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富人是如何做到的
“富有”意味著什么?對于何為財富的問題,有著眾多不同的答案。有些定義甚至包括與收入或金融資產毫無關系的一些內容,比如“健康”或“政治影響力”。不過,這樣來淡化財富的概念只會混淆而不是澄清這個問題。
如何定義財富?
當問及給“財富”下的定義時,德國受訪者最常選擇以下答案:
·“能夠享受退休生活而無須為錢煩惱。”(87%)
·“不必依賴任何形式的政府補助。”(76%)
·“任何時候都買得起想要的任何東西。”(75%)
·“能夠完全靠投資收益生活而無須工作。”(70%)
這些說法有的十分模糊。在何種情況下你會停止“為錢煩惱”?而“買得起想要的任何東西”又指什么?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是一種主觀判斷,因人而異。更為實際的是富人能夠完全靠投資收益生活而無須工作這一看法。
但是就連這個定義也不夠具體。想想看:我們這里說的是什么——足夠大的一筆財富,讓你能夠靠它產生的利息生活,還是在你不斷動用這筆財富的情況下,依然有足夠多的金錢供你余生使用。后一種情況所需要的財富的數額遠遠少于前者。
此外,一個人要“維持生存”需要多大一筆收入?這些假設基于怎樣的利率?
以德國這個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為例。2014年,人均稅前收入為4.1萬歐元,相當于凈收入2.4萬歐元或每月2000歐元。要想通過利息賺取同樣多的凈收入,你需要擁有多大一筆錢?我們假設年毛利率為4%,以目前的水平來衡量,這樣的利率已經非常高了——要達到這樣的利率,需要愿意承擔相當大的風險或是具備超乎常人的金融專業知識水平。在德國,4%的年毛利率讓你在稅后拿到的利率為3%左右。換句話說,要想在不動用本金的情況下達到平均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你需要有80萬歐元的存款。不過,由于通貨膨脹的因素,你的財富仍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縮水。
當然,“富”人這個定義本身意味著他們很難滿足于平均的生活水準。更實際的情況是,他們會希望自己的可支配收入是平均收入者的三倍。有關財富的理論通常將三倍于平均收入的水平設定為財富的基準點,換句話說,要通過240萬歐元的本金獲得每月6000歐元的凈收入。
別忘了這一計算結果是基于4%的年毛利率。在本書后面的內容中,你會看到,盡管房地產投資承諾會帶來高收益和除此之外的諸多好處,可是只有極少數房地產所有者能夠達到這樣的收益水平。股市的情況也是如此,不過收益存在大幅波動,這讓投資股票不適合成為尋求可靠收入的人唯一的收入來源。
所有這些表明,巨大的數字可能具有欺騙性。不管是100萬歐元還是100萬美元,在大多數人聽來都是一大筆錢——不過一旦你開始計算100萬投資于低風險證券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巨款的感覺就只是相對而言了。在德國,想靠利息生活的百萬富翁必須要能夠接受平均水準的生活。還記得3/4的德國人定義財富是“任何時候都買得起想要的任何東西”嗎?不過,這需要的遠不止100萬歐元,否則的話他們的財富會非常短命——序言中提到的許多體育明星和流行音樂人都在吃了苦頭后悟到了這一點。
全世界最重要的專業服務供應商之一凱捷公司與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公司定期發布的《世界財富報告》將富人分為三個不同的群體:
·隔壁的百萬富翁:凈財富在100萬到500萬美元的人。全世界有1240萬這樣的人。
