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背景:本篇是孫中山在湖北軍政界代表歡迎會的演說。
? ? ? ? 此次革命,乃國民的革命,乃為國民多數造幸福。凡事以人民為重,軍人與官吏,不過為國家一種機關,為全國人民辦事。自光復以來,共和與自由之聲,甚囂塵上,實則其中誤解甚多。蓋共和與自由,專為人民說法,萬非為少數之軍人與官吏說法。倘軍人與官吏,借口于共和與自由,破壞紀律,則國家機關萬不能統一。機關不統一,則執事者無專責,勢如一盤散沙,又何能為國民辦事。是故所貴夫機關者,全在服從紀律,如機械然,百輪相錯,一絲不亂,而機械之行動,乃臻圓滿。此在有形之機關為然,在無形之機關,亦何莫不然。蓋在政治機關,凡百執事,按級供職,必紀律嚴明,然后能收身使臂、臂使指之效。必收此效,然后可以保全人民領土,與列強相競爭。由斯而譚,聞者或以為與平日所信之共和與自由主義大相沖突。其實不然。仆前言之矣,共和與自由,全為人民全體而講。至于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仆,受人民供應,又安能自由!蓋人民終歲勤動,以謀其生,而官吏則為人民所養,不必謀生。是人民實共出其所有之一部,供養少數人,代彼辦事。于是在辦事期內,此少數人者,當停止其自由,為民盡職,以答人民之供奉。是人民之供奉,實不啻為購取少數人自由之代價。倘此少數人而欲自由,非退為人民不可。自由之范圍本寬,而在勤務期間則甚狹。仆為總統時,殊不能自由。今日來鄂,與諸君相見,實以國民的資格,而非以總統的資格。故仆今日所享之自由,最為完全,其所以完全者,以為國民的自由也。
? ? ? ? 仆此次解職,外間頗謂仆功成身退,此實不然,身退誠有之,功成則未也。仆之解職,有兩原因:一在速享國民的自由,一在盡瘁社會上事業,吾國種族革命、政治革命俱已成功,惟社會革命尚未著手。故社會事業,在今日非常繁要。今試即中國四萬萬人析之,居政界者多不過五萬人,居軍界者多不過百萬人,馀者皆普通人民,是著眼于人數,已覺社會事業萬萬不能緩辦。未統一以前,政事、軍事皆極重要,而統一以后,則重心又移在社會問題。前者乃輛牲自由之事,后者乃擴張自由之事,二者并行而不悖。仆此解職,即愿為一人民事業之發起人。蓋吾人為自由民,而自由民之事業甚多。且吾人困頓于專制政體之下,人格之喪失已久,從而規復之,需力絕鉅,為時亦必多。仆不敏,請擔任之。同時有一語奉告諸君,則諸君如欲得完全自由,非退為人民不可。當未退為人民,而在職為軍人或官吏時,則非犧牲自由、絕對服從紀律萬萬不可。在盡力革命諸君,必且發問日:“吾輩以血淚購得之自由,軍人胡乃不得享受之?”須知軍人之數少,人民之數多,吾輩服務之時短,為普通人民之時長。朝作總統,夕可解職,朝為軍長,夕可歸田。完全自由,吾輩自可隨時享之。故人民之自由,即不啻軍人之自由,此語最須牢記,惟在服務期間,則不可與普通人民一律,此其異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