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青年們大多視文學為神圣的、高尚的。
我說,那是扯淡。
文學應該是簡單簡潔可使人親近的。
我們民族的文化傳統總愛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遠古的口語文學經過人為編定后就退化為廟堂文學與大眾脫節,口語化的民歌延伸而來的詩歌也被格律化并與口語分離同時也遠離生活,后來又發展為賦、為經傳、為八股,直到五四前后的新文化運動起來,才又折回到口語化,我們稱之為白話文,也就是要明白如話的意思。
文學在我們幾千年的文化進程里大多數時候都是面目模糊甚至是面目可憎的,文學大多數時候都是被掌握了它的人用來維護既得利益和獲得利益的工具。
關于這一點,我們很容易就能從我們的文化進程和所謂的文學史里找到證據。
漢字的方塊結構和表意特征注定了它的命運,它和日常的口語是相互脫節的,所派生出的文學也是和口語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對立的。
在我們的文化體系里,讀(口語)和寫(運用文字)是不大相干的,會說話的人要掌握文字必須另外學習,而要使用文字清楚明白的表達自己的意思(寫作)則更加困難,需要進行專門訓練。
費孝通、李約瑟和羅素都曾經認為漢字是最不適宜“表達”科學技術的文字體系,它也未曾為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盡過一丁點的力。
因為它缺乏“準確性”,不能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而是一既是二二也是一,它是似是而非的行家,模棱兩可的典范。
它不能使人清楚明白而總是讓人糊里糊涂,它使人耗費大量心力去猜測和推斷文字表象背后的含義,并且答案因人而異。
文學的特性使人沾沾自喜,比如那些掌握并能熟練運用文字的人群。
也使人莫測高深,比如那些粗通或不懂運用文字的人群。
我們的文人們也總是極力維護并加強這種特性,反應到文學上就是讓文學盡可能脫離口語遠離大眾。
文學其實是工具,或者是一種“技術”,而掌握了這種工具和技術的文人們所費心的就是力圖使它更難以被人掌握。
所以,說它是什么都可以,然而惟獨不能說它是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