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哈佛幸福課》的作者哈佛心理學教授丹尼爾·吉爾伯特說:“雖然這些因素能讓人變得更幸福,但它們所起的作用之輕讓人意外。沒錯,一套新房或一個新配偶確實能讓你更幸福,但這種新增的幸福感并不多,也持續不了多久。其實,人們并不清楚哪些事物能讓他們更幸福,以及這種幸福可以持續多長時間。他們既高估了積極經歷對提振心情帶來的影響,也高估了消極經歷對壓抑心情帶來的影響。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實驗室研究都表明,是否贏得大選、找到伴侶、獲得晉升和通過考試對幸福的影響,沒有人們想象的那么大。最近的研究發現,很少有經歷能對我們產生超過3個月的影響。當好事來臨時,我們會慶祝一陣,然后冷靜下來。當壞事來臨時,我們會哀嚎一陣,然后振作起來并接受現實。簡而言之,好的事物好不了太久,壞的東西壞不了太久。”
吉爾伯特進而總結道:“我們想當然地以為最能影響我們的是生活里的一兩件大事,但幸福似乎是上百件小事疊加的總和。一個每天經歷十幾個小開心的人,很可能比只遇到一件大喜事的人更幸福。”
心理學家埃德·迪納研究發現:快樂體驗出現的頻率要比快樂體驗的強度能更好地測量你的幸福感。
吉爾伯特對上述觀點極為推崇:“當我們思考幸福的緣由時,更容易想到的是讓我們產生強烈體驗的事件,例如和一名電影明星約會、贏得普利策獎、買下一艘游艇等。但迪納和同事的研究表明,體驗有多么美好,不如擁有多少美好的體驗。一個每天經歷十幾個小開心的人,很可能比只遇到一件大喜事的人更幸福。所以,穿一雙舒適的鞋,給妻子一個大大的吻,犒勞自己一袋薯條吧。這些事聽上去很小,也的確是小事,但作用卻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