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平凡的校園里,熙攘的人群中,一面,只覺清新,不是長相有多清秀,就是不由自主的想要親近,那種拂面而來的熟悉感無法忘懷。
他委婉而熱切地說:我只是想認識你,就是想到如果很久以前就相識,就可以無所顧忌的說話、開玩笑、打鬧,分享好多事,不用掩飾,可以說很多很久。。。他著急的描述。
她的眼神亮了幾分,笑著說:我明白的。
? ?他的物理好,英語遜色很多;
? ? ?她的化學好,地理慘不忍睹。
? ? ?他們不一樣的。。
?他喜歡用筆戳她,待到她一本書翻過來才收手。
?她最討厭的是他踢她的凳子,雖然她經常甩他一臉鋼筆水。
但他就是會踢凳子,恰好她在寫作業。一生氣,她就站起來寫作業。他收腳:生氣了?真的生氣了?那好吧,我也站著寫。
他剛站起來,她就坐下來了,抿著嘴端坐著仿佛什么沒發生。
他一臉莫名其妙。。。
?午睡是必修課。他總要暗戳戳找她說話,她一邊按下他的頭,利落地轉回去,只管睡。
他也養成睡午覺的習慣了,不過不包括準時清醒上課。他讓她喊自己起來,厚著臉皮說:鈴聲遠了,太飄渺,聽不見。。她惡作劇的小心思又來了,拿了家里的老古董——有兩個耳朵的鬧鈴。不過沒想到他笨的出奇,“叮鈴鈴”的清脆聲到上課了他還手忙腳亂的沒關掉,一臉生無可戀的讓她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