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車間貨運電梯的使用管理,保障貨運電梯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率,貨運電梯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1.貨梯只允許公司的倉庫和物料員載貨的時候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使用,否則處以100元/人/次的罰款。
2.嚴禁超載運行,超載時應卸除部分貨物,直至警鈴解除。違章者對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負全部的責任。
3.貨物進出貨梯的轎箱,須注意不能碰撞電梯門以及轎廂的內壁,如果對電梯造成損害,違章者需付全部的修復費用。
4.使用電梯時應文明的操作,嚴禁用鑰匙等硬物按動或拍打顯示按鈕及隨意按動警鈴。
5.嚴禁在電梯內吐痰,棄物和損壞梯類的裝飾物,造成污染、損壞,違章者賠償維修費用。
6.當電梯運行中突然發生意外時禁止拍打按鈕、轎廂及強行撬門等違章行為,否則應對造成的事故損失負全責。
7.當貨梯掛停運標志時,禁止開啟或移動鑰匙牌,否則應對造成的事故損失負全責。
8.外來人員使用電梯需服從本規定,如使用者違反有關規定,經管理人員糾正無效的情況下,管理人員有權禁止違章人員使用梯,與違章人造成電梯停止運作違章的需求,負以上責任外還需賠償工廠因沒有電梯使用而造成的損失。
9.貨梯的管理歸屬行政部負責。
10.電工須每周對電梯的設備進行巡檢,且需做到發生故障,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
11.保安和稽查組負責貨梯運行的使用的監管。
12.保安和稽查組對違章人員進行違章的記錄,并且報備行政部核實處罰。
13.行政部負責應急事故的處理,發現問題及時的報修并登記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14.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