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身邊有一個不結婚、不工作、四處閑逛、一直在追尋所謂人生意義的親戚朋友,你通常的反應是什么?羨慕還是鄙視?支持還是反對?
再進一步,如果這個人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戀愛對象、甚至子女呢?我們的態度又將如何?支持的等級更高還是反對的更加激烈?是為Ta排除萬難力挺到底還是設置層層障礙傾盡全力使其回心轉意回歸正軌?哦,究竟什么是“正軌”?就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在過的日子吧。
一
《刀鋒》就講述了這樣一個“不走尋常路”的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是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貝爾的未婚夫,他是一個孤兒,在納爾遜醫生的監護下成長,與伊莎貝爾青梅竹馬。大約十六七歲,拉里成了一名空軍,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退役后回到美國,20歲與伊莎貝爾訂婚。
拉里復員后,一反以往“熱愛生活”的常態,既不上大學,也不找工作,靠一筆不算太高的年金(三千塊),用自己的方式追尋人生意義,自稱為“閑晃”。納爾遜醫生說:“這次戰爭使拉里變了。他回來時已經不是他走時那樣的人。也不是說他年紀大了一點。他不知道碰上什么事情,連性格都變了?!币辽悹栒f:“他給我一個印象,就像是個夢游者在個陌生地方突然醒過來,摸不清身在何處似的?!崩餅槭裁磿@樣?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使他“連性格都變了”,并使他“突然醒過來”?是死亡。拉里在戰場上親眼目睹了死亡。死亡使拉里睜開了眼睛,蘇醒過來,發現自己以往習以為常的生活毫不實在,如同夢幻泡影,一時不知所措。
關于“人生的意義究竟為何”,無數人思考過,哲學家、文學家、科學家、凡夫俗子、市井小民,甚至幾歲的孩童都會問。毛姆喜歡追問這樣的大問題,而且喜歡用一個對世俗生活反叛的人物來回答這樣的問題,《月亮與六便士》是,《刀鋒》是,還有不少他的短篇小說也是。
《刀鋒》是毛姆四大長篇代表作的最后一部,是他年屆70的作品,載譽很高。毛姆自己說:“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于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才是最重要的?!?/p>
“刀鋒”一詞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奧義書》:“剃刀邊緣無比鋒利,欲通過者無不艱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贖之道難行?!碧綄と松饬x之路總是充滿曲折,但凡問出這樣問題的人,就已經無法再回到從前懵懂混沌的狀態。小說中,人物的設定非常明確,拉里是那個反叛世俗生活,按自己的方式生活并追尋人生意義的人,毛姆對拉里無疑是褒獎的,拉里是一個看似沒有任何缺點的人,唯一的問題就是不按常理出牌。故事中的艾略特、伊莎貝爾、格雷,都代表了與拉里截然相反的另一群人,是標準的俗人,追求現世的物質生活,被金錢名利所累,但也享受其中,他們都是拉里的反面,對拉里的選擇不理解,不支持、不贊同、企圖將拉里拉回正軌,但都以失敗告終。
但一個作家,70歲的作品一定與30歲、40歲不同,毛姆對與拉里相反的一群人,并沒有竭力的批判,雖然諷刺的筆觸比比皆是,但多了寬容和理解。一個70歲的人看待人生,大概對其中的百般滋味皆是慈悲,怎樣選擇都可理解,都無可厚非。追求精神固然高潔,追求物質也并不卑下。因此,《刀鋒》的故事并不如它的題目尖銳凜冽,反倒如涓涓細流,溫和清潤。
二
拉里無疑是那個舔舐“刀鋒”的人,他在20歲正值青春年華之際,就放棄了追求所謂的成功,放棄大家認為的大好前程,一頭扎進了圖書館,對知識孜孜不倦。
