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合作的利弊

合作,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方法,是一種必須有外部力量介入才能保持穩定的關系。合作必須遵守權利平均的游戲法則,但合作幾乎無法通過自身來保持穩定。

無論是小到幾人的組合還是大到數千人的公司,合作都會為失敗埋下伏筆。除了那些非常堅固的合作(極少數),一般的合作都會在動蕩和時間的考驗下潰散(除非有外部力量介入)。

有人可能會說我的想法過激,那請注意一下我所謂的外部力量。外部力量是指法律或是權力更高的人,是讓合作保持暫時穩定的重要因素。合作就會因為下面的某種原因而解體。

合作潰散的原因:

1、逃避責任。有人做過這樣一個實驗,先測出三名志愿者拉力(他們拉力差不多),再測出他們合作的拉力,然后算出平均拉力。你猜怎么了,平均拉力比他們的拉力都低!所以,當合作的群體出現:利益有我一份,責任不止我擔的思想時,這個群體就快完了。

2、爭執。也就是合作的人之間的爭執。一般需要外部力量來平復。

3、管理死角。也就是管理不到的位置。一般在時間的積累下產生,難以平復。

以上的原因1在大小群體中都會出現,原因2多發于小群體,原因3多發于大群體。

合作,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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