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事問我:“姐姐,我看了一本書有一個鏡頭是一對小朋友在商場看到同一個玩具,玩具只有一個,兩個孩子都喜歡,都想要。最后哭了的那個孩子得到了玩具,另外一個孩子在想:是不是下次,我也哭一下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呢?為什么她哭了就能得到呢?”
她繼續說:“如果是你家寶寶遇到了,你會怎么處理?”我該怎么處理呢?真不好回答。回家后就問我家寶寶這個問題。
我:“寶寶,假如在商場你看到了一個玩具,另外一個孩子也喜歡,你該怎么做?”
丫頭:“商場又不是只有一個玩具。”
我:“假如只有一個呢?”
丫頭:“那我就讓給ta唄。”
我:“如果你也很喜歡,很想要呢。”
丫頭:“我會讓給ta,然后自己畫下來動手做一個唄。”
我:“如果很復雜呢?”
丫頭:“那我就先畫出來看看,等下次商場再有了,我再買就好了。”
本問題就此為止了,她就是會讓給別人,其實,以我對她的了解肯定會謙讓,但是我希望她是心甘情愿地讓。而不是委屈自己成全別人,然后把一切掩藏在心里。
接著我又問:“你以后長大了,找了男朋友了。如果你的男朋友喜歡你的朋友,你會怎么辦?”
丫頭:“那我就不要了呀。”
我:“為什么呢?”
丫頭:“他都有女朋友了,還喜歡別人,我肯定不要了呀!我肯定會找一個比他還好的呀!”
我:“你還會跟你的好朋友好嗎?”
丫頭:“會呀!”
我:“你男朋友都說喜歡她了,你還跟她好啊?”
丫頭:“那都是男的錯呀,自己有女朋友還喜歡別人,跟我朋友有什么關系?”
(我就說:“你一個七歲的孩子怎么就知道這些呢?她反問我:“我就想問,你一個大人怎么就不知道這些呢?”)
我接著說:“如果你好朋友的男朋友說喜歡你,你會怎么辦?”
丫頭:“我會告訴我好朋友呀!”
我:“你怎么說呢?”
丫頭:“我就說‘你男朋友說喜歡我,他不是真正對你好!’”(我的閨女呀,你真會這么說嗎?)
我:“如果那個男孩你也喜歡呢?”
丫頭:“再喜歡也不能要呀,別人的男朋友我為什么要要呢?”
這是我跟丫頭有關謙讓、婚戀的談話。她可以讓但是絕對不會要別人的東西,當聽到這些,有些心疼有些欣慰,我的孩子她有自己的主見和想法。這可能跟我對她的教育有關吧。
從小她的東西都是自己做主:如果家里來了小朋友,有小朋友喜歡她的玩具,會說:“阿姨,我喜歡這個玩具。”我會說:“寶寶,你去問問姐姐或者妹妹(丫頭),因為這是她的玩具,人家如果想送給你你就拿走,如果人家不想送,阿姨也沒辦法,因為這都是屬于她的。”我從來不會為了自己的面子而傷了我孩子的里子,她的東西她做主,送或者不送,我都無權干涉。
因為玩具和孩子相處時,他們之間有很多故事,孩子可能已經把玩具當成了伙伴或者是知心的朋友。玩具知道孩子的喜怒哀樂,承載了孩子內心的世界。大人為了面子可能會說:“拿去吧,我家孩子玩具多著呢。”其實,這是對孩子最大的不尊重和傷害。
假如有人喜歡你的手機、電視、房子你會豪氣地說:“拿走吧!”會嗎?肯定不會。既然不會為什么要對孩子的玩具自作主張呢?不要用大人價錢等于價值的觀念綁架孩子對玩具的取舍。一塊鉆石和一個玻璃珠子在孩子心里的價值是相等的,甚至玻璃珠子更能引起孩子的興趣。
我不會讓我的孩子因為我的擅自做主而失去她心愛的玩具,同時,我也告訴她去別人家,即使再喜歡的東西,在主人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玩,但是走的時候一定要還給人家,不能要,更不能拿。同樣,別人送你東西,你要看這個東西是不是對方可以做主的,比如小東西可以要,并且要懂得禮尚往來。但是大的你感覺不屬于孩子可以擁有的,一定不能要。(曾經有小朋友給她錢,她就還給了人家。)
不過她送的時候肯定會問我:“媽媽,我把這個玩具送給誰誰可以嗎?”我會說:“行啊,你想送就送吧!”她很愉悅,同時她也知道,這個東西從此以后就不屬于自己了,不會念念不忘。
當行為習慣轉變成思維習慣時,就成了為人處世的理念,反過來這樣的理念又指導著行為習慣。
孩子還小,道路還長!希望在以后的時光里,我好好學習,你天天向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