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業務協作協議
您(以下簡稱“甲方”)與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支付寶”或“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支付寶業務協作協議》。
特別提示: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甲方為自然人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通過網絡線上點擊確認的方式來確認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點擊確認之時起生效,且該點擊確認行為與甲方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行為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隨時對本協議及附件內容進行修改,并在開放平臺網站(ant-open.com或open.alipay.com,以及其不時變更的域名)或以其他公告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制定、修改的內容一經公布即自動生效,除非公告另行規定生效時間。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的,則視為甲方接受并同意遵守修改后的內容。
第一條 定義
1.1支付寶服務:指由支付寶提供的款項代收付服務。
1.2乙方接口:指乙方開發并擁有知識產權的接口,具有部分支付寶服務功能的軟件或程序,以便甲方集成到甲方應用中。
1.3口碑服務:指口碑(上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口碑”)提供的商家管理后臺以及營銷工具等服務。
1.4口碑接口:指口碑開發并擁有知識產權(或已獲得知識產權人授權)及其他權利的,具有全部或部分口碑服務功能的軟件或程序,以便甲方集成到甲方應用中。
1.5甲方應用:指甲方集成了乙方接口進行開發并擁有知識產權及其他所有權利的(其中集成的乙方接口除外),具備通過支付寶服務收銀及相關功能的軟件和/或硬件。
1.6調起:指甲方應用集成乙方接口后,客戶通過該應用可使用支付寶服務來收款等功能。
1.7客戶:指乙方商戶,但乙方自行拓展的客戶除外;在相關制度或規則中,或稱為“商戶”。
1.8開發者或合作伙伴或服務商:即本協議中的甲方;如甲方入駐了螞蟻金服開放平臺,甲方可能被稱作“開發者”或“合作伙伴”或“服務商”。
1.9螞蟻金服開放平臺:指由杭州螞蟻金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獨立經營的域名為ant-open.com及open.alipay.com的網站及相關頁面,以下或稱“開放平臺”。
1.10關聯公司:就任何人士而言,關聯公司指直接或者間接控制此類人士、受此類人士控制或與此類人士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人士。為本定義之目的,“控制”一詞(包括具有相關意義的“控制”、“受控制”和“受共同控制”)指直接或者間接擁有指示或者促使指示上述人士的管理和政策的權力,無論是通過擁有投票權的證券、合同或者其它途徑;但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均不得被視為是乙方或者其關聯公司、乙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分支機構、合伙人、代理商或有其他超出本協議約定之合作關系,反之亦然。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協議中視為乙方的關聯公司。
第二條 合作內容
2.1甲方應向客戶如實介紹并推廣支付寶服務,并協助客戶使客戶親自與乙方就支付寶服務簽署支付寶服務合同,協助客戶完成支付寶賬戶開戶并開通支付寶服務。
2.2針對客戶就支付寶服務提出的問題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正確及時地解答相關的技術或者業務問題。
2.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進行大型運營活動,包括在客戶處進行支付寶相關活動物料的鋪設布放,并進行日常維護,確保物料完整持續露出;協助客戶基于支付寶平臺,進行功能設定、營銷活動配置等,以及乙方希望甲方配合的其他運營活動。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保證,甲方有完整、充分的權利、授權和能力簽署本協議和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與乙方進行合作。
3.2 甲方應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主體(甲方是自然人的除外),并且保證從事本協議所述項下的行為不超出其營業執照所記載的業務范圍。
3.3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和乙方關聯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寶、螞蟻金服、口碑、阿里巴巴集團)的商號、商標、服務標志、企業名稱、其他標志、標識、用語等進行任何活動。即使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甲方也應當保證其使用行為僅限于與本協議有關的內容或目的,且不得超出乙方書面同意授權使用的范圍;同時,甲方保證該等使用行為不應使任何第三人誤解甲方為乙方、乙方關聯公司、乙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分支機構、合伙人、代理商或有其他超出本協議約定之合作關系。
3.4甲方承諾,甲方負責甲方應用的維護及更新。甲方自費負責甲方應用的調試與改造、配套設備的調試與改造,并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與合作,使甲方應用與乙方接口建立有效兼容,實現可通過甲方應用調起支付寶服務。如甲方為客戶提供含支付寶當面付功能的收銀設備機具的,則甲方應自費承擔收銀設備機具的管理和維護、維修義務。
3.5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應用及其升級版本均應不存在兼容和/或調起支付寶服務的障礙。如甲方的某一版本應用無法兼容和/或調起支付寶服務,或因運行甲方應用的配套設備原因導致具有收銀功能的終端設備無法正常調起支付寶服務,甲方應當自費解決并承擔因此給乙方、客戶或用戶造成的損失。
