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忠:努力是沒有用的

蔡志忠:努力是沒有用的

大家好,我老婆說我站著躺著都不厲害,我坐著很厲害,所以我要坐著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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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一個化學教授得了諾貝爾獎,《紐約時報》找不到他的照片,就派了一個攝影記者去學校找給他拍照片。他問為什么要替我拍照片?“因為你得了化學諾貝爾,很偉大。”“我偉大不是我的臉蛋,而是我的屁股,因為我可以一天工作十五個鐘頭就做化學實驗,所以請拍我的屁股吧。” 我自己也是屁股最厲害,我臉蛋長得并不怎么樣。我曾經坐在椅子上58個鐘頭做一個4分鐘的電視片頭;我曾經42天沒有打開門,關在屋子里面做一件事;我曾經花了4年時間,到日本畫了40本諸子百家跟四格漫畫;我曾經花十年零四十天研究物理、數學。 我平常是坐在那根棒棒上,所以我的屁股從頭到尾有一道疤痕,開始會紅腫,后來就結痂,現在是完全沒有問題。我可以持續用電腦工作18個鐘頭,不過椅子的工學位置要對:椅子45公分,桌子70公分,手放在桌子上,唯一會動的就是手指頭。所以我雖然每天工作16-18個鐘頭,卻沒有手臂酸肩膀酸脖子痛。我一生沒有生過病,沒去過醫院,死掉以前都不會去。

我的童年

去年5月5號,中信出版社要出我的書,它想出的是我的一生。然后我就開始回想我的一生。后來發現我是早期教育養大的,因為我一歲就念《圣經》,三歲半開始思考,四歲半找到人生之路。

為什么會有這么好的機緣?彰化田中有一個裁縫師,叫葉舉。他做了一輩子裁縫師想改行當天主教的傳道士,人民教堂的柯神父說如果你可以傳十戶人家信天主教,我就讓你當傳道士。他不好意思在村莊里面傳道,因為很害羞,所以就跑到二十公里外的三家春——我們的家鄉傳道。我爸爸跟他是好朋友,大概也是這個因緣他才到我們村莊傳教的。 以前信仰天主教,一般會說天主教不拜祖先,死了沒人哭。天主教也會送米粉、面粉、牛油還有玉米粉給教友,所以大家會笑說天主教是“面粉教”。他大概待了半年,沒幾天就到我們家跟我爸爸說哪一戶答應了哪一戶答應了,我爸爸最后就說,好吧,那我們家就算第十戶。 在我出生那一年,在彰化很多地方都沒有教堂的時代,我們的小村莊竟然有一座新蓋的教堂。我出生就是天主教教徒,一歲就開始念《圣經》——當然不是我自己念。十戶人家,大概二十五個小孩,就像那個畫面那樣,最旁邊那個是我。 我二哥6歲,我1歲,每天早上9點上到中午12點,從創世紀講到耶穌復活。我三歲半已經會背誦《天主經》《圣母經》等很多種經文,也會參加教堂的儀軌,就是望彌撒、領圣體、辦告解。 三歲半的我就開始思考,我什么都不會。《圣經》里面有100到1000個故事,有50到100個厲害的人物,例如耶穌基督有超能力,可以讓瘸子走路、可以讓瞎子睜眼,可以用兩條魚、五張餅喂飽了三千個信徒;摩西可以分開紅海,諾亞可以制造方舟,而蔡志忠什么都不會。 蔡志忠什么都不會,看起來好像不太奇怪,事實上在我們鄉下是很奇怪的。我們鄉下沒有三歲半的小孩不知道他將來要做什么。農夫的小孩已經可以在田里幫忙,鐵匠的小孩已經在幫忙拉風,拉車的小孩已經在幫爸爸喂牛,三歲半的小姐姐已經背了一個一歲半的小妹妹,只有蔡志忠什么都不知道。因為我爸爸是全鄉書法第一,他是鄉民代表會秘書,我不能說我長大一定要做鄉民代表會秘書,所以就很焦慮。 所以我就會躲在我爸爸的書桌下,那里有一塊墊子,然后再把椅子拉進來。像鄉下用九重葛立籬笆,把九重葛剝開里面像火車的車廂,是空的,所以我會整理一塊地方當我的別墅,在里面思考。 思考了大概半年,記得大概四歲的時候,爸爸送給我一個小黑板。他教我學字,第一個寫我的名字,然后寫天地行、孔乙己,類似這樣的。所以我四歲半就開始會寫字會看書,也從這個小黑板發現了我的人生之路。

