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被薇婭偷逃稅被罰13億多刷屏,官媒披露的信息是因為隱匿收入和虛構業務轉變業務性質,隨后杭州稅務局公布了被罰的細節:
隱匿收入但主動補繳稅款5億和主動報告少繳稅款0.31億,對這部分處以0.6倍罰款即3.19億
對隱匿收入偷逃稅但未主動報告的0.27億處以4倍罰款即1.09億
對虛構業務轉變業務性質偷逃少繳稅款1.16億處以一倍罰款即1.16億
其他少繳稅款0.6億
以上合并一起加上滯納金一共被罰13.41億。這算是個人偷逃稅處罰案件中非常大的一起。針對以上披露的幾點我們一起來分析下:
1、隱匿收入很有可能是通過個人卡收款,未入賬也沒報稅。這部分數據巨大,占了整個偷逃稅的78%。現在金稅四期,稅務工商銀行聯網,分分鐘大數據就查出來了。
因為是主動補繳和主動報告,所以處罰較低只有0.6倍。但另外0.27億就沒有那么幸運了,罰了整整四倍。
2、對虛構業務轉變業務性質處罰威1.16億,這個跟上次雪梨的案件差不多。只是此案中薇婭是將直播帶貨收入、坑位費等勞務報酬收入轉變為生產經營所得,具體做法是通過成立上海賀蔚企業管理咨詢中心和上海獨蘇等多家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去接收業務,一般這種獨資企業注冊在稅收洼地的園區,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按理說如果是真實業務這種做法一般是沒有什么問題的,但薇婭人在杭州,公司卻在上海,也沒有人員和團隊,是一個為了開票的空殼公司。而且我查了下,賀蔚公司都是2020年1月15日注冊的,而被罰業務發生在2019年—2020年,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先發生的業務,后面通過注冊個獨公司,虛構業務重新簽合同過賬來補救。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得出幾點:
1、國家對網紅主播等高收入人群越來越嚴,金稅四期上線,偵查手段越來越高明。所以,財稅合規是必然!
2、稅務籌劃對專業要求越來越高,不是簡單注冊一個個體戶和個獨開票就可以。一定要基于真實的業務,合理合規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