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天前,兒子要去一個較遠的地方拿自己落下的暑假作業,讓我一起陪同,說要在來回的路上看手機視頻,想著好長時間沒有摸過手機就答應了他。昨晚親戚接吃飯,兒子答應一起前去,但在臨走之前說要在去的路上看手機視頻,想著前兩天他的不如意表現,并且違反了約定好的拿手機原則,我就直接拒絕了他。他有了不滿的情緒,在家不走,我就提醒如果不走就自己在家待著,我關門走了。沒想到我到站臺兩分鐘后,他從后面跟了上來(應該肯定他顧全大局),看看公交車沒來,路上又堵車,他說自己有錢要打的,我也順應了他的情緒一起打車走了。
同樣的要用手機一事,兒子想上一次我答應了他,這一次也會給他,沒想到我拒絕了。后來想想,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中我遵循了溫柔而堅定的原則。接納了他的情緒,但不接納他的行為,把情緒和行為分開。在情緒級別不是很高的情況下,允許他有有暫時的情緒,不用過多的照顧他,情緒會來,但也會隨著時間而離去,在我們下車時,他的不滿情緒基本上就消失了。
在他說要用手機時,我沒有說過多的話語,而是直接拒絕,后來才想到應該用語言表達出來會更好:“我接納你的不滿和生氣,因為你違背了用手機的約定,我不能滿足你,我不接受你的要求”。這樣的說法會讓他明白我的想法,要比直接拒絕的效果要好。我只能是后知后覺,還不能當知當覺,還要繼續帶著覺察,努力做到先知先覺,這樣在以后處理問題才會游刃有余。
在遇到問題時我要學會把情緒和行為區分開來,不否定孩子的情緒,讓他的情緒得到尊重和認可,讓他逐步的轉化,告訴他我們的原則是什么,讓他學會在規則和底線之中行事。我也在這個事件中溫柔而堅定的堅持了原則立場,雖然是不知不覺的,但相信在實踐中會慢慢的來到當知當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