·中間層百萬富翁:凈財富在500萬到3000萬美元的人。全世界有120萬這樣的人。
·超高凈值人士:凈財富在3000萬美元或以上的人。全世界有12.8萬這樣的人。
在所有這些以美元衡量的百萬富翁中,60%生活在四個國家:美國(400萬人)、日本(220萬人)、德國(110萬人)和中國(75.8萬人)。雖然一些很小的國家相對于人口規模而言百萬富翁的比例甚至更高,如新加坡540萬人口中有10萬百萬富翁,但日本是在規模較大的國家中唯一能自詡百萬富翁比例超過德國的:1.27億人口當中,有220萬百萬富翁。中國有14億人口,其中75.8萬是百萬富翁,而印度12億人口中,有15.3萬百萬富翁。在美國,3.16億的總人口中,百萬富翁有400萬。在德國,8100萬人口中,百萬富翁有110萬,而俄羅斯的1.43億人口中,有15.4萬百萬富翁。
當然,富豪和超富人士的具體人數很難確定,根據發布渠道的不同,數字上存在很大差異。由萊坊公司發布的《2014財富報告》將全世界資產凈值達到3000萬美元的人數定為16.7萬人,其中近半數生活在四個國家:美國39378人,日本16450人,德國11392人,英國10149人。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德國的百萬富翁數量超過像中國、印度和俄羅斯這些人口規模更大的國家——資產凈值在3000萬美元及以上的超富人士和“區區”百萬富翁分布的情況都是如此。
不過,說到億萬富翁,中國(179人)和俄羅斯(92人)都領先于德國的81人,前者的優勢還很明顯。之所以會有俄羅斯百萬富翁的數量遠多于德國的錯誤印象,或許是因為在俄羅斯,富人往往以非常引人注目的方式炫耀自己的財富,而德國的富人則更喜歡以較為低調的方式享有財富。
2012年發表的一篇博士論文探討了在21世紀的德國為富裕甚至財富創造了條件的決定性因素。這是《德國的財富》研究項目的一部分,基于對高收入者或高凈值人士所做的472份調查。受訪者的平均凈值為230萬歐元,中位數凈值為140萬歐元。
換句話說,借用美國一本家喻戶曉的關于創造財富的書的書名,這些是“隔壁的百萬富翁”而不是超富。作者在一開頭描繪了一個富裕與財富金字塔,最底下被歸類為富裕的一層——所包含的家庭凈收入是德國家庭平均凈收入的兩倍,也就是5.432萬歐元及以上。中間的一層包括的是凈值至少在120萬歐元的家庭,作者創造了“脆弱的財富”這個詞來形容這個部分。最上面一層的家庭被稱為“穩定的財富”,擁有的凈值至少達到240萬歐元。
大多數財富都是靠經商創造的
這項研究對于關心因果關系的人來說是非常值得關注的:在當代德國,人們是如何變得富足或富有的?作者最重要的發現是,自雇人士獲得高收入的可能性遠遠大于為別人工作的人。該研究表明,雇員創造財富的難度要大得多。“首先,企業家精神是大額財富的可靠預測器。憑借企業家精神創造財富的人平均凈值有大幅增長:這個群體的家庭平均凈值比與企業家精神不相干的家庭的平均凈值高出250萬歐元。”
在“穩定的財富”這一組(凈值在240萬歐元及以上的家庭),企業家精神比“脆弱的財富”組(凈值在120萬美元及以上的家庭)要普遍得多。調查表明,財富主要靠企業家精神來創造的家庭上升到財富金字塔頂層的概率要高出一倍。
德國在財富理論領域最著名的學者之一沃爾夫岡·勞特巴赫所做的研究得出了類似的結果。勞特巴赫在調查了中產階層(中位數凈值為16萬歐元)、“富裕人士”(75萬歐元)、高凈值人士(340萬歐元)、德國最富有的100人(15億歐元)以及全世界最富有的100人(105億歐元)后發現,德國64.5%的高凈值人士是企業家。“實證研究表明,只有那些自雇人士才能獲得財富。沒有多少證據證明財富能通過為雇主工作來創造。”98%的德國最富有的100人和95.2%的全世界最富有的100人是企業家。勞特巴赫得出的結論是:“企業家精神是創造巨額財富的必要前提。”
白手起家還是銜著“金湯匙”出世?