我怎么立志畫畫的

我很愛畫,也很會畫,只要不餓死我就要畫上一輩子。其實要餓死我還蠻難的,我已經四十五年不吃早餐,現在大概一天都只吃一餐,而且我的一餐是很少的,例如一碗清粥,米粒很少,平常還會配一塊豆腐乳。如果今天豪華一點,就配兩塊豆腐乳,一塊放到碗里面,一塊在上面。

我立志一輩子要走畫畫這條路,可是當時并沒有這條路,當時最接近畫畫的就是畫電影招牌。因為畫平常的招牌只是寫字,我又不會寫那種美術字,所以四歲半的我就立志要畫電影招牌。

我大概四五歲就可以自己搭車去都市里面,其實以前沒有綁架小孩,車子也很少,所以父母也不會擔心你被車子撞到了、被綁架,所以我會去每個城市。

我去彰化市、云林市這些專門畫電影招牌的地方,站著看他們畫。畫一張大概四平方米的,就是六尺乘六尺,我問他多少錢,他說六十塊。我算了算,一個電影招牌大概要畫十八片,十八片乘以六十塊,大概一千塊。我那時候覺得他們很厲害,一個鼻子只是畫一點白點然后繞一圈,遠遠看過去就會反光,所以以前畫電影招牌的就是我的偶像。 九歲的時候,臺灣流行漫畫,當時的漫畫都是原創的,我那時候就立志要當漫畫家。當開始決定畫漫畫以后,我知道我跟其他漫畫家不太一樣,我知道漫畫最主要的是內容,內容才是王道。其實你們看我畫的漫畫,我大部分只花1%的時間去畫,其他99%都是在編故事。無論畫莊子、老子,或后來的物理、數學,都是花99%的時間去了解故事內容,所以我很喜歡編故事。

我會講故事給我媽媽聽,她一邊喂雞我一邊講,她一邊喂鴨我一邊講,她喂豬我一邊講。我說你都沒有注意聽,她說有啊有啊,我有聽。我說那你講一遍我講的什么。她說好啦好啦,我會仔細聽,你再仔細講。 我們家跟一般的中國家庭好像不太一樣,可能是我們那個村莊都是這個樣子。我們家沒有問句,就是你生而為子,出生了就是家庭的一份子。比如一年到頭最多就是中秋節有人送一盒月餅,每一次回到家我就去看書柜里有沒有月餅。終于有一天有一盒月餅,我一定先吃兩個,第二天要上學,我又帶了兩個走,下課回來再把最后兩個吃掉。這樣十幾年,從來沒有人問我這個月餅是你吃的嗎?就像我要去彰化看電影,可能是五歲,就是告訴爸爸我要去彰化看電影,不是問可不可以。我的任務就是坐白天的最后一班車回來,因為天黑以前要回來。 像我們平常都在外面玩,我媽媽煮完飯就會站在曬谷場邊上說回家吃飯嘍,我還在玩。到了三點,人家說哎呦你糟糕了,你媽媽半個鐘頭前就叫你吃飯了,你還在那里玩。我說哦,再繼續玩。玩到十字路口,別人又說你糟糕了,你媽媽一個鐘頭前就叫你回家吃飯,你還在玩。我說哦,又玩。玩到隔壁家,他說哇,你糟糕了,你媽媽一個半鐘頭前叫你吃飯,你還在玩。我說哦。我回到家就是把竹籠的罩子打開,吃完再把罩子蓋好就好了,從來沒有被罵過。 我一生沒有被父親或母親罵過一次、打過一次。最右邊那個小男生就是九歲的我,我那時候為了要站得太正頭就歪了。左下角那個是我大哥,他們是很優雅的,他們在高雄的電信局。五六十年前,電信局是最高端的職業,是要打摩爾斯碼的。

我怎么用漫畫賺錢?