3.6甲方不得因本協議的執行和/或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持與相關信息而以任何方式通過甲方應用監測客戶、用戶信息,不得采用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記錄或保存任何客戶、用戶信息。
3.7甲方不得向他人披露、修改支付寶接口的程序或對該程序進行反向工程,也不得將支付寶接口用于除調起支付寶服務外的任何其它目的。
3.8甲方應自費負責向客戶提供服務支持,解決客戶在使用甲方應用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客戶在調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提供必要的解答、幫助。
3.9甲方應單獨、親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以委托、代理、轉包或任何其他形式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應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且乙方有權中止或提前終止本協議,因乙方在該種情況下中止或提前終止本協議而給客戶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義務委托給了第三方,甲方還應對第三方行為給乙方或客戶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同意,甲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種情形的,即屬于甲方存在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3.9.1甲方以乙方或其關聯公司名義發展代理商或以甲方名義委托第三方推廣甲方應用的或推廣支付寶服務的;
3.9.2甲方通過招募代理商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合作伙伴,以乙方或其關聯公司名義或將支付寶服務作為宣傳手段而收取產品代理費或任何相關費用的;
3.9.3甲方向第三方做出 “支付寶”或乙方關聯公司商標、字號、字樣的授權等,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授權第三方為XX地區支付寶或螞蟻金服渠道商、支付寶或螞蟻金服合作伙伴、支付寶或螞蟻金服運營中心、支付寶或螞蟻金服分公司,或授權第三方為支付寶服務窗XX地區代理商;
3.9.4甲方將乙方提供給甲方的錄入客戶信息權限、接口或賬戶(如有)提供/借用給第三方使用,或甲方將乙方提供的錄入客戶信息接口(如有)包裝或宣傳成乙方官方頁面;
3.9.5其他經乙方自行判斷,或第三人向乙方投訴或舉報,認為甲方存在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行為。
3.10如甲方委托第三方商(以下簡稱“甲方代理商”)銷售甲方應用的,甲方應嚴格管理甲方代理商;如甲方代理商存在上述3.9條任意一種情形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3.9條約定執行。
3.11如甲方利用甲乙雙方的合作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或有損乙方或其關聯公司利益的活動,甲方應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乙方、乙方關聯公司及客戶、用戶造成的一切損失。
3.12 甲方不得自己或聯合關聯公司、第三方利用支付寶服務開展違法違規業務,如從事無牌支付業務、二次清算等。
3.13為了向客戶提供穩定的服務,甲方應按照乙方規定的市場指導價(詳見產品條款或螞蟻金服開放平臺公告)向客戶如實介紹并推廣支付寶服務,不得通過任何方式降低或變相降低市場指導價規定的費率,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客戶承諾返還部分服務費、不得承諾補貼部分服務費、不得承諾返傭。否則,一經發現,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且有權拒絕向甲方支付協議中止或終止時乙方應付未付的所有費用。
3.14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客戶準入要求審查客戶的合法經營資格;相關資質包括身份資料及經營內容等資料,如客戶的經營內容中有需要行政前置審批內容的,則甲方還需審核客戶已經獲得的該前置審批的文件。如客戶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甲方不得向其提供服務;否則,一經發現,乙方有權中止或拒絕向該客戶提供服務,且不將該客戶使用支付寶服務所產生的交易量計入有效交易。
3.15甲方不得向乙方、乙方關聯公司、乙方及乙方關聯公司的員工、顧問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不得以賄賂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收買、企圖收買乙方或乙方關聯企業之員工、顧問為甲方提供不正當利益。否則乙方有權立即中止終止或解除本協議,并且甲方應按(a)人民幣十萬元;或(b)提供和獲取的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的總金額,兩者中較高的一項作為違約金向乙方支付。
3.16 甲方保證,不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解除、中止或終止,所有版本的甲方應用在本協議解除、中止或終止后仍應繼續支持調起支付寶服務功能,甲方應就此繼續提供技術支持、維護與客戶支持。否則,甲方應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如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補足。
3.17甲方保證,除乙方書面同意外,甲方只能在中國大陸地區推廣甲方應用(如有)及支付寶服務,不能在港澳臺及海外國家、地區推廣。否則,乙方有權立即中止或終止本協議,且有權不向甲方支付所有未結算費用。如甲方未結算費用不足以彌補乙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補足。如乙方對推廣區域另有要求的,乙方可向文首約定的甲方電子郵箱或甲方簽約本協議使用的支付寶賬戶關聯郵箱發送通知,甲方應在乙方指定推廣區域進行推廣。