2015年,瑞士銀行和專業服務公司普華永道聯合發布的針對億萬富翁的一項全球調查證實,大多數億萬富翁的財產不是繼承而來,而是通過企業家精神和投資所創造的。“在財富達到5.4萬億美元(從1995年的0.7萬億美元增長了4.7萬億美元)的全球1300多名億萬富翁中,66%是白手起家,相比之下,我們在1995年開始這項調查時,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所占的比例只有43%。這些新增加的億萬富翁大多在美國,2014年,全球白手起家億萬富翁所創造的47%的財富在美國。不過,亞洲的企業家也參與了創業活動的這種爆炸式增長。亞洲億萬富翁的財富在白手起家億萬富翁的財富中占到36%,讓歐洲成為巨額財富的第三大聚集地,這里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人數只占全球的17%。”
《福布斯》雜志所做的一項研究關注了每隔10年美國最富有的400人的財富來源,結果表明就連在最富有的富人當中,繼承財富也不再是起主導作用的因素。雖說1984年時,大多數富人的財富是通過繼承的渠道獲得的,但到了1994年,“白手起家”和銜著“金湯匙”出世這兩種情況大抵相當。最后到了2014年,美國最富有的400人當中,大多數是“白手起家”。
這其中包括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810億美元)、沃倫·巴菲特(670億美元)、甲骨文公司創始人拉里·埃里森(500億美元)、彭博財經電視創始人邁克爾·布隆伯格(350億美元)、臉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340億美元)、房地產大亨謝爾登·阿德爾森(320億美元)、谷歌創始人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各擁有350億美元)以及亞馬遜創始人杰夫·貝索斯305億美元),緊隨其后的還有通過經商讓自己成為億萬富翁的其他眾多富豪,其中就包括菲爾·奈特(耐克)、邁克爾·戴爾(戴爾計算機)、保羅·艾倫(微軟)和魯珀特·默多克(傳媒)。
對于讓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變得富有的品牌,你不會感到陌生。除企業家之外,他們大多從事IT和互聯網行業,“福布斯富豪榜400強”榜單上主要是在金融服務行業賺大錢的人,例如對沖基金經理。
在亞洲,擺脫貧困并獲得巨額財富的機會遠高于歐洲或美國。“亞洲新出現的商界巨頭不同于其他地區的巨頭,從中可以看出亞洲最近才取得經濟上的突破。25%的亞洲富豪出身貧寒,相比之下,美國和歐洲的比例分別只有8%和6%。亞洲富豪也比其他地方的富豪更年輕。亞洲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的平均年齡為57歲,這讓他們比美國和歐洲的億萬富豪年輕了將近10歲。”
以雇員的身份創造財富雖然并非不可能,不過難度要大得多。援引的各類研究結果一致認為,受雇于人很少成為財富的來源。像醫生、律師、會計等“自由職業”從業人員處于雇員和企業家之間的位置。雖然自雇從事自由職業“為想從中產階層前進到富裕階層或是從富裕階層前進到‘脆弱的財富’階層的人提供了巨大的機會,不過,這不適合作為獲取‘穩定的財富’的方式”。例如,在德國,自由職業者實現富裕而不“僅僅”獲得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的可能性超過3.5倍。對于企業家而言,這一數字上升到4.5。
繼承財富是另外一個因素,不過重要性遠不及通過工作獲取的收入。上面提到過的普華永道/瑞士銀行的研究結果證實了這一點,該結果表明,相對于繼承了財富的億萬富翁而言,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所占的比例在全球出現上升。雖然德國的遺產稅低于其他許多國家,但通過工作獲得的收入在超過半數的富有家庭當中是更重要的因素。不過,近1/3的受訪者認為繼承財富比通過工作獲得收入更為重要,另有13%的受訪者認為兩者同等重要。
