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單身女性的生育權問題,成為關注的熱點。
熱點事件是湖南喪偶女性尋求輔助生育子女的請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引起的。
有網友認為,女性生育是她享有的權利,是延續生命的一種方法。即使不結婚也有生育權,有什么理由拒絕單身女性懷孕生子呢?
還有網友認為,在生育愿望低下的情況下,單身女性通過合法程序、合法手段生育,是為國家做貢獻。
所以有專家建議,應準許“達到法定婚齡決定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采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
專家建議也得到眾多網友的支持,“這個政策給眾多的拒婚、恐婚及獨身的單身育齡女性提供了一個合法生育子女的權利和機會”。
但也有很多反對意見,歸納起來有三類:
一是滿足了女性生育權,滿足了女性當母親的愿望,勢必造成更多的光棍無法結婚,他們的生育權誰來保障。是的,單身男性的生育權誰來維護?
二是單親母親家庭多,孩子都不知道父親是誰,沒有父愛的環境,不利于孩子身心的正常發育。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父親是對他最大的不負責任。
三是以后孩子長大了與同父異母的兄妹戀愛結婚怎么辦?怎么能避免近親結婚?
寫在最后:生育權是與婚姻聯系在一起的,單身女性生育權放開,將會帶來家庭倫理的畸形發展和社會倫理的混亂,還是應鼓勵結婚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