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處對象么?分手割腕的那種。
這話的本意是說,想找一個長久的人,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一開始沒明白,看著這個帖子的標題我真心嚇了一跳:分手就割腕,誰還敢和你處對象啊?
想起有一讀者和我說過她和前任的故事:
讀者的前任是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長著一張帥臉,除了有些小孩子脾氣,其他的什么都好,對她也不錯,所以她一直覺得自己幸運,找了一個完美男友。
然而兩個人在一起總會磕磕碰碰,在一次爭吵后,女生賭氣不理男友,本來只是想氣氣男友的。誰知道,男友竟然拿刀片把自己的手指割破,給她寫了一封求挽回的血書。
她收到血書的時候當場就哭了,不是被感動哭的,而是被嚇哭了:我TM怎么就遇到了個這么偏激和變態的男人啊!
不過好在最后他們還是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男的劈腿了!她說:我真是太感謝他出軌了,要不還真的不知道自己該怎么擺脫他。
這故事聽得我毛骨悚然,一段感情里,如果遇上一個一言不合就讓你見血的偏激愛人,那真的是恐怖故事不是愛情故事了。
02
大學的時候,我曾親眼目睹過一個女生因為不能接受男友提出分手,爬到教學樓的天臺上,她想用跳樓的方式來挽留男友。
女生情緒異常激動,大家怎么勸說都無果,后來還是女生的男友親自上陣,又是安撫,又是保證,幾經折騰之后女生被大家從天臺外面拉了進去。
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看了此景感慨著:她真是太愛她男朋友了,居然可以為了愛連自己的命都不要。甚至還有的人感慨:如果自己也能遇到一個這樣愛自己的人,這輩子才算圓滿……
呵呵,如果你真的遇到這樣的愛人你真敢要嗎?
在男生的臉上我完全看不到幸福,而是一臉驚恐的表情。這種隨時隨地可以為了你跳樓、自殺的愛情,真的不是尋常人可以承受的。和這樣一個偏激的女友在一起,他一定沒少奔潰過。
女生給男生的這種得不到就要去死的愛真的太沉重,真的一點都不感人,而且非常嚇人。
她表面上是沒有愛情寧愿去死,看似是對愛情義無反顧的獻身,而實際上是對愛情最不尊重的行為,是對另一半的恐嚇和威脅!
只要是一個精神正常的人,想到曾經有一個人因為自己而離開了這個世界,絕對都會毛骨悚然,然后一輩子活在愧疚和懺悔里的陰影了。
而用自殘自殺的方式去迫使別人不和你分手,這不就是道德綁架嗎?你道德綁架他,還有什么資格說你愛他!
03
曾經在網上看過一個新聞:
美國一個女孩因為和男友吵架,激動之下就拿刀割腕。男孩見狀,毅然撥打了電話,報警電話!
后來,警察知道了這件事,他們認為女孩屬于無法控制情緒的危險人物,將其直接送進了精神病院。
用割腕自殘的方式去挽留愛情,最后被送進精神病院,這個新聞真是讓人覺得既可怕又可笑啊。
用自殺自殘去證明你的愛,實際上不過只是道德式的自我感動而已。
真愛你的他,對于你的自殘,可能真的會很心疼,可心疼過后呢?
他們留下的會是深深的恐懼,會提心吊膽,時刻擔心你還會不會再做出這種過激的行為;而不愛你的他,對于你的自殘,估計他們的心里只有一句話:要死就死遠點!
04
所有喪失理智的愛,都不叫愛。
為愛去死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真正的愛是希望對方開心幸福。
為對方去死,如果對方真的愛你,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永遠都不會開心幸福而且會內疚一輩子,這是你想要的嗎?如果對方知道了你為ta死了后,反而開心幸福了,那只能說明對方不愛你,對方不愛你,你就根本不值得為了ta去死啊!
愛一個人,是付出與諒解,是相互包容。想要得到別人愛的人,首先要知道自愛,自己都不愛自己,別人更不會愛你。
自殘不但留不住愛情,反而會讓對方看到你的行為感到恐怖,心里只想趕快離你而去。
戀愛有風險,分手需謹慎!
記得一定要找一個人格健全并且珍愛生命的人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