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個題目就是被噴的料,不過有些事情仔細那么一想還真是那么回事。
所謂道德不同人有不同的定義,我個人認為是一種“社會多數個體思想上的認同”或者說是一種多數個體的價值觀體現,雖然沒有強大的約束力,但在感情上會形成威脅優勢。其實道德確實很重要,他是一種法理情的補充,總體上世間的事情可以以情、理、法三個層面來判斷對錯或是非,而道德則比這三者的范疇更大一些,是一種多數個體價值觀的體現。
情、理、法三者是一個一環套一環的圈層關系,法的圈子最小,圈子內的部分法可以判斷對錯,之外的不適用,比如排隊的先后順序,法就沒有規定這么多,但合理,理的外圈是情,比如老公多主外,老婆多主內,老公的工資卡要上交等,談不上合不合理,但可能合情,那么在情之外的圈層,社會上就沒有了規范,比如今天我想吃披薩,不想吃拉面,這個沒有對錯之分,也就沒有了判斷的依據。
而道德跨越了這三個圈層,部分道德得到了法律的確認,部分道德非常合理,部分道德又十分合情,(當然這之中也有矛盾,比如合法的事情不一定符合部分道德,符合道德的事情不一定合法,這個就不具體討論了)其實道德的作用就是給個體判斷事物對錯用的,那么這個世界真的那么多對錯嗎?
在法的圈子里,有對錯,如果違反了會承擔法律的成本;
在理的圈子里,有對錯,如果違反了會承擔社交的成本;
在情的圈子里,有對錯,如果違反了會承擔情感的成本;
那么在道德框架下呢?為了不承擔社會輿論的成本,就是一個被道德綁架的結果,比如不扶老人過馬路,比如不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比如不按社會輿論認為的方式做事。其實這些事情本沒有對錯,只要你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愿意承擔不按所謂道德規范要求操作的成本就沒有問題。
所以說到底,道德也是一個個體根據自身風險和成本承擔能力來判斷是否遵循的一種社會規則,如果我們從這個方面來看到問題的話,就不會被道德所綁架,也就是說,只要被輿論譴責的成本是一個個體可以和愿意承擔的,就打破了道德枷鎖的束縛,比如太累了,寧愿被罵沒有道德也不給老人讓座,再比如時間太緊,付不起扶老人過馬路的時間成本而被道德所譴責,再比如愿意被道德所譴責而在名勝古跡上留下自己生命中最后一筆“到此一游”后死去等等。只要你付得起這個成本也就沒有什么枷鎖可言,你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方法做一個異類。
當然,回歸主題價值觀,為了降低各類情理法和道德的成本,咱們還是遵守一些社會普世價值觀的規則好,在萬不得已的時候,只要愿意承擔成本,打破枷鎖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