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讀的第一本博爾赫斯的書。在序言里他這樣寫道:
“讓別人去夸耀寫出的書好了,我則要為我讀過的書而自詡?!蔽也恢雷约菏遣皇莻€好作家,但我相信我是一個極好的讀者;不管怎么說,我是一個敏感而心懷感激的讀者。
在序言里作者懷著一顆感激的心,以謙卑和對自己藏書崇拜的姿態(tài)出現(xiàn),雖然很多作者和書從來沒有聽說過,但有博爾赫斯的虔誠,不免對每一本書產(chǎn)生一種親切和好感,從而給讀者的初步印象是:這些私人藏書也一定值得我們一讀,這些藏書的作者也值得我們?nèi)ド窠弧?/p>
博爾赫斯崇尚和實(shí)踐簡潔的寫作方式??柧S諾在《為什么讀經(jīng)典》是這樣描述博爾赫斯練習(xí)簡潔寫作的。
為了寫得短小,博爾赫斯發(fā)明了一項決定性的東西,就是“假裝他想寫的那本書已經(jīng)寫成了,由某個人寫成了,這個人是一位被發(fā)明的無名作者,一位來自另一種語言、另一種文化的作者;接著,他描述、概括或評論那本假想中的書”。
而本書正是簡潔寫作的代表作之一。我們先從作家介紹說起。
弗蘭茨·卡夫卡一八八三年誕生,一九二四年去世。
梅特林克一八六七年生于根特,一九四九年在尼斯去世。一九一一年獲諾貝爾文學(xué)獎。
奧斯卡·王爾德一八五四年生于都柏林,一九零零年死于巴黎阿爾薩斯飯店。他的作品仍然年輕,就像寫于今天上午。
保羅·格魯薩克一八四八年出生于圖盧茨。他是批評家、歷史學(xué)家,更是一位文體家 。
伏爾泰是巴黎一個普通公證人的兒子,曾受耶穌會的監(jiān)護(hù),演過戲,博覽群書,粗通法律,信奉自然神論,得到過許多女人的愛情,寫過危險的謗書,蹲過監(jiān)獄,并被逐出法國,編過悲劇,不斷得到并失去‘麥塞納斯’們的庇護(hù),不知疲倦地?fù)]舞論證之劍,走過鴻運(yùn),取得過顯赫名聲,最后戴上榮耀的光環(huán)。
這樣的作家介紹幾乎每篇都有,有時在文章開頭,有時在文章結(jié)尾,也有幾篇在文章中間。每當(dāng)一篇讀完,這些作家介紹的詞語感覺與《史記》里的人物介紹有異曲同工之妙:簡潔,立體的人物形象。
還有一種簡潔,即他對每本書的評論。
《故事集》:這些小說的風(fēng)格算不上精致,但每個詞都經(jīng)過挑選,誰都無法敘述卡塔薩爾哪篇故事的情節(jié);每篇故事都由一定的詞語、按一定的次序組成,若相對其中的哪一篇做個簡述,那我們就會明白總有一些寶貴的東西被丟棄。
《群魔》:讀《群魔》讓我感到自己好像回到了祖國。書中描寫大草原就是對阿根廷大草原的禮贊。小說以歡快的筆調(diào)開頭,敘述者好像不知道悲慘的結(jié)局似的。
《一千零一夜》:此書由一連串精心幻想出的夢所組成。盡管故事的內(nèi)容千變?nèi)f化,整個作品并非雜亂無章;故事的對稱使我聯(lián)想到壁毯的對稱花紋。故事中常見到“三”這個數(shù)字。
雖然沒有讀過這些書,但經(jīng)過博爾赫斯的寥寥數(shù)語,仿佛就如你自己在讀這些書一樣的美妙。
在本書序言的末段,博爾赫斯寫道:
一本書不過是萬物中的一物,是存在于這個與之毫不相干的世上的所有書籍中平平常常的一冊,直至找到了它的讀者,找到了那個能領(lǐng)悟其象征意義的人。于是便產(chǎn)生了那種被稱為美的奇特的激情,這是心理學(xué)和修辭學(xué)都無法破譯的那種美麗的神秘。
但愿每個讀者都能有幸找到一本能產(chǎn)生“美的奇特的激情”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