我初中二年級的時候就畫了四頁漫畫寄給臺北的集英出版社。出版社不曉得我幾歲,就說你畫得很好,我們請你當漫畫家。接到信的那天下午,我就跟媽媽說:“媽媽,明天我要坐早班車到臺北了。”意思是永遠不回來了。她說你要跟爸爸講一聲。我平常很少跟我爸爸講話,我一輩子只有跟媽媽講了無數的話,我跟我爸爸、大哥、二哥,跟我姐姐、妹妹一輩子講的話不超過五十句。我還跟我二哥兩個人同住一個房間一張床,好像三年中沒有講話,因為那時候我看不起他,我覺得他沒什么文化,我雖然小他五歲。 那天晚上我爸爸吃完飯,坐在藤椅上看報紙。我就站在他后面,說爸爸明天我要去臺北。他說去干嗎,我說去畫漫畫。找到工作了嗎,我說找到了,他說那就去吧。一共27個字,我講14個字,他講13個字,講完了我沒有走到他前面,他也沒有回頭看我。 第二天早班車,他好像去田里,我就拎著皮箱先坐公車到彰化,然后搭平快的。他給我兩百塊,搭平快的32塊,到了臺北又花了三塊半坐三輪車——我說的是臺幣,其實就是帶了40塊人民幣。 坐火車的時候,我就走到最后一節,看著鐵軌往后面跑。我對著故鄉說永遠不回來了,再也不回來了。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做不了農夫,我爸爸媽媽以前都說我以后只能去路上撿牛糞——以前鄉下有這個職務,斷了手的或是跛腳的,他帶著一個竹籠,沿路去找牛糞,已經干了的可以賣錢。 到臺北,那個老板才發現原來我這么小,大概沒有比皮箱高多少。睡的地方很糟糕,一個大概四平方米的屋子,里面有兩張床,兩層的,睡了四個人。第二天早上,我通常是大概四五點就起床了。從以前在鄉下的鳥叫聲公雞叫聲狗叫聲,突然變成卡車發動的聲音和喇叭聲,我突然發現,哇,我現在已經是職業漫畫家了,就非常高興。 所以我就從15歲畫到20歲,從一張八毛錢畫到一張一塊半。當時畫漫畫的時候必須要非常快,一個月要畫456張。我們每一本是152張,這樣才剛剛好可以在臺北過得還不錯,可以去看電影,可以做衣服,可以買唱片,所以我就訓練畫得非常快非常快。 今天的漫畫家聽說一個月畫不到三十張,以前我們是兩天就要畫超過三十張,因為那個賺錢不夠活,其實也是今天的漫畫家沒有辦法維持很長遠的原因。很多漫畫家誤以為他會畫漫畫就是漫畫家,其實還是差得很遠。因為漫畫家畢竟是一個創作者,所以內容、故事才是主要的,而不是畫畫技巧。 通常我的一生都是自己想,就像我們打開門走出去是知道要去哪里,我們開車上高速公路是知道目的地,然而人生這么大的旅程,居然99.99%的人都不曉得他要去哪里。我四歲半就決定一生,到今天并沒有改變。 我到今天一天的花費都很少超過三十塊人民幣,其中要花十塊去買一包香煙,這個不是故意展開的。我拿著破包包,穿著破鞋,還穿著帶補丁的褲子,我很多衣服都是破了還在穿著——當一個人找到了自己的最愛,其他都不在乎。 三十五年前我在日本。我是臺灣人,同樣的日語也不夠溜,那為什么日本出版社愿意出我的書,一定是不肯的。所以第一個就是思考:我要畫什么東西可以非常暢銷,我要畫什么東西日本漫畫家畫不了,所以就決定畫諸子百家。 其實我剛開始打稿打了八十幾張就找講談社的阿久津先生給他看,他說哇,這個肯定很暢銷。我說當然了,我也知道。他說這個會賣瘋了,這一本書一定要給我們講談社出版。我就說,對不起,不是一本,是三十本。他說這三十本一定要給我們講談社出版。我說行。所以一開始就是要想通,你在畫的時候就知道一定很暢銷。

