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個小同事問我,是否記得前一段,我曾以大廳名義給各個鄉鎮起草過一封表揚信,我說記得,當然記得!那封信是寫給我們這批借調人員所在鄉鎮領導的,當然也包括我們鄉,因為當時是領導安排我起草的,雖是統一的文本格式,總有點自己夸自己的感覺,所以我從未對別人提起過,不過對當時領導安排這項工作時所說的話,我至今仍記憶猶新,十分感動,王局長說,自從大家來到大廳以后,工作盡心盡力,他和陳主任都看在眼里,一直想為大家做點什么,表達心意,因為自己職責所限,為大家爭取不來更多的物質利益,他和陳主任代表大廳感謝同志們的辛苦,感謝原單位這些年對我們的培養和鍛煉,寫這封信沒別的意思,就是肯定大家的工作,肯定大家在這里做出的貢獻….說真的,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別人的理解和認可,這比任何物質獎勵都更讓人感動!兩位領導的善解人意和細致周到我怎會這么快就忘記?
但是,據我的小同事說,不知什么原因,她們單位至今沒收到那封信,她問我是否確定那些信都發出去了?我說是啊,都發出去了。當時,本來陳主任準備讓另一個同事去寄信的,結果那人有別的事,陳主任說,反正你家離郵局近,順路去,不費事,干脆你送去吧,回去把買郵票花錢的憑證給我就行了。當天下班我就去了,郵局寄包裹的多,很少有寄信的,尤其是一下子寄十幾封信的更少,工作人員正忙著檢查包裹,把郵票給我,一張郵票加一個信封一共一元,我因為有現成的打印好封面的信封,只要了郵票,每張郵票8角,我們一共十來個人,每人兩個信封(書記鎮長各一封),我把郵票貼好后,工作人員,正忙著給別人寄包裹,讓我把粘好郵票的信封放柜臺上,說等忙完再蓋郵戳,我讓她給我發票,她說她們那兒沒有發票,實在要用,可以開收據,她隨手給我撕了一張收據,寫上個數字給我了。
第二天,到單位,陳主任還問我,信都發走了沒?我說發走了,因為錢太少,也沒提要她報銷的事,想著那張收據也沒什么用了,也就沒注意保留。
又停了幾天,陸續聽幾個同事說,有收到信的鄉了,我也沒當回事,也沒問我們鄉收沒收到,在我看來那都是無關緊要的小事,領導不會因為那些表揚對你刮目相看,也不會因為沒收到信對你心懷成見…..
可是,直到有人問我,我才忽然明白,我所認為的小事,在別人看來未必就是小事,雖然有多種原因可能導致信件中途遺失,我畢竟也是其中一環,如何證明自己那一環沒出差錯?如今除了我的良心可以作證以外,似乎沒有別的證據能夠證明,當時我確實把所有的信件都交給了郵局!
相信你的人不用解釋,不相信你的人再解釋也是徒勞,只要自己問心無愧就好…..
雖然這件小事已經成為過去,也許同事也并沒有怪罪我的意思,但是我自己不能不吸取教訓:
一、事后留痕,以后凡是自己經手的事,無論多久、無論巨細盡量留下證據,就像這次的收據,就是最好的證明,有價格,有日期。
二、 注意細節,克服不拘小節的毛病,賬目再小,也是公事,不是領導刁難不報,是我自己認為錢少,沒把收據交給會計。
三、還有自己給自己寫表揚信這樣的事,也沒什么不好意思的,首先是領導安排的工作,其次,對于信中的贊美之詞,自己感覺受之無愧!至少信上寫的,都是自己能夠做到的。
每日一思,方有所進,但愿自己以后注意改正缺點,不要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誤會,讓別人不開心,自己也郁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