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約翰一書 3:1-3 和合本)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沒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翰一書 3:4-6
神把律法賜給屬于神的兒女,是要人知道自己的罪惡,為要顯明神的圣潔。在舊約時代的人靠遵守律法,向神獻祭,來表明神的子民要棄絕罪,向神圣潔。在舊約利未記16章20-22節講到祭司‘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這是我們世人的替罪羊,所以施洗約翰一看到主耶穌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律法本是從神來的,耶穌基督的愛超過律法,他成全了律法,把這神的律法放在我們的心里。使我們這些屬神的人可以看著耶穌基督勝過罪。在基督里成為圣潔,無疵。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我們住在他里面,就不犯罪,違背神律法的人,就是無法無天的人。箴言書24章9節說‘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惡’。
羅馬書14章23節說"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雅各書4章17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罪就是與神為敵,不服神的權柄,不順服神,不聽神的命令,違背神,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約翰一書 3:7-11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