另外,作者承認繼承財富存在不同的類型。繼承生產性財富,也就是企業——作者將這種情況稱為繼承來的自雇狀態——不同于繼承有形資產,讓創造財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對于超富,也就是德國的億萬富翁來說,繼承發揮著更為重要的作用——既相對于百萬富翁和千萬富翁而言,也相對于世界其他地方的億萬富翁而言。正如沃爾夫岡·勞特巴赫的研究所表明的,德國只有36%的最富有人士是通過工作和自雇方式創造財富的,相比之下,56%的人通過繼承獲得財富。從全球來看,只有22.4%的最富有人士通過繼承方式獲得財富,而73%的人通過工作或自雇的方式創造財富。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德國最富有人士只是繼承了財富。德國最富有的人之一是迪特爾·施瓦茨(經營利德爾連鎖超市),他的父親留給他一個在該地區擁有30家店面的連鎖超市。在這筆遺產的基礎上,施瓦茨創建了除阿爾迪超市以外,德國規模最大的打折連鎖超市。這個例子也證明德國的家族企業傳統遠比世界其他地方更為濃厚。
人格特質與財富
有沒有什么具體的人格特質讓富人從大眾中脫穎而出?這是研究人員一直在全面研究的另一個重要問題,他們關注一系列不同的人格特質,然后將其與受訪者各自的財富狀況相匹配。對于德國而言,最重要的研究結果表明,富人遠比中產人士思想更開放。64%的企業家和68%的自雇人士表現得格外樂于嘗試新的體驗,相比之下,有這種傾向的中產人士只占35%。另外,企業家不如中產人士好相處。69%的中產人士被認為很容易相處,而在企業家中,這一比例下降到60%。對于工資高于平均水平的雇員來說,情況恰好相反:他們被認為遠比企業家和中產人士更容易相處。這些發現表明,成功的雇員需要高于平均水平的適應性和社交能力,而對于企業家來說,能夠處理沖突更為重要。
勞赫與弗里斯在2000年發表的一份美國整合研究報告調查了人格特質與商業成功之間的關聯,作者推測,商業上的成功與冒險意愿之間存在著非線性關系:在某種程度上,冒險意愿對商業上的成功具有積極影響——不過,喜歡冒險的程度較高的話很有可能導致負面的結果。“成為一名企業家是要冒險的,但以冒險的方式做生意可能是危險的。”有些研究甚至發現“冒險與商業成功存在著負面的關聯”。
在2007年的另外一篇文章中,勞赫與弗里斯證實,整合研究已經證明冒險與商業成功之間存在著關聯——盡管這樣的關聯很弱。“它相對于其他人格特征來說也更微不足道。因此,我們建議未來加以檢驗,看企業家的冒險、創業和成功之間是否真的存在曲線關系……”
這也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企業家在多大程度上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冒險的,哪怕在別人看來可能是這樣的。“從觀察者的角度看,一種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極其冒險,而企業所有者或許會將同樣的行為判定為旨在將風險降至最低的努力。”切爾等人指出,從一個企業家的觀點來看,選擇什么都不做或許才是極為冒險的,而外界看來冒險的舉動或許在企業家本人看來是降低風險的策略。
瑞士銀行/普華永道在2015年的研究中所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億萬富翁對風險的理解不同于我們其他人。在他們看來,錯失機遇或許是更大的風險。“他們害怕因沒有抓住機遇而失去機遇,他們往往不擔心冒險失敗所帶來的不利的一面,而是擔心錯失有利的一面。”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大多數富人靠企業家精神創造了財富。因此,有必要關注美國對企業家精神的研究結果,從而回答“富人是如何做到的”這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目標有多重要?邁克爾·弗里斯用“行動理論”來探討這一問題。他提到洛克和萊瑟姆所做的研究,他們發現,目標越是雄心勃勃,通常結果就越好。他說到三種不同的思考目標的方式:“一種方式是幻想著如果達到目標該有多好,另一種是擔心達不到目標的情況,第三種是將目標與當前狀態作對比。雖說幻想實現目標和擔憂情緒會讓實現目標的可能性降低,將對于目標的積極幻想與當前狀態作對比卻是增加實現目標可能性的最有效方式。”
