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奇怪的發現,每當我苦于今天無素材可寫的時候,上帝總會悄悄地給我制造點“小麻煩”,謝謝你,“上帝”。
今天和每天本沒什么不同,只是風有點大,太陽可能去幽會了,沒空理我們,空氣顯得格外清新,極目遠眺,可以清晰地看到“小蠻腰”的腰條和白云山的翠綠。
路上有點塞車,老婆說:“胖胖,今年是咱們結婚五周年啊,距結婚紀念日還有4個月,你有很長的時間攢錢給我買禮物”。放在每天,我肯定會說,“好的,我一定好好努力,努力把全世界都給你買下來”,然后大家哈哈一笑,這事可能就過去了。
可我今天,我給了一個很“欠揍”的回答:“干嘛要攢錢啊?花錢能搞定的禮物那還是禮物嗎?花錢可以買的東西,那你自己也能買到啊,買來的你如果不需要,那還有什么意義啊?你也不缺錢啊。”
老婆也沒示弱:“我自己買的和你買的能一樣嗎?非得需要的東西才能買嗎?”。
我繼續反駁:“那當然了,不需要的東西買來豈不是多余的,就像你吃飯,餓的時候吃才感覺香啊”。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整個車里死一般的寂靜,只能聽到車輪摩擦地面的聲音,我能感覺她怒火在燃燒,心里憋了一股悶氣,但是她壓抑了自己,我也沒故意找茬,選擇了閉嘴,直到她下車,狠狠地把車門摔給了我,一句話也沒說,走了。
不知道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在我們這個世界上突然多了好多紀念日和節日,最常見的有生日(父母、子女、愛人、自己)、滿月紀念日、百天紀念日、結婚紀念日、相識紀念日、情人節、母親節、兒童節、購物節、愛耳日、愛眼日、愛貓日、愛狗日,連“狗`日`的”都愛,這是什么世道。
一年365天幾乎每一天都是“XX日”,這樣身體受的了嗎?不累嗎?按照這個勢頭發展下去,“紀念日紀年法”幾乎可以取代“公立紀年法”。誠然,讓每一天都有意義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可是如果每一天都是被逼著過這個節那個日是一種什么感覺?
可以簡單分析一下,以上的各種日,總體上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由于某個事件客觀產生的某個日期,為了紀念這個我們心中覺得神圣而偉大的事件,把這個日期設定為紀念日,每年的這一天奉上我們的“祭品”(禮物),例如生日,每一個新生命的誕生都跟宇宙誕生一樣偉大,所以在每個人生日當天,這個人最大,我們祝愿這個人最快樂,希望這個人最快樂。第二種是則是純屬扯淡的,比如“愛身體某個部位的日”,這個我不想多說,稍微有點智商的人都不會在意這個日,回家干點正事好不好。
在人的心里,紀念日承載了很多東西,紀念日不單純的是指那一天或24小時,而是人的情感、寄托、回憶、思念,禮物也不單純的代表那個物品,而是被賦予了關注、愛、重視、心意等等。
結婚紀念日,那一天是我們愛的見證,那一天開啟了我們生活的新篇章,那一天賦予了我們責任。但是,這一切要有個一個前提,就是我們還相愛著,還在一起。假如兩個人已經分開了,不愛了,那么無疑。那一天是最痛苦的一天,會把那一天當作噩夢的開始,何來幸福可言。
于我而言,我會每一天都愛我的老婆,生活每過一天,只有更愛,今天比昨天更愛,就算我們共同走到生命的終點,我們的愛的故事還會留在后代生命中,我們的愛可能已變成了傳說,永遠不會死。當我這么想,也這么做了,那個愛開始的日子“紀念日”我真的感覺不到“它”還有什么意義。如果非要讓它有意義,我更愿意把它看作當下這一天的意義。
與紀念日相生相伴的是禮物,似乎沒有禮物的紀念日比平常的每一天更糟糕。問題來了,到底是要紀念日重要,還是禮物重要?沒有禮物的紀念日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同樣的禮物平時送是不是也沒有意義了?
請原諒我的真誠,我只是說出了很多人想說而不敢說的話。
我為什么不喜歡買一個物件當禮物,因為在我眼里這就是東西,一個東西沒用就失去了東西的價值。這東西根本代表不了我對你的愛,更承載不住我們的幸福,我們每一天都這么幸福,干嘛還要去懷念過去,我們每一天都這么相愛,干嘛還要去為這一天奉上我們的“祭品”,去向上天祈求真愛。
親愛的娘子,我給你的禮物就是我自己,我的真摯的不虛偽的愛,不加掩飾的愛,如果這情感有點讓你虛無縹緲,你可以慢慢感受,我會把它幻化成文字送到你面前,我會把它變成陽光溫暖你的心,我會把它變成空氣讓你每天呼吸,把它變成水讓你每天飲用。
人要活得真實,少一點紀念日,多一點每一天;少一點禮物,多一點理解;少一點回憶,多一點當下;少一點祈求,多一點行動。驚喜和禮物都不是浪漫,真正的浪漫是詩和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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