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你可能不信:6月3號,在米蘭幫女兒帶孩子的中國婦女,就因外孫不聽話動手打了幾下,孩子的哭聲導致鄰居打電話報警,最后這位外婆被當地警方以虐童罪被起訴。
消息一經曝光,萬千國內網友表示不能理解:有的說如果外婆真的虐待孩子,家長不會坐視不管;有的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養不教父之過,孩子就該這么教育;也有的說沒必要小題大做,在國內很正常的事……
為什么同樣一件事在國內外會有截然不同的聲音呢?這就不得不談談中西方孩子教育方式的不同特點:在我國,古語云“身體發膚,受之父母”,認為孩子是父母的,必然父母可以對孩子進行任何方式的教育。哪怕到了現在,越來越多的父母意識到關注孩子成長、關注孩子人格。但受傳統文化的影響,教育體系畢竟還不太完善,所以大家對家長動手打孩子這樣的事,都已經司空見慣,并不覺得會引來牢獄之災。
另一方面,我們的教育方式是幾千年來一代一代延續下來的,真正要做到一步到位的改善很難。記得在我小時候,爸爸媽媽經常到學校對老師說的一句話就是:老師,你要把我們家孩子管緊點,他要是不聽話你就打,沒事。這說明什么?在父母的觀念里,打孩子是教育的方式之一。所以才會有“棍棒底下出孝子”古訓;所以才會有中國“狼爸”蕭百佑的全國風靡。
打的真實意圖是什么?是控制。成人希望通過打的方式,讓孩子產生畏懼和害怕,從而讓孩子乖乖聽父母的話。
而在國外的西方,父母最看重的是孩子的獨立。這種獨立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有人格的獨立;有思想的獨立;有金錢的獨立……
而這一方面,從大家耳熟能詳的一些故事都可見一斑:話說在中國,孩子摔倒了,父母馬上跑去把孩子扶起來,哄孩子別哭;而在國外孩子摔倒,父母會鼓勵孩子自己爬起來,然后夸孩子很勇敢。
另一個明顯得現象是:在中國,孩子長大上學結婚生子父母都要負責;而在國外,孩子長到18歲就必須離開父母,自謀出路實現經濟獨立。
西方父母相信每一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孩子就是他自己,所以他們不會因為孩子不聽話打孩子,他們在法律層面上也對虐待兒童做了特別細致全面的制定和要求。了解了這些原因之后,所以中國外婆因為動手打孩子被起訴,在西方自然是正常的事,因為他們需要給孩子獨立的人格以尊重。而這位中國外婆用在中國司空見慣的做法教育孩子,自然水土不服鬧成大事。
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要成為孩子的真正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獻給他們。也許教育方式并沒有好壞優劣之分,把心獻給孩子才是最關鍵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