拉里做出這樣的選擇并非第一人,在歷史上就有很多先哲放棄功名,或隱身山林或立地成佛。思考“人為什么而活”這樣的大哉問,需要一個契機,有人是看透人間險惡,有人是登到人生頂峰,有人是被苦難折磨,有人是被現實拉扯。拉里的契機是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朋友為救自己而死。不得不說,面對生死,總會讓人靈魂震撼。不管怎樣,這個人生的終極問題不斷被提出,卻并未有一個標準答案,因為正如美國存在主義心理學家歐文·亞隆所說,“意義”本就是充滿主觀色彩的概念,每個人認為的人生意義都可以不同,就如一部戲,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但毛姆給拉里設定了很多浪漫色彩:拉里是孤兒,沒有家族的牽絆;他有固定的收入,雖然不多,但足以維持他物欲不高的生活;他的未婚妻雖然和他價值觀不同,但最后依然尊重他的選擇,甚至多年之后依然愛他;他英俊帥氣受人歡迎,即使離經叛道,依然有朋友……拉里是一個進退自如的角色,他從未被世界拋棄,他在追求自我的路上除了受點窮之外,也似乎一路順利,即便他因為精神上的思考陷入困頓,用體力勞動轉換的時候,也是一種主動的選擇,在礦上挖煤,居然還能遇到給自己思想啟迪的同伴,甚至還有艷遇,一切都像一場奇遇記,一個大學生的gap年。也因此,《刀鋒》雖然想寫一個離經叛道的青年自我覺醒之路,但卻似乎過于理想,與現實的碰撞蜻蜓點水,對世間的苦難鮮有涉及。
如果拉里有父母,有兄弟姐妹,需要供養一大家人,沒有固定收入,再加上現實社會中可能遭遇的各種非議鄙視,他不得不為了吃飽飯而出賣苦力.....這些實實在在的困境才是很多追求精神世界的人會遇到的問題。毛姆讓拉里一身輕松地去追求理想,所有的經歷都帶了一層濾鏡,那種生活不禁讓人羨慕,談不上困頓、掙扎、痛苦,更沒有在“剃刀邊緣行走”的險境與磨礪。
拉里在印度修行開悟后,還是決定回到美國,去當一名出租車司機,這種選擇實在有些諷刺——找到內心的明鏡,然后一頭扎進現實的洪流。雖然我不認為,拉里一定要去當一個印度的苦行僧才算功德圓滿,但出租車司機真的是充滿煙火氣,行駛在擁堵的紐約街頭,拉里是否準備把出租車當成布道場,和乘客講講人生理想和自我實現呢?其實對于這一點,毛姆在故事中也對拉里戲謔調侃,拉里到底是一個沒有經歷太多苦難的理想青年。
而真的被現實狠狠毒打過的人,不需要出走也能悟出別人悟不出的道。史鐵生,在拉里為“人生意義”困惑的年紀被永遠地困在了輪椅上,后來,他又患上腎病、尿毒癥,病痛伴隨了他一生,他開玩笑說:“生病是職業,業余寫作”。
但輪椅人生讓他對死亡、對生命、對活著有了無比深刻的體悟,他大概最常去的是地壇,《我與地壇》是我讀過的最好的散文。史鐵生說,有很多人因這篇文章來地壇尋找靈魂家園,但似乎并沒找到,那份精魂實則在自己的內心而非一個地方。他說,我不在地壇,地壇在我。
出走的拉里還是要回來的,投入地生活,在現實中的一分一秒中感受生命的律動,也許無需大費周折。
三
相比而言,毛姆對拉里的反面——艾略特、伊莎貝爾的刻畫更鮮活生動。
艾略特,是伊莎貝爾的舅舅,一個靠自己努力爬上上層社會的社交家,一個講究排場、追求奢華、時刻都在意自己的地位和名譽的“俗人”。他是美國物質主義的代表,但卻總喜歡標榜自己是歐洲貴族,對社交充滿熱情,即使生命垂危,也依然在意是否拿到了一個知名貴婦的宴會邀請函,真是愛名利愛到骨子里。毛姆喜歡諷刺,這手筆在他的作品中隨處可見,但毛姆并未對艾略特無情地批判,相反,故事中毛姆和艾略特的友誼一直持續,甚至陪伴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他一直稱艾略特為“善良的老朋友”,艾略特對親屬的大方,對朋友的周到,他本人閱歷的豐富,這些都是他人生中的閃光點。用世俗的眼光,他是一個“有能力”、“有本事”的人,什么事都能搞定,什么人都能接觸。這樣的人,雖然為名利所累,可笑可悲,但誰有能說他活得不真實不用力呢?
如果說艾略特愛慕虛榮,夸張虛偽又滑稽可笑,那么伊莎貝這就是真實生活中的你我。她優雅大方又善解人意,對拉里足夠尊重,并未執念于改造自己的愛人,與更加合適的格雷結婚后,家庭遭遇經濟變故,毅然與格雷共渡難關,不離不棄。雖然伊莎貝爾標榜自己為了拉里的理想犧牲自己的愛情,毛姆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偽裝,指出她是為了“鉆石和裘皮大衣”才放棄拉里的,但作為一個想要組建家庭、生兒育女的適婚女性,沒有理由選擇一個居無定所、漫無目的、四處“閑逛”的男人結婚。毛姆的作品中,女性往往不夠美好,不是猙獰可怖,就是丑陋邪惡,最溫和設定也是可憐可悲,但他對伊莎貝爾是喜愛的,他甚至直言對伊莎貝爾的美貌賞心悅目,即使她出言不遜,毛姆也不會惡語相向。而伊莎貝爾在毛姆的“寵愛”中也并非完美,她也會為了阻止拉里和一個妓女的婚姻而使用小心思小伎倆,她也會丈夫在場的情況下依然對拉里充滿肉欲的渴望,毛姆呈現了這不光彩的一面,也因此伊莎貝爾顯得豐滿立體。
相對于在云端的拉里,艾略特和伊莎貝爾更可愛可親。
浙江文藝出版社的《刀鋒》封面上有一句話:有些人,會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并依此行事,這些人最終不是瘋了就是成了傳奇。
拉里稱不上瘋子,也不是傳奇。
地壇在我,我不在地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