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后和三歲三個月的佑寶一起外出散步,與其說是散步,用運動來形容其實更為恰當。我們采用了一種“你追我趕”的方式,這種方式是他告訴我的。我先在前邊跑,而他先選擇原地不動,當我跑到大概離他50米的距離時停止,他突然加速,然后迅速趕上我,抱住我,并且哈哈大笑。在我看來,“笑”是最能夠增進彼此關系的方式,同時加入了運動元素,既鍛煉了身體又增進的情感。接著我試著在他快要追上我時,突然加速向前。我觀察他,他的笑聲更大,但轉而是一瞬間的困惑,但當他追上我時,從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很新奇新的”游戲“方式,擁抱也更有力了。但下一次,他則拒絕我臨時變換游戲方式,看來他還是很遵從規則感的。我們圍著小區持續著這樣的”散步”方式,他有時會把雙臂張開,邊跑邊說“樂迪,加速。”(樂迪是動畫片《超級英雄》的主人公),但所有的活動都要求我的參與,直到他說有點累了。
幼兒期兒童的主導活動是游戲。有時散步回來,我們手里會拿著淘來的石頭、木棍、樹葉,然后突發奇想擺弄個“藝術品”出來。總之,和幼兒期孩子以正常速度散步,是不按你說的算的。“走快點.......別摔倒了。”“別跑了,走慢點。”這些話,在父母或老人帶孩子外出活動時常常不絕于耳。孩子到底要按哪種速度走路呢,以他目前的身體和大腦發育水平,他是否能控制自己的行為按照成人所要求的那樣做呢?答案是:“不能!”雖然有些讓人失望,但事實如此。與其這樣,不如按照孩子的方式,以他們奔跑游戲的方式散步。在安全范圍內的監護,加入他們的規則世界。因為,奔跑讓孩子覺得他很有力量(特別是男孩)——自主的力量。以何種方式奔跑和追逐,按照他說的算,但是一定告訴孩子,任何游戲都是有規則的,交通安全必須第一個考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