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小時候總在公園里玩,偶爾發現一個小小的樹洞啊、或者玫瑰花藤蓋住的簡陋的洞口,就欣喜若狂地感覺自己發現了一個神秘的天地。自己有時候鉆進去玩、自己偶爾想起、或者跟好玩伴提起這么個事情“我知道公園里有一個神秘洞穴哦”……之類之類的時刻都會感覺異常激動和珍貴,非常有吸引力。
后來就會忍不住將這件事情告訴跟自己玩得最好興趣最相投的那個玩伴,再后來,可能因為一些機會整個圈子里的小孩都知道那個地方了,但是大家褒貶不一。“沒什么意思嘛”、“似乎也沒你說的那么好”、“光線也沒有看起來很棒啦”……再后來,這個地方就被大家很快忘記了,你自己也失去了興趣。
因為大眾永遠代表著一般的喜愛度和一般的審美,遠遠達不到你自己當初在人群之外依然情有獨鐘的那份感覺。甚至當你在人群之先已經喜歡了一段時間之后,這首歌、這個洞穴已經在你一次次回味和把玩之中印上了經歷和感情。所以,當別人以一種快餐文化的方式去在你面前輕易地提起它,你會瞬間感到這首歌被貶低了。
何況、一個人喜歡一個東西、一個地方、一種方式久了,就會將之領地化。哪怕是簡單的圖書館的座位,如果你年年日日地坐在那里,并且漸漸覺得這里比別的地方都要讓你感到舒服時,你也只習慣每天早起貪黑去坐在那個位置上,再有別人突然坐在那里,你也會有一種不適感。甚至你喜歡另一個人,亦是如此,你也許就覺得她只應該被你一個人所喜歡,別人念叨她的名字或者稱贊她的時候,你就會有異樣的感覺。
這就是,為什么當你聽到自己長久喜愛的一種獨立音樂,突然被大眾蜂擁而至踩破門檻時,所產生的強烈的侵犯感和不適感的緣故吧。想要和別人不同,哪怕是在喜歡上,也同樣是人的一種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