3.18 甲方應通過協議等方式促使客戶遵守與乙方簽訂的支付寶服務合同;如客戶違反支付寶服務合同,則應視為對甲方協議的違反,甲方也應有權終止其對客戶的服務。
3.19甲方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不得以降低費率等各種方式搶奪、招攬、轉移、引誘乙方其他服務商已發展的客戶到自己名下,不得唆使客戶變更簽約賬戶來重新簽約,否則乙方有權不向甲方支付費用(如有)。甲方亦不得貶損乙方或乙方關聯公司及其相關產品或服務。
3.20甲方確認并同意,乙方可通過電子郵箱ISVAdmin@service.alipay.com向甲方電子郵箱(本協議文首約定的甲方電子郵箱或甲方簽約本協議使用的支付寶賬戶關聯郵箱)發送郵件或通過在螞蟻金服開放平臺發布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需完成具體的業務指標。如甲方未達到該業務指標的,乙方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遲結算業務協作費,暫停合作或終止本協議等措施。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4.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乙方接口可用,可供甲方進行集成并實現調起。
4.2 乙方有權對客戶資質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與該客戶簽署支付寶服務合同。
4.3 如乙方發現甲方在推廣甲方應用或支付寶服務中有任何違法違規、侵犯乙方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乙方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不向甲方支付所有未結算費用。
4.4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
4.5 乙方應自行負責客戶在使用支付寶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提供服務支持。
4.6 乙方有權根據支付寶服務合同約定及風控策略自行決定中止、終止或解除與客戶的協議。
第五條 客戶管理特別約定
5.1甲方應審查客戶的合法經營資格;相關資質包括身份資料及經營內容等資料,如客戶的經營內容中有需要行政前置審批內容的,則甲方還需審核客戶已經獲得的該前置審批的文件。如客戶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甲方不得向其提供服務;否則,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與客戶的所有合作,且不將該客戶的交易量計入有效交易。如甲方明知或應當知道客戶不符準入資格,或從事法律法規所限制(例如無經營許可證)、禁止的業務,或者出現業務變動、風險事件,卻有意隱瞞或不告知乙方的,甲方應對乙方及用戶受到的損失進行賠償。
5.2 甲方應指導客戶在與乙方簽約時如實選擇客戶所屬行業類別。甲方不得誘導、暗示或指使或代客戶選擇與客戶所從事行業不同的行業類別,不得引導、明知、協助客戶提供或有意提供偽造、虛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證明、印章、簽名、營業執照、網站交易記錄),否則甲方應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如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補足。同時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
5.3如甲方代客戶發起任何操作后,客戶對甲方的操作有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于客戶不認可協議、客戶投訴未與甲方達成一致、甲方操作錯誤、甲方未獲得客戶授權或超出客戶授權范圍進行操作)的,甲方應負責解決;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及客戶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乙方給予客戶的補償、對用戶的補償、行政處罰等)的。
5.4 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得客戶及用戶的信息,甲方不得擅自記錄、保存、使用、泄露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要求甲方立即刪除或銷毀所有信息及其副本,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
5.5 甲方應對客戶的交易和經營情況進行如下監督,如甲方不配合的,則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且有權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終止時應付未付的所有費用:
a)如客戶利用乙方支付服務進或虛假交易的或涉嫌洗錢、欺詐、恐怖融資等違規行為的,或該客戶的信用卡、花唄交易額占比達到其月交易流量(使用支付寶服務所產生的交易流量)較高比例的,乙方提供相關證明后,有權要求甲方監督該客戶在乙方限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如該客戶上述期限內未完成或不配合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與該客戶的協議,且甲方應提供積極配合(如終止向該客戶提供接入支付寶服務必須的非核心支付系統等);
b)如客戶存在交易異常或者實際交易涉及的經營情況與原提交的經營資格存在明顯差異,甲方應立即與客戶進行確認并督促客戶在乙方限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若客戶未在上述期限內完成整改,乙方有權終止與該客戶的協議。
第六條 系統維護
如甲方向客戶提供集成了口碑接口或支付寶接口的甲方應用的,應遵守本條款:
6.1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應用及其升級版本均應不存在兼容和/或調起支付寶服務的障礙。如某一版本甲方應用無法兼容和/或調起支付寶服務,或甲方應原因導致客戶無法使用支付寶服務,甲方應積極尋找原因;若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應當自費負責解決。
