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關心別人(七)

“進化”的實質

進化只有1個目的:讓物種延續下去

要實現這個目的,“進化”過程有3個關鍵點:

1 “基因遺傳”保證了物種能夠產生后代

2 “自然選擇”是無情的“劊子手”,把不符合自己規則的物種干掉;而且“自然選擇”是“善變”的,有時候會變化自己的規則

3 ?“基因變異”保證了物種能夠產生不同的后代,維持了物種的“多樣性”。

對“基因變異”的解讀

假如沒有“基因變異”,就不會進化出“人類”。可以想象,遠古社會,某些猴類的手發生了“基因變異”,有的大拇指和其余四根手指分開,變成了方便抓握的手;有的猴類的手指連在了一起、有的干脆沒有手指。后來沒有手指和手指連在一起的被”自然選擇“無情淘汰。

在遠古社會。某些猿類發生了基因突變,有的開始直立行走了、有的爬著走、有的倒立行走……,后來“直立行走”這一支活了下來, 爬著走的和倒立行走的“異類”被“自然選擇”無情淘汰。

進化好比是一棵樹在生長。當前“自然選擇”的規則是——只有向天上長的枝干才能存活,向其他方向生長的枝干無法存活。但是還是有向東、西、南、北生長的“異類”樹枝,這些樹枝被無情淘汰。某一天,環境發生變化,“自然選擇”的規則變成了——只有向南長的枝干才能存活。但是仍然有向天上、東、西、北方向生長的樹枝,因為樹不知道某一天“自然選擇”會變成什么樣子,有可能突然變成“向東才能存活”,所以樹要保證生長下去,必須保持有一定的“異類”

所以“基因變異”保證了物種的“多樣性”,也就是一個種群里,總有各種不同特點的個體。為什么要保持“多樣性”?是為了物種能延續下去。

“進化”的實質

“物種”猜不到“自然選擇”的做法,于是不停產生“多種多樣”的個體供其選擇,這其中有必然失敗的“異類”個體

“進化”是“物種”在“自然選擇”的作用下,從這種“異類”變成那種”異類“的過程。

“人類”的悲情英雄

我認為這些“異類”是為了種族能延續下去的“悲情英雄”,就像是撲火的飛蛾。明明是必定被淘汰的,卻仍舊出生了。

不過,假如某一天“自然環境”發生了變化,沒準這些“異類”就是“正常”的了,而之前的“正常”又變成了異類。

之前我看到畸形人,比如天生殘疾、天生侏儒、連體嬰兒…… 總感覺很怪異,要么不舒服,要么替他們感到可憐。現在我覺得他們是值得尊重的,是人類的“異類”、“悲情英雄”。他們只是生錯了時代,也許在某個適合他們生存的”自然選擇“環境里,他們就是“正常人”,會過的很好

“異類”是為了人類延續作出犧牲的英雄,是值得尊敬的

關于“特點”、“優點”、“缺點”

“異類”在合適自己的情況下就是“正常”,從這個道理也可以類比出另外一個道理:每個人都有“特點”,這個“特點”在一些地方可能是“優點”,在另外一些地方可能是“缺點”

比如有些人的“特點”是“情感豐富、特喜歡和人聊天”,那么把他放在一個需要邏輯和安靜的工作崗位,可能老板對他們的評價是“不穩重”;如果這些人是在一個需要和別人聊天的職位,比如導購,可能老板的對他們的評價是“待人熱情”

所以,“特點”到底是“優點”還是“缺點”,看環境

沿著這個思路,也就明白了一句流傳很久的話——沒有庸才,只有放錯位置的人才。 每個人都是優秀的,只不過有些可能暫時沒有發光而已

進而也就每個人都是值得欣賞和尊敬的

尊敬不代表認同

如果有的“異類”因為長期受歧視而殺人了,那我仍舊“理解”和“尊重”他,只不過我并不“認同”這種踐踏法律的行為。

也許“殺人”這一行為在某個特定環境就合法了(環境總是善變的),但是至少在當前是不合法的,那就不能這么做。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特點,每個人都是“異類”,只不過我們要遵循一些必須遵循的基本道德和法律規范——不傷害別人。違反了道德和法律底線的“異類”,可以由于他“保持了多樣性、從而為人類的延續多保留了一絲希望”被尊重,卻是不能被“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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