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上看到過一篇這樣的文章。有一對談了兩年的男女朋友,結婚的時候因為彩禮的問題沒有談好而分手了。女方認為,既然是結婚,人生只有一次,如果彩禮不能達到自己家里的要求,一方面面子上過不去,另一方面也說明男朋友看錢看得比她自己重要。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堅決不妥協。
而男方則認為我是娶你做老婆,并不是你媽賣女兒給我,何況自己根本沒有這么多錢,要湊夠彩禮錢也只能到處去借,結婚了還不是要兩個人一起去還?與其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用借,少給一點,自己能出多少就出多少。
然而,由于女方和女方父母的反對,最終他們以分手告終。有時候,我們在感情面前真的會敗給金錢。都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是為了金錢故,生命和愛情都可以拋吧。
感情和錢,要想和諧地處理好這兩者,真是不容易啊,因為不好把握這個度啊。我曾經有過一次這樣的經歷。
有一年,我從學校坐火車回東莞。因為到東莞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那個時候已經沒有公交車了。正好在車上認識了一位九零后的女生,她說如果我不嫌棄的話可以去她那里住一晚。
由于在車上我和她還挺聊得來的,知道她是做業務的,做的是藥品保健這一塊的,她負責東莞區域的銷售,常常到各個藥店去推銷。她自己的理念就是出門在外要多靠朋友,多一個朋友就多一條路。再加上人看著也很善良,所以我就答應了去她那里住一個晚上。(當年滴滴打車還沒有出來)
來到她住的地方之后,發現果然如她自己所說的。她是做業務的。宿舍里堆了好多保健品。她說自己這次是從廣州參加培訓回來。她的宿舍里頭很簡潔。我記得當時是夏天,她有一個小風扇在床頭吹著。
待我們洗漱完畢之后都已經十一點多了。其實,我不得不承認在她那里睡了一個好覺。因為坐了一天的車實在是累。話說回來,我覺得她膽子也挺大的。居然敢留宿一個陌生女人和自己同床共枕。我不得不說,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居多的。
第二天,我的鬧鐘一響,我就起來了。由于自己對她的留宿非常感謝,便把身上僅有的一點錢放在了桌面上以示感謝。因為我也不想欠別人的人情。而此時的她睡得還真香。(因為她是做業務的,上班時間比較有彈性。可以睡到自然醒。)
等到我坐在辦公室里開始上班的時候,突然接到了她的一個電話,責怪我為何要給她錢?因為她覺得自己只是舉手之勞而已??墒?,我并不這么認為。我和你素不相識,你能幫我,我自然是心里過意不去的。不知道要如何表達這謝意,我便只好用錢來表示了。
然而,從那之后,我們并沒有什么交集了!也許,她真的生氣了,因為一開始她就沒有想過要收我的錢。哈哈。我覺得自己真是遇到好人了!時隔多年,想起此事,我仍然很感謝她,這么真心地幫我卻不要任何回報!
談錢真的傷感情嗎?我想,這也許是真的!是我把她的好意變成了一筆交易,也讓她沒有了麻煩我的理由吧!談錢?談情?這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我只想靜一靜,如果可以,感情和錢我都不想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