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博哥畢業答辯,中午去金匯吃飯,然后是一個小型報告會。
去的時候趕時間,就騎自行車,雖然這段路不長,但是還是有幾個隱患。最重要的無非就是紅綠燈不顯示時間,正準備騎著過馬路,車子啟動了。并且有輛車啟動還很快,感覺挺危險的。
我覺得完全可以加入這樣一個設計,不僅顯示紅燈剩余時間,還可以加入提醒機制:比如,十秒鐘就開始閃爍,提示行人來不及了。以免過到一半綠燈了,影響車輛通行,人也危險。
在網上查了一下,法律是有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但是,人站在道路中心線等待,或者繼續通過都還是有風險的,畢竟不是每個司機都能耐心地等待行人先過。
其實這個也可以理解,因為有時候司機等半天才能過得去紅燈,甚至還有可能有急事,尤其是夏天的馬路上,本來就熱,煩躁,再加上后面司機時不時還鳴笛催促。
所以有的事最后還是靠人的素質提高,互相謙讓,互相包容,以及控制人口。
就算紅綠燈顯示秒數,有些人看到時間不多了,不僅不會停下來,反而要去搶秒,那樣更危險。因此最好的狀態還是車和行人互相謙讓,這樣才能最有效的避免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