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話題簡直沒法寫。我直接套了晨讀的標(biāo)題。因為這就是困擾我二十幾年的人生難題啊。而我一直認(rèn)為能夠讓我告別這個困境的辦法就是:要么剁手、要么賺錢。剁手,開什么玩笑了,從小超級怕死怕痛的膽小鬼的我,怎么可能剁手。個么只能賺錢了咯。所以這兩年一直拼死拼活干活賺錢吶,我靠簡直變成了我的人生樂趣呵呵噠。
對不起,被逼的。真的人生樂趣還是買買買。
今天的晨讀讓我發(fā)現(xiàn)原來我一直沒有從根本上來正視這個問題——問題在我本身,而不是錢。
我愛買衣服,而且某一段時間內(nèi)就是特別喜歡某一家的衣服,即使上次買的還有幾件沒穿過呢,下次經(jīng)過還是鬼使神差的走進去,不買上五六件不罷手。并不是特別需要買,也不是這衣服有多少好看,但就是一股神奇的力量推動著我,我稱之為“習(xí)慣”。直到再次心血來潮迷上另外一家店。
我愛買鞋,JimmyChoo MB都好好看啊好高貴啊,雖然其實我的腳板特別寬特別胖,一穿尖頭皮鞋就磨破,但我依然堅信踩著亮晶晶的高跟鞋就能讓我走在大馬路上也賺得那些20歲出頭年輕小姑娘們關(guān)注的目光,說不定運氣好的話還有我下一任老公呵呵噠。我去。現(xiàn)在寫出這些話來的時候我都含羞的紅了臉,就差一巴掌拍醒自己了。全國十幾億(具體十幾啊我也不知道我是文盲)大家都那么忙,誰那么有空盯著你,只能是小偷了。果然鞋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殘了好幾塊腳皮以后,我學(xué)乖了,老實了。開始買平底方頭的鞋了呵呵噠。
而參加了貓叔的小灶群,開始看書,開始認(rèn)識了越來越多優(yōu)秀的人,開始健身,開始有了自己喜歡的興趣愛好之后,我發(fā)現(xiàn),我對這些衣服這些包啊,居然沒有那么追求了,天地良心,我這個月就買了一雙鞋,還是運動鞋,上腳老舒服了。