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2日
我的購物欲控制記錄一
? ? 2009年7月20日,被我老公第二次下達通牒,不許借貸消費,其實就是提前消費的意思。我的這位老公,跟我前夫在消費觀念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極端。前夫對我的影響確實很大,幾乎是把我帶入消費領域的引領者,他的言論是:銀行的錢不花白不花。因為他以前是銀行職員,對于他來說,貸款消費簡直是天底下最正常的事情了,當然,他滴下場也是最正常的被炒魷魚,然后跟第二任老婆離婚,然后背債逃亡了好多年,我對于這種別人的小事向來記不住,具體就是從女兒中班到女兒四年級的時間,他離開老家,居然在我跟女兒的城市找了工作,邊打工邊還債。
? ? ? 似乎有點跑題了,我只是想說明,我前夫的消費論其實是錯誤的,而一直遵循他的言論的我的消費觀念也有點過頭了,然而這一過頭就是十年啊,這十年留給我除了為數較多的各種物品和銀行支付寶的一大堆欠款,不善于理財的我,在被老公通牒之后,花了一天時間整理了一下財務狀況——這整理也包括與銀行對賬并計算出合理還債方式,最后結果令人沮喪:我應該需要花兩年的時間還清消費債,同時我還心心念念再買一套房子,我以后的日子得有多凄慘呀!
? ? 為了控制自己的購物欲,同時還債并攢錢,我決定把每一次對于購物欲望的控制都記錄下來,希望引以為戒,也希望有跟我一樣的同胞能一起來控制自己的購物欲,而不至于因為這該死的購物欲被離婚被諷刺被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