯,寫情感故事。我想了想,還是拒絕了。
我不是清高,這么多年的文字功底,駕馭雞湯我已經是駕輕就熟,為了生存以及為了適應平臺,我寫了太多雞湯、情感、文案,幾十萬、一百多萬閱讀的都有。但那又怎么樣呢。
你愛的人不愛你,愛你的人你不愛。擅長的事情不喜歡,喜歡的事情不擅長。人生往往就是如此吊詭。
所以原諒我不能給你們講一個屌絲逆襲的故事讓你們熱淚盈眶,因為我現在依舊是一個走在半路上的人。永遠沒有什么終點,前邊依舊迷霧重重。
只不過人生行至此處,不再患得患失和絕望,不再那么容易放棄,也不再那么容易把理想這個東西說出來。從此以后,我只知道長長的路慢慢的走,如果有同伴那是最好,如果沒有同伴,那就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登。
習慣了。小的時候去上學,要爬很高很高的山。村子里的學生都退學了,我自己一個人背著背簍,看著那座莽莽蒼蒼的大山,內心里也是絕望的。
我還記得剛開始我不敢一個人走山路,我爸陪我走。我爸背著一百斤的東西,但是走得不疾不徐,一點不感覺他累,而我總是氣喘吁吁,走一段歇一段。我爸跟我說過了一句:“寧要慢,不要站。”
這是我們山里人的一句老話。后來我知道我們山里人其實不是不知道累,只是山路走多了,就習慣了,出山的路只有這一條,那個時候沒有公路,你找不到其它的捷徑。
我也是獨自走很多次之后才找到這種節奏。并且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開始明白,遠方雖遠,高山雖高,但你終究會抵達。因為你如果知道你真的想要上學想要讀書,那就必須走下去。一個人,孤獨、沉默地走下去,只聽到自己腳步的聲音。
“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于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我是在很多年后,才真正理解這句話。
是的,我后來登上山頂了。若干年后,我依舊記得那些在自己腳下飄蕩的云海,依舊還記得那些在懸崖邊飛來飛去的鷹,依舊還能聞到那種原始森林的味道。
那種味道是什么味道呢?我沒辦法描述給你。只有你自己去過了你才知道我說的是什么味道。
故事講到這里結束了嗎?
沒有,到了山頂,你還得翻過去,然后一路下坡,去公路邊搭班車,去鎮上的學校。走山路有經驗的人知道,下坡其實比上坡難,上坡如果太急,下坡腿就會抖。所以常走山路的人,上坡都會比較慢。
然后,你放學回來,還要一個人,下坡成了上坡,上坡成了下坡。
對我這種笨拙的人來說,寫稿子不也是這樣嗎。
一篇一篇日更,就是一個一個腳步。
你以為到了山頂該放松了,不是,下坡路來了。
那又怎么樣呢?哪里有什么必然到達的終點啊。哪里又有白走的路啊。
順路嗎?一起走?
陌上花開,我們不著急,且緩緩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