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之友貿易發展有限公司與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委托合同糾紛案證據清單
原告證據—立案提交
1.委托書
證明被告委托原告對深圳藝建聯圖書有限公司銷售盜版圖書進行調查取證相關工作。
2.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傳票
證明原告完成被告要求原告對深圳藝建聯圖書有限公司銷售盜版圖書聘請律師立案工作。
3.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
證明原告完成被告要求原告對深圳藝建聯圖書有限公司銷售盜版圖書聘請律師訴訟工作。
4.被告通過海淀法院提交的“被告給原告的催款回復信函”
證明原告一直積極主動向被告表達解決問題的行為。
5.原告購買盜版圖書的票據復印件
證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購買盜版圖書。
6.圖書銷售合同
證明被告對原告打擊盜版活動的要約行為。
7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內容
證明被告認可原告行為是被告打擊盜版活動的一致行為人。
8.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規范市場和打盜維權管理辦法
證明被告對原告打擊盜版活動的邀約行為。
9.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打盜維權獎懲辦法(試行)
證明被告對原告打擊盜版活動的邀約行為。
10.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發行工作會議會議議程
證明被告對原告打擊盜版活動的要約行為。
11.誠信合作規范發展協議書
證明被告對原告打擊盜版活動的要約行為。
證明12.關于對廣州建聯建筑書店有限公司停止供貨的通知
被告對原告打擊盜版活動的要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