努力是沒有用的

其實我的人生觀,可以教你們一點——我已經68歲,很有資格教你們一點。我覺得努力是沒有用的,小學三年級我就知道不能跟老師學,跟老師學沒有活路。就像前天我告訴兩個美院的學生,我說你怎么可以跟永遠賣不了畫的老師學如何去畫畫呢,辦不到嘛。 像我的小學老師叫李再興,他就說學問啊,就是平常要學,不懂要問,如果課堂上的問題不懂上課問,生活上的問題不懂下課問。我們鄉下不怕老師的,老師一下課,就有人問老師老師,為什么玩水玩久了每個手指頭都很皺,而且大拇指最皺。李再興老師說,老師明天告訴你——很明顯他家里的資料很少,都經不起你問。有時候問老師老師,為什么筷子插在水杯會轉彎,他說這是折射。我說老師為什么會折射,他說因為光在空氣中比較快,在水中比較慢。我說老師光在空氣中為什么比較快。他說老師明天告訴你。 有一天我從教室走出來,李再興老師從教室休息室走出來,看到我他馬上閃進保健室,因為他欠我23個問題沒有回答,包括手為什么會皺——玩水以后皮膚表面會增大,大拇指表面積最大,所以皺得最厲害——那個他也沒有告訴我。所以那時候我就知道,不能跟老師學,老師什么都不會。所以我從來都是自己的問題自己找答案,所有的東西都自己學。

為什么努力是沒有用的?老師或父母老是說努力努力就會走到巔峰——才怪。如果這樣,不是所有人都走上巔峰了嗎?沒有人開始不努力,為什么后來不努力,因為努力沒有效果。人生不是走斜坡,你持續走就可以走到巔峰;人生像走階梯,每一階有每一階的難點,學物理有物理的難點,學漫畫有漫畫的難點,你沒有克服難點,再怎么努力都是原地跳。所以當你克服難點,你跳上去就不會下來了。就像你學會語文,即使你十年不講,碰到狀況就會講;就像學腳踏車,十年沒騎,碰到腳踏車一上去就可以上手一樣。

人生其實很簡單

改變觀念聽起來好像很容易,其實是不太容易的。像我第一次到香港,知道水果之王榴蓮,然后就買了一顆,57塊港幣。回到朋友的別墅,打開就像嬰兒大便,味道也像,形狀也像,怎么也吃不下,就把它放到了冷凍庫。7天以后就要回去,想想那么貴,再拿出來看,再怎么看都是大便,還是拿去外面丟了。 有一次我去馬來西亞,要走的前一天,我看到街道上有一個人挑著一擔榴蓮,有兩個人蹲在那里吃。我就給他馬幣,他給我一個榴蓮,我覺得非常好吃。我在飛機上就恨自己為什么不吃兩個。所以后來我去巴厘島都是去吃榴蓮的。 同樣都是榴蓮,只是我的觀念改變了,就像老外永遠不敢吃皮蛋,永遠不敢吃臭豆腐。所以觀念改變看起來好像很簡單,其實有點難。就像你們后來會覺得老師、文憑不重要,但這個對大部分的媽媽們好像很難改變。對我來說,我只念到初中二年級。后來臺灣一個漫畫家叫可樂王,他宣稱到小學三年級就不念了,我很恨自己為什么要去上小學,輸了人家一大截。 另外一個例子是小洛克菲勒。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各國決定要成立聯合國。聯合國的地址首選是倫敦、巴黎或紐約,但倫敦跟巴黎都很危險,大家就一致選定紐約。紐約光那片土地跟蓋大樓就要花860萬美金,但是沒有人愿意捐土地給聯合國,因為聯合國沒有任何利益。但小洛克菲勒知道了,宣稱他要捐給聯合國。所有人都覺他這個完全沒有利益,可事實是,洛克菲勒買了100倍土地,中間那一塊捐給聯合國,當聯合國建立了,他的土地漲了10倍,所以他雖然捐了860萬,其實賺了8600萬。 當然不是說不去努力,努力只比不努力好一點而已,是要會思考。我的結論就是人生其實很簡單,只要你找尋你最拿手、最喜歡的事物,把它做到極致,無論做什么,沒有不成功的。你做迷魂湯、做水晶包或做漫畫家、工程師,都一樣。 當你在做的過程中,要比其他人快,比其他人好。我每一次開畫展都會要求這次要比上次快,還要比上次好,而價格要比上次更貴,最后當然都達到這個目的了。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漲兩千,然后你越做越快、越做越好,你就會進入到第三個狀況,就會身心合一、排除一切。 就像我沒有手表,沒有手機,沒有名片,不跟人家來往,我唯一的就是E-Mail。像一個懷胎九個月的媽媽,她很迫切地急著把自己的小孩生下來,所以舍不得睡覺,一醒來就趕快去完成事物。所以這個時候,你會發現人生的最大秘密,原來完成事物不是工作,而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我今天講得已經超過了30分鐘,不好意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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