6.2 如發生上述6.1條情形,且甲方預測故障修復時間超過2小時的,甲方應及時提供替代解決方案。如造成客戶或用戶或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3 如因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系統原因造成用戶掉單(即用戶端已完成扣款,但客戶未收到交易款項)的,如確認交易已經成功,且用戶存在重復付款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督促客戶在發生掉單后24小時內向用戶退款。如客戶逾期未完成退款的,乙方有權從乙方應付未付給甲方的費用中扣除相應款項以退還給用戶。
第七條 費用的結算
7.1鑒于甲方應用集成了乙方接口并提供給客戶,或者甲方向客戶推廣支付寶服務并促使客戶簽署了支付寶服務合同,使廣大用戶可方便地使用支付寶服務向客戶付款等功能,促進了社會進步,故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情況下,乙方可能支付一定費用;乙方是否會向甲方支付費用,以及費率、規則、計算方式等,請詳見產品條款及螞蟻金服開放平臺公告。本協議約定和螞蟻金服開放平臺公告相沖突的,以螞蟻金服開放平臺公告為準。
7.2對賬及發票:
7.2.1甲方可在每月25日前通過開放平臺或開放平臺另行通知的地址查詢上月費用的對賬數據。如甲方對對賬數據有異議的,應在每月30日(每月賬單確認日)前向乙方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認可該對賬數據。
7.2.2甲方未結算的費用累計達到人民幣3000元,或甲方累計的費用雖未達人民幣3000元但已經連續3個月未結算,或在本協議終止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寄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簽約支付寶賬戶支付與甲方發票等額的費用。甲方(甲方是自然人的情況除外)同意,若甲方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只能提供合規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乙方有權在應支付費用款項中直接扣減7%的稅費后予以結算付款(其中增值稅稅額按照6%計算,附加稅稅額按照1%計算)。
7.2.3甲方同意,若甲方在每月賬單確認日之日起滿4個月時仍不能提供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正規服務費發票,乙方有權從應支付費用款項中直接扣減32%的稅費后予以結算付款(其中增值稅稅額按照6%計算,所得稅稅額按照25%計算,附加稅稅額按照1%計算)。
7.2.4如甲方是自然人,乙方將根據中國稅法和相關規定,計算并代扣增值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代扣稅費計算規則如下:
A代扣增值稅及附加:
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費用款項/(1+3%)
1)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500元的,無需繳納增值稅,代扣增值稅及附加=0元
2)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500元的,代扣增值稅及附加=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3%*(1+12%)
B代扣個人所得稅:
1)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800元的,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個人所得稅=0元
2)800元<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4000元的,代扣個人所得稅=(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800元)*20%
3)4000元<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25000元的,代扣個人所得稅=(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80%)*20%
4)25000元<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62500元的,代扣個人所得稅=(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80%)*30%-2000元
5)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62500元的,代扣個人所得稅=(不含增值稅的費用款項*80%)*40%-7000元
7.2.5 甲方接收費用的支付寶賬戶為甲方簽約本協議的甲方支付寶賬戶。
7.3乙方增值稅發票信息
公司名: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開戶行: 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571904478210828
公司稅號:91310115768225450T
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峨山路91弄98號108E室
公司電話:021-61686888
發票內容: 服務費、業務協作費、技術服務費
7.4費用追索權
甲方應確保每個客戶使用支付寶服務進行交易的真實性。如乙方發現有不滿足本協議要求的客戶或交易,甲方應負責退回乙方已就該客戶的交易向甲方支付的費用,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按照本協議以及各類規則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8.1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了解或接觸的對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業務和財務狀況、客戶資料、產品及定價信息、策劃推廣方案和其他對方認為應該保密的信息或文件、資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進行使用、復制或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8.2對于本協議的合作內容的信息及合作方式等,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3雙方若須對本協議及/或其簽署、履行事宜進行對外宣傳、公告,須提前經得對方的書面同意。
