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誠〈孟子〉學習筆記486,11-10-3,告子章句上10-3》

《金文誠〈孟子〉學習筆記486,11-10-3,告子章句上10-3》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今天是丁酉年辛亥月甲辰日,九月廿五,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上一節,孟子講解了舍生取義的原理,人心有兩股內生的力量和運動,生成舍生取義。哪兩股內生之力呢?慕義之心和惡不義之心。它們,猶如兩股匯聚到一處的洪流,磅礴雄壯,升騰豪邁,一往無前,譜寫人性光輝的篇章,彰顯人間正道。

這一節繼續從否定的另一面剖析,揭示公正美好的良心是人心本有的。

孟子說,假使人沒有好義之心,只知追求活命,把活著當成最高甚至唯一的目標,那么,如果可以茍全生命,凡是可以保命的手段,將無所不用其力,怎么肯捐軀赴義呢?假設人沒有憎惡不義的良心,只知死亡是可惡的,把不死當成最高乃至于唯一的目標,那么,如果可以茍免禍災,凡是躲避禍患的事,將無所不為,怎么肯輕身犯難呢?

如果沒有一個公字,一個正字,只有求生和避禍的算計,人怎么會有擔當呢?

正因為人有好義之心,對義的追求高于和優先于求生的追求,所以才有舍生取義的抉擇,即使給他茍且活命的機會他也不會選,如果不是這樣,難道說會是因為輕生的目的作出的嗎?正因為人有憎惡不義之良心,對不義的憎惡,超越了對死亡的恐懼,所以才會心甘情愿地捐生赴難,即使給他避難的選擇,他也不會選,如果不是這樣,難道說是因為人是樂于去死的物種嗎?

可知,公正美好的良心是人心本有。

【學習參考書目】

《四書章句集注》朱熹著

《張居正講解<孟子>》張居正著

《資治通鑒直解》張居正著

《讀四書大全說》王夫之著

《孟子正義》焦循著

《孟子與滕文公、告子》南懷瑾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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