邁克爾·弗里斯和朱迪思·斯圖爾特指出,不同的人追尋目標的認真程度不同,他們制訂行動計劃的周密程度也不相同。雖然這兩個因素存在著關聯,但它們不是一回事:“行動的計劃部分和目標部分雖然可能在實際經驗中是有關聯的,但在概念上截然不同。一個人可能有著非常明確的目標,卻缺乏周密的計劃。”弗里斯和斯圖爾特談到“行動風格”,這是可以學習的,至少是在一定程度上而言。
計劃彌合了想法與行動之間的差距,將目標轉化為方案。不過,弗里斯也強調,這一意義上的“規劃”并不一定意味著對每個細節做出微調。有時,計劃可能只是一個關于如何推進的總體想法。一個自稱沒有任何計劃、完全靠直覺和“發自內心的感覺”的企業家很可能在追隨潛意識下的計劃。
計劃在引導人們采取行動并降低目標被遺忘的可能性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不過,如果計劃過于死板,而企業家哪怕在靈活做出反應或許更為妥當的情況下依然嚴格按照計劃行事,那么這樣的計劃其實會阻礙行動。
J.羅伯特·鮑姆和埃德溫·A.洛克在2004年發表的一篇重要文章中討論了設定目標的重要性。經驗證據最終證明“具體的、有挑戰的目標與其他類型的目標相比會帶來更出色的表現”。這一動機理論在個人和群體身上都得到了廣泛的檢驗。鮑姆和洛克是首先將其應用到企業家身上的。通過對229名企業家的調查,他們得以證實了自己有關“企業家-首席執行官對于企業成長所設定的目標越高,隨后企業成長的程度就會越高”的假設。他們搜集的經驗證據還證實了自我效能與所追求的目標之間存在關聯:“企業家-首席執行官在企業成長方面的自我效能越高,隨后給企業設定的成長目標也會越高。”研究證明,這既適用于整個組織的成長,也適用于實現個人的目標。這項研究用很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雄心勃勃的長期目標對成功具有重大影響:“因此,我們將設想作為長期目標來看,這項關于設想的研究所取得的積極結果必定會被解讀為對制定長期目標的支持。”
最后,財富和受教育程度之間有沒有密切的聯系?我們再來看看前文提到的德國研究項目的結果:作者訪問過的富有雇員中,約半數(47%)是大學畢業生,相比之下,同一年齡組的中產階層受訪者當中,只有1/5(22%)大學畢業。說到富有的企業家,情況就不同了。雖然這一人群的大學畢業生比例依舊高于中產階層群體(38%比22%),但是卻遠遠低于在富有雇員和自雇人士中的比例。
關于“富人游手好閑”的認識誤區
伯溫·施馬倫布羅克在她的博士論文中,駁斥了關于“富人游手好閑”的認識誤區。她接觸到的幾乎所有富有的受訪者都有工作,而且他們大多是通過創業、自雇或者在企業中擔任領導職務而創造了財富。全球超富精英階層的情況也是如此,正如克里斯蒂亞·弗里蘭的研究表明:“現代富豪的一大突出特征是,他們與19世紀時的富豪截然不同,大多是工作的富人。”
就連像伊曼紐爾·賽斯這種對“不斷拉大的收入不均”堅決持批評態度的人也不得不承認,當代金融精英主要由“工作的富人”構成。他發現,1916年,有償工作在美國最富有的1%人群的收入中占到1/5;到2004年,這一數字增至3倍,達到60%。
不過,美國或德國富人的成長經歷與印度或俄羅斯金融界精英的情況截然不同。
出生于印度的芝加哥大學教授拉古拉姆·拉詹強調,和美國不同的是,印度大多數超富人士既不是軟件行業的先驅,也不是具有創新精神的制造商。相反“太多的人憑借與政府的密切關系變得極度富有……土地、自然資源和政府合同或者特許經營權是我們印度的億萬富翁的主要財富來源,而所有這些因素都來自于政府”。
俄羅斯的許多千萬富翁和億萬富翁從蘇聯解體和隨后的國家資源私有化中獲得了巨大的好處,在當時大型石油公司和制造企業遭到了瓜分。美國的超富人士很多是像谷歌、微軟、亞馬遜、臉書、甲骨文、星巴克的創始人這樣的創造者,與他們不同的是,俄羅斯的超富人士則因接近政治權力中心而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