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秀是我們店里的員工,入職不到三個月就辭職了。從上班的第二個月開始,她向店長(也就是我家那位)借了好幾次錢,最多的一次是800,其余都是300、500的。店長看她做事比較踏實,有意培養(yǎng)她,每次開口都沒有讓她落空。她借了錢沒能力還,便從當月的工資里扣。
起初,我們并不知道她家里出了什么事,為何頻頻借錢。她不說,我們也不好多問。中秋節(jié)的前一天,店里請她到外面吃飯,在喝了半瓶啤酒之后,她說起了自己的故事。
福秀父母在她十幾歲的時候雙雙去世,她初中畢業(yè)就出來打工了。她還有一個比她大兩歲的姐姐,據說嫁得也不好。福秀沒有學歷也沒有技術,只能找超市收銀、店員之類低門檻的工作,工資自然也高不到哪里去。我們店給她每月2600元,是她拿到的高最工資了,后來又給她加了200。她19歲那年,打工認識了一個男的,兩人覺得投緣,處了半年就結婚了。福秀跟這個男人共同生活了七年,為他生了個兒子,后來兩人因為感情不和離婚了,孩子跟男方。房子是男方在鄉(xiāng)下蓋的,她凈身出戶,也不用承擔孩子的撫養(yǎng)費。
離婚后她無依無靠又居無定所,很快就認識了第二任丈夫。他是做裝修的,收入不錯。因兩人都是二婚,又各有孩子,他們相互防備、相互折磨了五年,最終依舊是離婚收場。所生的男孩給對方,她再一次凈身出戶。
福秀到我們店應聘的時候,已經跟第三任丈夫共同生活了一年多。第三任丈夫已經有兩個孩子,結婚之前就跟她約法三章:婚后不生孩子,雙方的收入各自支配;男方的房子免費讓她住,她則必須自己掏錢買菜做飯給一家人吃,同時她還要負責每天接送較小的孩子上學。福秀為了有個住處,就答應了。本以為老公的約法三章只是隨便說說,令她沒想到的是,結婚后他竟然把這些約定執(zhí)行得有過之而無不及。她也曾抗爭過,希望老公補貼些買菜錢。但老公覺得我管你住,你管我吃,這樣很公平。租個兩居室每月還得小兩千呢,買菜可花不了這么多,她賺大發(fā)了。福秀選擇了妥協。
福秀在店里上班,我們中午是管飯的,因為自己也要做飯,多一個人少一個人沒什么區(qū)別。但是她每天一早要把老小送去上學,中午還要回去給老大做飯,下午四點多又要去接老小放學,因此中午不在店里吃飯。店長體諒她的不易,每月又多給她200元餐補。
有一天,店里生意出奇地好,眼看著中午了,還有好幾個客戶的業(yè)務沒處理。店長說,先處理業(yè)務,晚點吃頓好的。福秀告訴店長:她得回去給孩子做午餐,不然回頭老公必跟她吵架。店長點了外賣送到她家,她才安下心來。她每天下午四點多去接孩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店里生意,因為店長經常要外出處理業(yè)務,店里沒有其他員工,她去接孩子就得關店門。有好幾次,店長只得丟下正在辦的業(yè)務去學校給她接孩子。
有一段時間她得了婦科病,舍不得花錢治就硬撐著,最后撐不住了才去醫(yī)院,醫(yī)生說治療要2000塊,但她沒錢。不得已,只得低聲下氣求老公。老公必竟是老公,在她的再三懇求下,終于答應借錢給她。不過,親夫妻明算賬,利息可以不要,但一個月內必須還清。借錢的當天晚上,老公的情緒異常暴躁,在洗手間里踢壞了一個臉盆。福秀躲在臥室里不敢作聲。
治好了病,也快到了還錢的日子,老公見她沒有動靜,開始催債,甚至揚言,不還錢就把她趕出家門。她沒有法,到網上借了錢還他,之后又拆東墻補西墻還上,這也就是她多次跟店長借錢的原因。
聽完福秀的經歷,我們都替她感到不值,這樣的婚姻不如單身。但福秀算過賬,如果她租個單間,再算上吃喝等費用,加起來比管老公一家吃飯要高出不少,所以她選擇了隱忍。
福秀因為請假太多,又是在下午四五點鐘營業(yè)的高峰期,她自己過意不去,就辭職了。后來她去了附近一家超市做收銀員,工資只有2200元。店長問她為什么要選擇工資低的工作?她說在超市上班可以按時去接孩子、給孩子做飯,因為超市員工多,她的工作可以隨時交給其同事。
我想起了小說《芳華》里何小嫚的母親。這個精明強勢的女人,在逼死了自己“沒用的”丈夫后帶著“拖油瓶”何小嫚嫁給了一位退休老干部。她屬于帶著累贅高攀,在新家她一改往日的豪橫,變得“溫柔賢淑”。她微妙地陪著小心,無微不至地照顧現任丈夫,為他剝螃蟹殼、挑魚刺,而這些曾經都是前夫為她做的。福秀遠沒有何小嫚的母親精明和幸運,何小嫚的母親后來生下了一男一女,政治地位驟然提升,還有了一定的經濟權力,好歹算是這個家的女主人。而福秀不僅要自掏腰包為全家人買菜做飯,還要接送孩子讓學。小嫚的母親可以為了照顧家人不用上班,心安理得做個全職太太,而福秀既要照顧“家人”又要上班掙錢,又沒跟丈夫生下一男半女,屬于不折不扣的倒貼錢的保姆,隨時可能被掃地出門。
電影《芳華》很多人都看過,其中的何小平就是小說《芳華》里的何小嫚。何小嫚的母親在小說里有將近一個章節(jié)的戲份,但在電影里她沒有出場。同時看過電影和小說的讀者不難得出結論,小說比電影精彩,而我認為福秀的故事遠比小說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