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許也會有這么一個大學同學。
他農(nóng)村出身,爸媽大半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把他送進大學,學了據(jù)說最能賺錢的專業(yè),過去可能是金融財會,現(xiàn)在沒準是軟件信科。他長得一般,更不用說打扮了,不怎么愛開口說話,尤其是面對漂亮女生時,常常一開口就把天給聊死了。不過成績倒是很好,每天早出晚歸泡圖書館,拿著為數(shù)不菲的獎學金。
我猜,你肯定有這么一個大學同學。
那么,你能想象有一天,你這個學著最熱門專業(yè)背負著父母殷切希望的同學,突然轉(zhuǎn)系去學可能四年才招一次生,一次只招幾個人的中世紀文學了嗎?
約翰·威廉斯筆下的斯通納,正是這樣一個人。
他在農(nóng)場長大,原本是個干了一輩子農(nóng)活的鄉(xiāng)下小伙,但父親認為,學點農(nóng)業(yè)對種莊稼有好處。于是,在他19歲那年,拿著父母好不容易積攢出來的錢,半工半讀地去念了密蘇里大學農(nóng)學院。他平淡無奇地通過了幾門基礎和農(nóng)業(yè)課程,但在大二那年,他迎來了一堂課,英國文學概論。
在那堂課上,他的靈魂,被一首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擊中。從此,他的整個世界都被掀翻,只余下一片全然陌生的處女地。他的自我意識開始蘇醒,開始以一種全新的方式感知自己。
然而,這并不是一個傳統(tǒng)意義上的“發(fā)現(xiàn)自我一鳴驚人”的美國故事。斯通納八年苦學,拿到了文學博士之后,選擇了留校任教。但命運似乎并沒有對他的苦學給予了回報,他如愿以償娶到了一見鐘情的姑娘,然而蜜月還沒度完就意識到了這場婚姻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他珍視自己唯一的女兒,但病態(tài)的家庭關系卻讓女兒早早懷孕生子逃離父母;他堅持原則認真工作,但卻被先是同事后是上司的人為難了一輩子,到死依舊只是個助理教授。
瞧,生活就是這么殘酷。
斯通納勤奮、認真,堅持原則,甚至還能說是胸懷大志。借用他好友馬斯特思評價他的話,“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個夢想家,一個更瘋狂世界的瘋子,我們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訶德,但沒有自己的桑喬……你覺得這里有某種東西,有某種東西值得去尋找。其實,在這個世界上,你很快就會明白。你同樣因為失敗而與世隔絕;你不會跟這個世界拼搏。你會任由這個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來,你還躺在這里納悶,到底做錯了什么。”
在整個世界的黑暗裹挾之下,斯通納無處躲藏,無力改變,但也不打算屈服。
他曾想得到友情和親密,結(jié)果唯二的兩個朋友一個遠遠地退縮進了生活的序列里,一個死在了歐洲的戰(zhàn)場上永遠二十五歲;他曾想得到愛、得到激情,然后他擁有了愛,卻又親手放棄,把愛釋放進混亂的生活潛能里。他原本以為知識的豐盈會替他解決困惑,卻沒想到恰恰是這種豐盈,造成了他始終無法逾越的虛無的鴻溝;他原本以為教師是他的宿命,是他自身智慧的象征,卻沒想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頓悟:生命的盡頭不是智慧,而是無知。
彌留之際,斯通納摸到了他唯一寫過的那本書,這本書沒排上用場,很快就被人們遺忘,但此刻那些都已經(jīng)不再有關系。在任何時候,它的價值問題都幾乎微不足道,他從沒有過那樣的幻覺,以為會從中找到自我,在那些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
這些印刷文字和斯通納自己一樣,最終都會化為塵埃,消散在這個無邊無際的宇宙之中。
但當他在午后的陽光下,在搖曳的樹影中打開那本書,那樣打開的時候,那種第一次閱讀莎士比亞的熟悉感依舊在那里。刺痛穿過手指,迅速流過肌肉和骨骼。刺痛時時刻刻都在那里,彌漫過全身,那種古老的刺痛跨越了三百年,從莎士比亞的筆下到他的指間,依舊存在。
在麻木、冷漠、孤絕的背后,這種刺痛存在,強烈而穩(wěn)定,并且將永遠存在。
前后皆是黑暗,唯有斯通納獨自沉浸在日光樹影那一瞬間,那是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