8.4本條所述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期限的限制。
第九條 法律的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履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市政建設、自然災害、戰爭或者其他情形。
10.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通知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的證明。
10.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15個工作日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約定的,應按照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損失。守約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1.2如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遭受的經濟損失、向第三方的賠付及/或補償、行政處罰、商譽損失)的,甲方仍應補足。
11.3本協議有效期內,因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頒布、變更的法令、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監管機構向乙方或乙方關聯公司發出的窗口指導,以及出具的要求停止或整改本協議約定的業務的書面通知)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不視為乙方違約,雙方應根據相關的法令、政策商量變更協議內容;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則任一方可提出終止本協議。
11.4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禁止性規定(禁止性規定,是指協議條款中含有“不得”、“不能”等表述的內容,不可抗力條款中的表述除外),守約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協議,且可不向違約方支付守約方應付而未付的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 責任免除
12.1為有效提供服務,乙方網站及螞蟻金服開放平臺網站、系統將不時進行維護和檢測,對此乙方或開放平臺將提前三個自然日在乙方網站或開放平臺公告,因此產生的服務中斷或不穩定狀態,不視為乙方或開放平臺違約。
12.2如乙方及螞蟻金服開放平臺系統因下列狀況無法正常運作,使甲方無法使用各項服務時,乙方及開放平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狀況包括但不限于:
12.2.1乙方或螞蟻金服開放平臺在網站公告之系統停機維護期間。
12.2.2 電信設備出現故障不能進行數據傳輸的。
12.2.3由于黑客攻擊、電信部門技術調整或故障、網站升級、銀行方面的問題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者延遲。
第十三條 協議有效期、中止及終止
13.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如甲方與乙方尚存在其它生效協議(簡稱“原協議”),且原協議中約定了甲方通過向客戶推介本協議中的支付寶服務可獲得相應服務費、業務協作費、技術服務費或業務推廣費的,則此原協議于本協議生效之時終止。本協議到期前30個自然日前,除非甲乙雙方任意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本協議不再續簽,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續簽一年,以此類推。
13.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后終止。
13.3 如果一方違反協議中的相關內容且在對方書面要求糾正違約行為后3個自然日內仍未糾正違約行為的,對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后終止本協議。
13.4提前中止: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中止本協議,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其他
14.1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包括產品條款、《渠道推廣商管理制度(支付寶)》(詳見https://render.alipay.com/p/f/fd-ir1p8hkn/index.html)以及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時增加的其他制度和規則。如鏈接地址有變更的,將通過原鏈接地址進行公告。
14.2如甲方向客戶提供集成了支付寶接口的甲方應用的,則甲方除遵守本協議及附件外,還應遵守甲方另行與開放平臺或服務市場運營者簽署的《開放平臺開發者協議》、《服務市場協議》以及開放平臺、服務市場的所有規則(如有)。如甲方違反上述協議及規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費用、扣減支付費用或者不予支付費用并視為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14.3本協議所稱的“通知”,包括紙質蓋章文件形式,或通過甲方在乙方或乙方關聯公司平臺上預留的郵箱(或通過本協議約定的指定郵箱)發送郵件,或通過甲方在簽約過程中在線上預留的手機號碼發送短信,或通過網站、APP頁面公告等方式。
14.4甲方同意,如甲方線上點擊確認本協議后,又要求乙方在紙質版協議上加蓋公章的,不視為存在兩個合同,加蓋公章版本僅為滿足甲方存檔需要,仍以甲方線上點擊確認的時間和協議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