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方法》第二篇:如何實現幸福?
一、快樂學習
? ? ? ? 在這一章中,作者認為學生不愛學習,是因為他們把學習處于忙碌奔波型模式,導致學生急于擺脫痛苦的學習過程,而誤把功課考試中短階段的解脫感誤認為是幸福。所以作者指出家長和學校老師應該正確引導學生,發現學生的興趣與潛力,或者說優勢,制定個人的學習方案與發展方向,鼓勵孩子追求快樂有意義的學習方式。讓學生在“行為和覺察融為一體”的福樂狀態中,全神貫注投入學習過程,感受到快樂并展現最好的狀態,確定學習過程本身也是一件快樂的事,使學生轉變為熱愛學習模式。
? 在這里,作者也警醒家長們要打破“特權的詛咒”——生命中真正的幸福和成就感,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付出與努力,而不是借助旁人的幫助。應該鼓勵孩子們勇敢面對問題和挑戰,困難和挑戰都是豐富生活不可或缺的,讓孩子們保有掙扎的權利。
在幸福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對于人類的幸福感,貧困的人的幸福感比起富人的幸福感,并沒有任何的優劣之分。無論我們是否富有,剝奪自己去體驗負面情緒的權利,其實就是在剝奪我們獲得幸福的權利。
二、開心工作
? ? ? ? 人們工作時感受不到快樂,是因為他們將物質與財富放在快樂和意義之上。生活的理想就是不用工作,但為了實現這個理想,我們又必須工作,有大部分人陷入痛苦的漩渦。
? ? ? 無論是從物質需要,還是從精神需求,幸福的生活都是需要自己去創造的。由此工作不可避免,那我們可以去尋找一份適合自己的好工作。這當然不會從天而降,必須依靠自己主動去尋找,或是在目前的工作中創造舒適的環境。如果做盡了一切努力,目前的工作仍舊無法讓我們感興趣或者投入,就應該考慮轉換新工作。
? ? ? 做出這個改變是困難的,但是非常重要。人們對待工作的態度,對工作能否產生幸福有非常大的影響。對于把工作看成使命感的人來說,工作本身就是目標,也是自我和諧目標,所以他們能對工作充滿熱情,在工作中達到自我實現,工作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權力和恩典。
? ? ? 尋找能帶來幸福工作的過程,也是尋找意義,快樂和優勢的過程。選擇工作必須要以幸福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我們可以利用意義、快樂和優勢(MPS)的方法來尋找合適的工作。可以選擇處在三者交集之中的工作,既可以為我們帶來未來的意義,又使我們快樂,而且還可以發揮我們優勢。
? ? ? 如果生活中我們的選擇不多,或者根本沒有選擇,就需要塑造我們的使命感。即使在最受限制,最乏味的工作里,員工一樣可以為工作賦予新的意義。要獲得更多的幸福,我們對工作的認可,有時候比工作本身更重要。另外,如果能從工作得到除金錢之外的意義,那么我們也會獲得更多的使命感。“事情沒有好壞之分,只是取決于你如何看待”當我們關注幸福的時候,就更容易發現幸福,
三、幸福婚姻
? ? ? 我希望你對我好,不是因為我對你好,而是因為我本身的好。
? ? ? 上面一句話讀起來很拗口,但它正是我們幸福婚姻的基石。 愛我本來的樣子就是無條件的愛。你可能無法解釋到底為什么愛一個人,但總會因為某個原因,才激發了你對她的愛意,那么這個原因,就是核心價值。無條件的愛帶來的力量,給我們建造了一個幸福圈,對方給了我無條件的愛,能讓我表現出我的核心價值,更好的激發我的潛能,體現自己的真性。
? ? ? 無條件的愛,必須同時有意義和快樂才能真正幸福。這里作者談到了愛與犧牲的關系。作者指出,當我們很難分辨一個做法到底是犧牲還是有助于雙方的成長時,唯一的辦法就是在感情中以雙方的幸福為標準去衡量一切行為。健康的婚姻,需要培養真正的親密關系,方法就是把注意力放在想被了解的心態上,而不是想被認可的心態上。合適的人并不是找來的,而是兩人在一起互相了解后,培養彼此間一種合適的融洽的能帶來幸福的相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